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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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净水有限公司****年石井、石井净分公司药剂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Z***DL** |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石井、石井净分公司药剂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Z622DL1001839
(三)项目总最高限价: 1,030,206.94元。
序号 |
所属单位 |
子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税前造价限价 (元) |
税率(%) |
安措费(元) |
暂列金 |
1 |
石井分公司 |
石井分公司增设碳源投加系统项目 |
676823.42 |
620938.92
|
9 |
28432.04 (建筑:1374.06, 电气:6710.53, 给排水工程:20347.45) |
/ |
2 |
石井净水分公司 |
石井净分公司2022年一二期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 |
353383.52 |
324205.07 |
9 |
10365.60 (市政工程:3077.14,安装工程:7288.47) |
28112.12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一:厂区内增设一套碳源投加系统,系统主要由:碳源储存系统;隔膜泵供给系统;电气系统所组成,并且布置管道将碳源输送到各个投加点。
项目二:石井净分公司紫外线消毒池旁地面新增供一、二期使用的储存量共为10吨的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五)项目计划工期期:90天。其中项目一:60天;项目二:30天。
(六)建设地点位于: 项目一: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分公司;项目二: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水分公司。
(七)施工质量要求如下: 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使用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八)项目类别:工程类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十)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下列所述。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 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
4. 2019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类似药剂投加系统的安装或改造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5.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人员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且项目负责人***
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7. 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供应商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书面限制响应资格的情况(被暂停响应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交易保证金金额如下: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2年11月1日上午09:0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交易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 号:15735078850049
(重要提醒:采购须知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项目一: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前往现场踏勘,若前往现场踏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逾期不再接待。
(防疫要求:基于疫情防控形势,授权委托人须通过“广州净水公司”微信公众号当天(提前)预约,填写访客预约信息(包括:1.近7天内行程有异地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拒绝来访;2.近7天行程内有异地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拒绝来访3.近7天行程内有省外来(返)穗人员应持有抵穗后来访前三天的两次核酸检测证明,即“三天两检”(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4.如确需工作需要来访,应持有抵穗后来访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待被访部室审核员审批通过后,凭访客手机生成的“通行访客码”通行。于门岗处测温并扫码填写调查问卷,手机显示问卷“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厂区。)
踏勘现场联系人***
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
踏勘(答疑会)集合时间:2022年10月27日上午09:30 -10:00
踏勘集中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551号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报价方式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2年11月1日上午0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1月1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询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网上报价形式。
(五)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
被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
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限制投标的期限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3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至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