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项目
综合服务询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政企部】(盖章)
【2022】年【 10】月【 19 】日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恩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 】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 恩平市 】;
(2)※服务时间:【 1年】;
(3)预算金额:【 105000元(含税) 】;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在恩平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东五楼会议室安装0号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05000 】元人民币(含税)/计算方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 5 】年(【 2017 】年【 10】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 集成服务 】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20 】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在最近五年内(【 2017 】年【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在最近五年内(【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报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2单位负责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2】年【 10 】月【 19 】日至20【22】年【 10 】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广东省恩平市恩城镇沿江东路98号】。
3.3 获取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募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2】年【10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恩平市恩城镇沿江东路98号】。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址:***
邮编:529400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仅适用于电子询价]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异议处理方式:可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 】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政企部】(盖章)
【 2022 】年【 10 】月【 19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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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项目概况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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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询价文件的组成 |
【本条修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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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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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1、签字或盖章要求: (1)应答文件中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如使用依照国家行政部门要求已备案的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应提供所使用印章的合法备案证明。 (2)同时应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章; 3)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 (3)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应答文件,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 ※必须提供正本,如无提供正本的,则应答无效。 3、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1)应答文件应装订完整,密封后,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应答文件外层包封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采购人名称: 递交应答文件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应答文件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3.2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要求 应答有效期为【 9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1)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05000 】元人民币(含税)/计算方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注:保留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项目实际要求对本询价项目报价。 (2)项目报价已包含所有可能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人工、利润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得再另外收费。 (3)供应商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除非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期之后,不得主动对报价做出任何修改。 (4)【适用于采用报价具体金额(且不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供应商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发票”中选择一种符合自身纳税人类型的发票种类,详见询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若未按要求选择发票种类,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本项目开具的发票类型为 类型。 注:发票种类将会影响评审价格的确定,供应商报价时应结合选择的发票种类综合考虑。(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的,建议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于采用费率(且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按否决应答处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一览表》。 本项目开具的发票类型为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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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适用于公开询价)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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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适用于公开询价)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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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询价;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询价 [注意:应与采购方案签报保持一致,采购方案签报未列明处理原则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重新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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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唱价时间和地点 |
(适用于公开询价)详见询价文件第一章 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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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
按照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所称的重大违法行为指在确定成交人前3年内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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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 |
※资格条件(适用于邀请询价) |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20 】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业绩要求:具备近【 5】年(【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集成服务】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 20 】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报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2)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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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关于撤销应答文件的相关处理方式 |
1、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不允许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 2、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要求撤销应答文件的,将以放弃成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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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应答文件真实性要求 |
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须真实,且应答文件所有内容均须原件备查。询价小组有权通过相关官方网站进行企业信息和证书核验及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原件的,则以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并根据查询结果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无相关官方网站可供查询且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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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其他 |
在询价结果公示期间第一成交候选人撤回报价或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该供应商将在撤回报价或放弃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同类服务询价采购项目一次。同时,采购人有权按照经评审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询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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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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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询价,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询价。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采购小组
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采购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采购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按照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当评审价格相同时,按供应商注册资本大小排序,注册资本大的优先推荐。若供应商注册资本相同的,由采购小组自行确定。
采购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采购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
(1)应答文件中凡出现报价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 (2)应答文件中凡出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应按要求签字确认。 (3)同时应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加盖应答人单位骑缝章; 3)逐页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 (4)除应答人单位公章外,亦允许应答人使用投标专用章进行应答文件的签署。应答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章的,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应答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章授权函,该授权函应能够证明投标专用章与单位公章效力一致,投标专用章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专用章。 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应答文件,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
*** |
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有法人授权书的,一并提供),且有身份证复印件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二、业绩要求:具备近【 5 】年(【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 集成服务 】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 20 】万元以上合同金额。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三、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
*** |
一、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在最近五年内(【 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在最近五年内(【2017 】年【 10 】月【 19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报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二、单位负责人***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
响应性评审 |
实质性响应 |
全部满足,无负偏离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内容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价格 |
【适用于采用报价具体金额(且不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本项目以价款(不含增值税)作为评审价格,如供应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该供应商的项目报价(含税)(即供应商价税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格,发票种类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所选择的发票种类确定。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评审价格=价款(不含增值税); 2、开具其他发票的:供应商评审价格=项目报价(含税)(即报价人价税合计金额)。 【适用于采用费率(且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价格部分的评审,以报价下浮费率(或费率)作为评审价格。 |
供应商不良行为:《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报价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按照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当评审价格相同时,按供应商注册资本大小排序,注册资本大的优先推荐。若供应商注册资本相同的,由采购小组自行确定。 |
…… |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采购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 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采购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采购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采购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采购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甲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2 |
乙方 |
成交人 |
3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月内 |
4 |
付款条款 |
【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系统集成服务费,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后,采用先收后付的结算方式,以收到最终客户相应款项后付至乙方进行付款,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可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甲方在收到客户合同的所有款项且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后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继续进行维护。 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需求部门审定金额为准,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总金额。】 |
5 |
发票及支付 |
1、乙方申请付款所提供的单据中发票应符合国家规定,发票种类见报价一览表。 如遇国家财政或税收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同意按法律、法规要求同步调整本合同项下的发票开具、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 2、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
6 |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规定(签进合同补充附页) |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报价文件中签订并递交的《应答函》中第6条关于“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承诺,和/或制造商授权函(如有)适用于本合同,中国电信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卖方/乙方/服务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7 |
其他 |
/ |
合同采用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第五章 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 项目背景与目的
恩平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东五楼会议室安装0号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二、 项目实施相关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描述 |
数量 |
1 |
视频会议终端 |
华为 Cloudlink Box 600 |
音频协议G.711A/G.711U/G.722/G.722.1C/G.729/Opus/AAC-LD 视频协议 H.263/H.263+/H.264 HP/H.264/BP/H.264SVC/H.265 辅流协议 H.239/BFCP 活动图像分辨率 4K 30fps 活动双流 4K30+4K30 1080P60+1080P60(4K15) 数据会议 1080P 30/4K8 |
1 |
2 |
摄像机 |
华为 CloudLink Camera 200-1080p |
图像传感器:851万像素1/2.5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 视频输出像素:1080p 50/60、1080i 50/60、1080p 25/30、720p 50/60 镜头变焦 12倍光学变焦 光圈 F1.8~ F3.56 ± 5% 最大视角 水平:80° 垂直:50° 平移/俯仰角 +/-110°(平移)、 +/- 30°(俯仰) 预设位数量 254 |
1 |
3 |
视频矩阵 8路高清无缝混合插卡式主机箱(2插槽输入+2插槽输出) |
TOPTRON LT-1008 |
1.矩阵采用纯插卡式箱体结构设计,8路高清混合插卡式主机,板卡式热插拔结构,可任意扩容,支持8路输入、8路输出模拟和数字高清视频信号混合切换; 2.矩阵采用SoC核心架构,兼容HDCP协议,可正常传输带内容保护的视频内容,EDID支持自动读写、自动切换功能,同时支持手动读写功能; 3.前面板LCD显示屏,可实现同步操作显示功能,并可查询矩阵实时切换状态,矩阵支持前面板手动切换控制,LED发光按键,自带矩阵LED操作指引功能; 4.矩阵采用全数字主切换芯片,所有信号无压缩纯数字切换,无损传输,支持无缝切换功能,对数字、模拟信号均可实现无缝切换,无黑场; 5.支持多种信号输入:HDMI、DVI、VGA、VIDEO、YPbPr、SDI(SD-SDI、HD-SDI、3G-SDI音视频模式)、光纤信号本地输入、HDBaseT输入板卡; 6.支持多种信号输出:HDMI、DVI、VGA、VIDEO、YPbPr、SDI(SD-SDI、HD-SDI、3G-SDI音视频模式)、光纤信号本地输出、HDBaseT输出板卡; 7.矩阵输入视频自适应,输出分辨率可调,矩阵支持1080P/60的所有HDTV分辨率;输出通道可自定义输出分辨率,支持分辨率输出,将低分辨率转换为1080P、720P等多种高清分辨率输出,分辨率可达到 1920x 1080 @60Hz/ 1080p60Hz; 8.矩阵面板支持10个场景的存储和调用,使用矩阵专业控制软件(windows)可实现任意数量的场景存储和调用断电现场切换记忆保存功能; 9.可分别调节输入、输出通道的亮度、对比度、清晰度,并可一键还原输入、输出通道均支持分辨率、刷新率调节功能; 10.信号源支持自定义名称,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名称; 11.内嵌控制信号分离切换模式,支持音视频信号同步分离; 12.支持APP控制功能,选配网络控制模块,通过移动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直接完成混插矩阵的信号切换、模式设定、通道编辑等功能,支持安卓及IOS系统;支持信号预监功能,可在APP与中控触摸屏上查看; 13.支持RS232控制协议,支持通过TCP/IP、矩阵软件、红外控制等多少种方式,可以方便的与个人电脑、遥控系统或各种远端控制设备以及配合中控使用; 技术参数: 串行控制接口:RS-232; 以太网控制接口:RJ-45母接口; 以太网控制协议:TCP/IP; 以太网控制速率:自适应10M/100M,全双工或半双工; 电源:100VAC ~ 240VAC,50/60 Hz,国际自适应电源; 储存、使用温度:-20°~ +70°C; 储存、使用湿度:10% ~90%; 尺寸:481.4L×300W×89H 重量:8.4Kg |
1 |
4 |
4路HDMI输入模块(带音频) |
TOPTRON HDMI-04H |
1.4路HDMI-A母接口输入; 2.输入最长距离达20M; 3.支持3.5接口音频输入 4.兼容HDMI1.3的标准,HDCP1.3协议, DVI1.0协议; 5.最大支持分辨率: HDPC: 1920x1200P@60_24bit; HDTV: 1920x1080P@60_36bit; 技术参数: 增益:0 dB 像素带宽:165MHz, 全数字 接口带宽:2.25Gbps,全数字(总共6.75Gbps, 每种颜色是2.25Gbps) 最大支持分辨: HDPC:1920x1200P@60_24bit, HDTV:1920x1080P@60_36bit, 3D Format: 1920x 1080P@24_36bit; 位时钟抖动(Clock Jitter):<0.15 Tbit 位上升时间(Risetime ):<0.3Tbit (20%--80%) 位下降时间(Falltime):<0.3Tbit (20%--80%) 最大传输延时:5nS(±1nS) 接口:4路HDMI-A母接口/卡 信号强度:T.M.D.S. +/- 0.4Vpp 最小/最大电平:T.M.D.S. 2.9V/3.3V 阻抗:50 Ω EDID:可选默认EDID与及读取功能。 最大直流偏置误差:15mV 建议最大输入/输出距离:输入小于20米,在1600x1200@60时(推荐使用认证过的HDMI专用线材) 产品重量:约0.25KG 最大功耗:12W |
2 |
5 |
4路HDMI输出模块(带音频) |
TOPTRON HDMI-P4H |
1.4路HDMI-A母接口输出; 2.输出最长距离达7M; 3.支持3.5接口音频输出 4.兼容HDMI1.3的标准,HDCP1.3协议, DVI1.0协议; 5.最大支持分辨率: HDPC: 1920x1200P@60_24bit; HDTV:1920x1080P@60_36bit。 技术参数: 支持HDMI1.3协议3D部分,包括支持全部的HDMI1.3协议中主流的3D显示模式,但不包括3D_1080P@120Hz, HDCP1.3协议, DVI1.0协议。 增益:0 dB 像素带宽:165MHz, 全数字 接口带宽:2.25Gbps,全数字(总共6.75Gbps, 每种颜色是2.25Gbps) 最大支持分辨: HDPC: 1920x1200P@60_24bit, HDTV:1920x1080P@60_36bit, 3D Format: 1920x 1080P@24_36bit; 位时钟抖动(Clock Jitter):<0.15 Tbit 位上升时间(Risetime ):<0.3Tbit (20%--80%) 位下降时间(Falltime):<0.3Tbit (20%--80%) 最大传输延时:5nS(±1nS) 接口:4路HDMI-A母接口/卡 信号强度:T.M.D.S. +/- 0.4Vpp 最小/最大电平:T.M.D.S. 2.9V/3.3V 阻抗:50 Ω 最大直流偏置误差:15mV 建议最大输入/输出距离:输入小于7米,在1600x1200@60时(推荐使用认证过的HDMI专用线材) 产品重量:约0.25KG 最大功耗:10W |
2 |
6 |
航空机柜 |
8U航空机柜 |
封闭式定制机柜:530*480*387 |
1 |
7 |
支架 |
|
移动式支架 |
1 |
8 |
HDMI线材 |
秋叶原 |
20米秋叶原高清线 |
2 |
9 |
莲花线转3.5 |
秋叶原 |
20米莲花头转3.5线材 |
1 |
以上设备均需免费维保12个月。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 应答函
应 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采购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三、 技术商务偏离表
技术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应答 |
偏离 |
说明 |
询价文件条目号 |
要求内容 |
应答文件条目号 |
应答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说明:如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有偏离的,应在 “技术商务偏离表”上逐条填写;如全部条款无偏离,则只须在偏离表备注栏填写“全部条款无偏离”,并加盖公章。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应答文件对技术商务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
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1、请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适用公开询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适用邀请询价)。
2、请附相关资质证书等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附:营业执照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
附:其他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
(二)应答信誉承诺函
应答信誉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司承诺 项目(标段【】)的应答不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年【 】月【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9) 在最近三年内( 2019 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在最近五年内(【 】年【 】月【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 在最近五年内(【 】年【 】月【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信誉情况申报表
信誉情况申报表
信誉情况申报相关信息查询截屏按以下格式提供:
(如官网改版,按官网最新的截图为准)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查询结果的截屏记录。 |
截图式: 请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查询结果的截屏记录。 |
2、最近三年内不得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
截图样式: 请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 查询结果的截屏记录。 |
3、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记录。 |
截图样式: 请供应商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失信惩戒”的截屏记录。 |
4、行政处罚等行为申报 |
截图样式: 1)请供应商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政处罚”的截屏记录。 2)其他关于行政处罚行为申报材料(如有) |
5、行贿犯罪和合同诈骗罪情况申报 |
5.1、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5.2、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情况申报 截图样式: (1)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的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2)法定代表人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的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项目负责人*** (4)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记录截图: 1)请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的截屏记录。 2)供应商“贪污贿赂罪”详情申报操作指引:点击网址进入→在搜索栏的 “高级检索”处的“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点击“案由”中的“刑事案由”选择“贪污贿赂罪”、点击“当事人”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检索"→结果输出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贪污贿赂罪” 详情申报操作指引:点击网址进入→在搜索栏的 “高级检索”处的“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点击“案由”中的“刑事案由”选择“贪污贿赂罪”、点击“当事人”输入法定代表人名字→“检索"→结果输出 4)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贪污贿赂罪” 详情申报操作指引:点击网址进入→在搜索栏的 “高级检索”处的“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点击“案由”中的“刑事案由”选择“贪污贿赂罪”、点击“当事人”输入项目负责人*** 5)“合同诈骗罪”详情申报操作指引:点击网址进入→在搜索栏的 “高级检索”处的“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点击“案由”中的“刑事案由”并选择“侵犯财产罪”的“诈骗罪”、点击“当事人”输入供应商单位名称→点击“检索”→结果输出 |
*** |
6.1、......情形1 相关情形的申报详情及相关材料 6.2、......情形2 相关情形的申报详情及相关材料 …… 备注:如不存在“不得存在情形”的其他申报及相关材料,请填写“无”。 |
现我司对存在以上情形的情况进行申报,并承诺申报内容属实,不存在虚报、瞒报的情况,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请按“(三)信誉情况申报表”的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 查询结果的截屏记录。
评审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股东/投资人信息,如以上申报的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及时更新,以本申报表为准,并请将具体原因填写至表内“备注”栏内,如有其他证明材料的,可另附。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询价项目名称]】【XX标段[标段名称]】的报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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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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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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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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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名称(非自然人)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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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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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名称(非自然人)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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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商系统注册的高级管理人员 |
姓名(自然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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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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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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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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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工商系统注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工商系统上注册的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
(4)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五)供应商税务资质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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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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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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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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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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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业务类型 |
票据名称 |
票据类型 |
是否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
可抵扣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
类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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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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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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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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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质证明文件(请另附) |
注:
1、票据名称填写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与营业税发票;
2、票据类型填写范围: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发票及其它;
3、是否可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填写范围:“是”或“否”;
4、税务资质证明文件: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见图1)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知书(见图2)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纳税人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图1: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式样)
1.8厘米
6厘米
说明: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规格为6厘米(长)×1.8厘米(宽);
②采用2号标准宋体字刻写。
图2: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知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国税 〔 〕 号
:
经审核,同意认定你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 年 月 日(税款所属期)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管理。
特此通知。
主管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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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签订合同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甲方联系人 |
合同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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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累计: 万元 |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并保证内容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价资格。
2.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六、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组中职务 |
姓名 |
学历 |
职务 |
本专业工作年限 |
驻点(如驻点请打“√”。 |
职称 |
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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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项目人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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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项目人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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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项目人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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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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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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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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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七、 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承诺书
[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中国电信[ ]公司:
本单位作为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提供商,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一条 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保证不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信息通信网络或者使用信息通信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信息通信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任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的。
第三条 本单位承诺不会利用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非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活动;本单位承诺不会向非法获取、传输、发送信息数据等行为提供便利。
第四条 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的;
2、将工作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3、对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在系统、计算机软件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的;
5、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依法确定的、可以终止合作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单位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中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远程收集信息数据、远程控制等用途的后门程序,本单位承诺将在投标文件或商务应答文件中对所销售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的后门程序做出明确声明和详细说明,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后门程序的工作原理、操作手册、操作命令及参数列表等内容。
第六条 本单位承诺对销售给贵公司的设备和/或产品和/或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 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服务或所销售的产品供应,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八条 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第九条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单位承诺将赔偿贵公司遭受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条 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原件。
八、 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报价(含税) |
(元) |
2 |
发票种类(请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一种发票种类;填写的发票类型可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中的一种。)【适用于采用报价具体金额(且不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
|
3 |
发票种类【适用于采用费率(且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项目负责人*** |
*** |
5 |
… |
注:
1.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报价或经修正后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2.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项目实际要求对本询价项目报价。
3. 供应商报价时应结合填写的发票种类综合考虑,发票种类将会影响评审价格的确定,具体的评审价格确定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适用于采用报价具体金额(且不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4. 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的,建议提供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采用报价具体金额(且不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5.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按否决报价处理。【适用于采用费率(且规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评审的项目】
6. 如有多位项目负责人的,上表可只填写一名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第七章 其他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版本号V20220120)】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不定期更新,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询并使用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为中国电信汇聚优质供应资源,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遏制供应商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淘汰劣质供应商,净化采购环境,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电信采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中国电信的采购活动为中国电信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合作开发类、合作经营类、代收费类的合作方,不属于本管理规则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三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不良行为信息目录及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工作。 第四条 依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面向在完成不良行为认定并确定处理结果以后,在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进行处理的工作。 针对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采购制度、采购文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按本管理规则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及后续处理;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约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和合同约定处理。 依照本管理规则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如遇特殊情形,中国电信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可对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严肃认真、维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中国电信的生产供应、维护中国电信企业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组织开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中国电信机构或部门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由中国电信内部规定。 第八条 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反映或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部门反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中涉及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 第九条 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发生的列入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见附表1)的行为或事件(以下统称为“不良行为”)。 第十条 各类不良行为的基本事实性标准由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明确。原则上不良行为认定的信息、线索,来源于中国电信收悉的有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通知、公告,及在中国电信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第十一条 电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及分级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第四章 处理对象 第十二条 处理对象是指由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按本管理规则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 第十三条 处理对象分为两类: 1.供应商及其所有产品品类; 2.供应商及其部分产品品类。 对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适用于该供应商下属的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非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不向上追溯适用。产品分类口径以电信集团公司管理的评估产品目录为准,但电信集团公司有权对这一产品分类口径、管理方式等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处理一般针对不良行为涉及的产品品类(以下统称“涉事产品品类”)。 当根据不良行为性质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时或者无法确定涉事产品品类时,处理针对所有产品品类。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单位行贿罪、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合同诈骗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经营、“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等,具体以附表2为准。 第十五条 针对不良行为主体及涉事产品品类的认定,有以下规则: 1.当同一项业务涉及联合体各方或原厂商及其代理商等多个有关联的主体时,将不良行为的主要责任方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确实无法区分责任主次时,将各责任方均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如果由供应商确定的分销商发生与分销产品直接相关的不良行为,则认定分销商和供应商均发生不良行为。 2.当不良行为涉及的具体产品是与该供应商主要产品配合使用的配件、辅助材料或服务时,原则上认定相关主要产品品类为不良行为涉事产品品类。 第五章 采购领域 第十六条 将各产品品类划分到充足供应源市场和有限供应源两个采购领域。原则上根据两个领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处理规则。 第十七条 采购领域划分实行电信集团公司和电信省公司两级管理。 1.针对集团级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针对省内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 2.划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对外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中国电信还可将划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3.原则上划分结果按年度发布,划分依据情况有重要变动、特殊情况的,以及有必要对划分结果补充或补正的,及时补充更正发布。发布次日开始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4.未发布采购领域的产品,根据参与采购竞争的供应商数量进行确定,竞争方数量不超过5家的,确定为有限供应源市场,否则确定为充足供应源市场。 第六章 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有权对供应商发生的每一例不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明确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 禁限期是处理结果有效时间范围。 禁限期一般从处理结果发布之次日起算,不同的不良行为类目可设置不同长度的禁限期。部分不良行为结合其终止确认条件设置禁限期。 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时间有效性以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第二十条 处理结果的适用范围。 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涉及采购业务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表2)。处理范围为“全集团”的,在中国电信全集团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处理范围为“本省公司”的,在本省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 针对不良行为可采取的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禁止采购:指取消处理对象禁限期内参与竞争性采购资格,其中竞争性采购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处理对象参与竞争性采购时,扣减其采购评审的综合得分(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核增其评审价)。 3.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执行份额:指取消、调减或暂停执行当期处理对象涉及的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此类处理措施为一次性执行措施,一般以禁限期开始日作为基准时间以确定当期的未执行份额情况。因暂停执行份额造成集中采购份额不能完全执行的,供应商的相关风险和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此类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一事一议合同的执行。 4.降级:下调处理对象的供应商分级。此类措施在每例行为处理结果确定后对当前分级结果执行一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 5.约谈: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约见相关供应商,通过当面沟通对其进行提醒、警示、督促改进等。 第二十二条 具体规则 各类不良行为所对应的具体处理规则明细,包括具体禁限期、处理措施(含限制采购措施的采购评审具体扣分值、调减份额措施的具体调减比例)等详见附表2。 第七章 不良行为信息台账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实现对不良行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分层管理。台账分为集团和省公司两个层级。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处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集团级台账,由电信集团公司统一负责记账,在全集团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关电信省级公司台账,由电信省级公司负责记账,在本省级公司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中国电信可将集团级和省级公司台账信息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共享。 第八章 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不良行为管理的工作流程涉及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环节。该工作流程独立于采购过程,不受具体项目采购进程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认定结果信息中体现的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或产品品类等信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的,中国电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认定信息其他内容和所掌握的确凿证据进行调整、补充,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 第二十七条 关于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环节的主要规定如下: 1.完成台账记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中国电信有权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进行对外公告。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管理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有关工作需要,在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与中国电信之外的单位共享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情况及处理结果信息。 中国电信还可将处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2.如有中国电信认为不宜直接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中国电信有权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外公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及处理结果不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告或者遮盖供应商名称信息后公告。 3.经发布的信息如有变化,以中国电信更新发布的为准。更新发布的信息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第二十八条 关于处理结果应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处理结果应用的基本要求 (1)处于有效状态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原则上自信息发布之次日开始应用,禁限期终止日期之次日停止应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国电信在处理结果应用前进行条件符合性判断,保证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以及应用场景所处于的采购业务范围(或采购工作范围)等具体情况与拟应用处理结果所指定的处理对象、处理范围等关键条件对应相符。 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原厂商(指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软件著作权人、主要标的服务实际提供方等)委托的代理商时,原厂商或代理商中任何一方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及其责任分工涉及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供应商本身和其所属法人(若有)中任一个主体及供应商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3)当存在多例有效且条件相符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应根据各例处理结果进行累计、合并,形成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并予以执行。 2.在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工作中应用 (1)中国电信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供应商应承诺接受。 采购评审中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所涉及的产品品类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范围。 (2)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应用。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限制采购措施不在采购实施的资格审查中应用。 (3)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提取该基准日期的相关处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为准。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变化等情况进行确认(不考虑涉及采购领域划分结果可能的变化),如果有新增的相关禁止采购类处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4)同一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类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的资格条件处理;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类的处理结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相关处理措施中的扣分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得分为基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调增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评审价格为基础。 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一个标包/标段。 (5)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采取此类措施后,为保障供应,中国电信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内部的有关规定,调增其他供应商的份额。 3.在供应商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有权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进行应用。在处理结果要求的应用之外,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还可作为供应商管理的评价因素,并不受禁限期、处理范围等条件的影响。 4.在付款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负责发起向供应商付款的部门,有权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及相关更新,牵头组织研判付款风险,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予以应对,在必要情况下暂停支付以维护中国电信资金安全。 5.特殊情况下的应用 (1)中国电信认为采购实施工作遇到特殊情况且必须对实际执行的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做出调整的,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涉及采购实施过程的,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告知采购项目各参与方。 (2)联合采购场景下的应用。在中国电信与其他方联合采购的项目,针对专属于中国电信的标包、标段,除另有说明的情况之外,应按规则应用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结果;在中国电信与其他联合采购方共同涉及的标包、标段(含未划分标包、标段的采购项目),是否及如何应用中国电信和/或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应由各联合采购方协商一致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3)联合建设场景下的应用。如果供应商“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且处于被该第三方禁止采购/限制采购(或纳入黑名单等任何相当于禁止采购/限制采购的处理)的状态,则在中国电信与该第三方联合建设项目的范围内,中国电信有权在其认为可行的条件下,响应该第三方要求减少或避免采购、应用该供应商的产品,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的应用。以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等各类竞争性采购形式进行的中国电信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原则上应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是否应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中明确。 在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应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禁止采购的处理措施理解为取消相关供应商参与竞争的资格;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在以评分方法择优时理解为相应扣减评分,在以价格为标准择优时理解为相应核减价格(拍卖方式下不适用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 6.参考性应用 源自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共享到电信集团公司并被接受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信息),通过信息台账提供中国电信全集团作参考性应用(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信息台账中共享发布的其他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除中国电信相关单位需要按规定执行处理结果之外,中国电信各单位还可以作参考性应用。 参考性应用时,中国电信相关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或合同履行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参考性应用不受禁限期和处理范围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在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中,针对涉密或信息不宜公开的情况,有如下规则: 1.中国电信各单位发现供应商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按保密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2.不良行为提报信息、线索信息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中国电信有关单位按照保密工作的制度、要求进行处理,相关处理结果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 3.针对“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的情况,共享输入信息的第三方对中国电信有相关保密要求或共享范围限制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共享相关信息的,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加密、脱密、改变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方式、减小信息发布范围、或免于向中国电信外部发布信息等措施,必要时可不作认定,或不编制、不发布处理结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管理规则于2020年6月2日起实施。自该日期起认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如果中国电信对本管理规则进行更新,涉及的新旧版本规则适用等事宜,按如下规则执行: 1.更新后按新规则认定不良行为和确定、发布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更新前的已确定的处理结果原则上不因规则更新而变更。 2.处理结果在份额管理应用(执行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措施)时,以新版本规则为准,除非相关采购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该合同适用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固定版本。 针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处理结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过程应用、供应商管理应用等),处理结果的主要内容(禁限期、处理范围、处理措施)原则上以既有处理结果的表述为准;关于处理结果解释、应用的程序、应用方法等其他方面的规则、规定、说明,原则上以应用时的最新规则为准(采购评审中以采购文件所引用的管理规则版本为准)。 第三十二条 如发生与法律法规或相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规定、要求为准。 第三十三条 中国电信保留在相关技术及管理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分批分步骤实施、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本管理规则(例如:在中国电信不具备集中MSS管理支撑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支撑条件的单位参照施行或暂缓施行)的权利。中国电信行使上述权利,以及因受到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要求的约束或限制而未能全面实施本管理规则,和因此导致的未能按照本管理规则及已发布的处理结果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处理的情况,不视为中国电信违约。 第三十四条 参加中国电信与其他采购方联合实施的采购活动(联合采购)或中国电信废旧闲置物资处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为中国电信供应商纳入本管理规则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规则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2.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