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规划展览馆周边环境景观提升(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规划展览馆周边环境景观提升(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编号:JG2022-1657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时0分~2022年11月10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34.763588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勘察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勘察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3)施工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①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含有建筑、桥梁、码头的园林绿化工程选择此项)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证明文件即可。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460万元 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3号)执行。 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均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信用情况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 施工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0.单位负责人为同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含有建筑、桥梁、码头的园林绿化工程选择此项)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020-84986920 代理联系方式:13432008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