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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政府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9
截止日期:2022.11.01
招标业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项目概况 **社区容貌品质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五山路***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S****SG**** 项目名称:**社区容貌品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关键词: 政府 街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S2022SG1010

项目名称: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2663.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2663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工程概况
  • 1、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 

    2、工程名称: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 

    3、建设内容、规模: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 632663.4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8538.42 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以及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

    5、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6、建设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工期为45个日历天。施工期间若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按业主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 承包方式:
  • 按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成交供应商应配合货梯供应商完成货梯安装、检验以及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确保货梯正常交付使用,施工配合费用、总包服务费等费用不再计取。

     

  • 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和工程保修期:
  •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本需求书及图纸的要求,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质量标准
  •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工程保修期要求:本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 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
  • 施工用水用电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要求成交供应商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用电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解决。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措施手段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学校的正常运作。
  • 在夜晚施工应挂警示灯。
  • 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情况施工,与之不明确的或要深化的应及时提出。
  • 施工范围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见现场,由采购人指定。
  • 材料及电源配置:一切电缆、电线、电箱、开关、插座材料及定位均由采购人在现场决定。其他相关施工材料按规定提供样板、由采购人确定。
  • 所有拆除的物品如采购人认为有用的需留给采购人并搬到指定位置。
  •  

  • 现场人员要求:
  • 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与报价时提供的名单一致。
  • 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实施管理,并接受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 疫情期间,成交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部门以及采购人的防疫政策要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  

  • 现场管理
  • 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 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原有道路完整,不得另外开挖道路,所有材料转运费、保管费用由施工队自行负责。在工程进行中,成交单位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由损坏责任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指定驳接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布线管、加表计量,并向采购人交付水、电费。
  • 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
  •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 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 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内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
  •  

  • 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
  •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 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建设单位(采购人)的要求。
  • 采购前须把样板报给采购人选定。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
  • 由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 若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标准在本磋商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采购人将有权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应将明显的差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
  • 报价时须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规格、品质等级等)。工程实施时,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 报价范围内工程所用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  

  • 资料与归档
  • 项目竣工验收后15天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
  • 工程竣工后,向采购人提供竣工图以及相关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由采购人存档。并提交竣工资料的电子版光碟两张。
  •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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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说明
  • 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响应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如不到位,则在工程款中扣除2%作为处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 施工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成交后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 响应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 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办理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
  •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成交供应商在整个施工期间都应遵守采购人的校纪校规。
  •  

  • 报价要求
  • 本工程的总报价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须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总价进行报价。成交综合单价按最终报价的下浮率计取,下浮率=(第一次报价总价-最终成交总价)/第一次报价总价。 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的清单单价若未作说明,则应按最终报价的下浮率统一计算的合理单价。
  • 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工程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本项目工程内容以及施工图纸(图纸上未表述的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社会事业性收费、税金。
  • 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由响应供应商自主报价。响应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或响应供应商已填,但由于错误理解产生的漏报项目费用,将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合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乘以数量的总和为准。
  • 对标的工程项目(按照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中列明项目)没有报价漏项,响应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内的子目未进行报价的,在合同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子目费用已分摊在其他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和要求填报,凡工程量清单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和合价,且响应供应商不得修改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实质性内容。如果因为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成交供应商不能得到补偿。
  • 工程项目(按照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中列明项目)的综合单价不能超过相应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的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用于本工程的各种装备的提供、运输及拆卸费用等,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费用中。
  • 综合单价应是固定不变价,即不允许同一报价分项有不同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投标清单内未包含的增加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结算;
  • 措施项目费由响应供应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并计入报价总价,结算不做调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成交响应文件列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也不发生改变。
  • 响应供应商按用户需求书所列暂列金(暂列金额不参与浮动)参考报价,暂列金额是用于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一增加部分,或用于工程变更等因素发生的工程价款调增,经采购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外的相应的造价、规费、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最终结算总价。
  • 工程项目特征未明确的均应符合开元社区容貌品质工程现场要求、用户需求书及《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项目的工程内容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拆除、修补、修复(如有的话)、材料及设备的采 购、运输、保管、进场检验、安装、调试、维护保修等相关服务,余泥必须外运,运距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包干,余泥排放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由中标人自行缴交,计入运费, 并包含在相应子目录综合单价中。
  • 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本说明中所列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响应供应商所投设备材料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设备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材料。
  • 材料的场内运输、装卸、吊装费用以及材料的二次运输费用,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 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 工程备料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详见以下主要条款。
  •     (1)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与安措费后)的30%支付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2)工程完成60%工程量后,付款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与安措费)的55%。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85%。

    (4)竣工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付款至确认后工程结算价的97%。

    (5)保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无保修质量问题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付款申请后15天内采购人返还保修金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 工程结算:
  • (1)文件所附工程内容的报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包干。

    (2)成交价除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和磋商文件、磋商答疑允许的调整范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

    (3)如果因为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成交供应商不能得到补偿。

    (4)承包总价可以调整的情况为:

    1)设计变更;

    2)采购人指示完成的设计图纸以外的其他工作。

    上述情况总造价调整的办法为:

  •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但项目工作内容不变时,其项目单价沿用报价文件单价不变,并按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数量调整总造价。
  • 只是项目用料(包括规格)改变时,只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单价,其项目的工程量及与主材单价计算相关的费用不变, 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汇总后总价按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下浮。
  • 响应文件报价中没有可作确定单价的依据的项目,单价按照新增工程项目计价方式计算: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
  • a.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b.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

    Ⅰ、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

    Ⅱ、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

    Ⅲ、按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

    c.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市场报价,由采购人的监理单位及采购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 部分前期准备工作、采购人指示完成的其他工作等不另报价的项目,以及设计变更等招标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按照采购人签证的工程量,单价按照新增工程项目计价方式计算。
  • (5)所有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得到现场工程师的书面确认或签证,由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合同外追加价款,作为合同价外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6)结算审定金额比送审金额审减率超过10%时,结算审核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在工程项目结算款中扣除。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七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给采购人,担保期限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自动失效。

    2.出现以下情形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①在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成交供应商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讨。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③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具体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参照《附件一:诚信报价承诺书》格式内容承诺。3)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项目负责人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磋商开始时间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公开数据信息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同时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专职安全员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

    方式:前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04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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