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石围社区购买电动巡逻车保险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进一步保障我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电动巡逻车的安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我社区拟为19台电动巡逻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人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项目预算金额:52,146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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