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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中山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8
地 区:中山市
内 容:***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纸质评标定标:评定分离法) 招 标 单 位 :***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陈翠萍 (签名) 招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纸质评标定标:评定分离法)
 
 
 
 
招 标 单 位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何新坚    梁宇杰     (签名)
 
 二零二二 年 十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  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中发改投审【2022】73号, 项目代码:2106-442000-04-01-27106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山市南区南侧,红光农场范围内。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建设集教学、训练、住宿、食堂为一体,含智慧联创大楼(教学与实验大楼)、反恐学员楼及食堂、室内射击场、模拟街区、体能综合训练馆(合用)、泅渡馆、保安亭、室外训练场地等。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总用地面积64300㎡(合96亩),净用地面积55800㎡(合84亩)。总建筑面积24992.46㎡,其中智慧联创大楼8660㎡、反恐学员楼及食堂10391.16㎡、室内射击场1740.5㎡、模拟街区1988㎡、体能综合训练馆(合用)1332㎡、泅渡馆840.8㎡、保安亭40㎡。基地内建筑高度分别为:智慧联创大楼为31.1m,反恐学员楼及食堂为19.5m,体能综合训练馆(合用)为15m,模拟街区为15m。
项目总投资额为3756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94.52万元。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80.9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08.7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72.2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勘察(测量、物探、地质钻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设计周期(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即总工期最长为70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1)勘察方案(3份)及电子版(1份),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
(2)详细勘察报告(9份)及电子版(1份),勘察方案经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
设计周期:
(1)初步方案(15份),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方案经过修改确认后 25个日历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初步设计评审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图(15份)及电子版(1份),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其他要求: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诚信要求: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同时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非联合体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均需同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若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要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人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诚信要求。)
4.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视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登录上述网站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作为审查依据。)
4.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联合体各方须为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7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528400                            邮    编:    528403                       
联系人:  廖文俊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    号: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代建单位)
名称: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名称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中山市南区南侧,红光农场范围内
1.2.1
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勘察(测量、物探、地质钻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1.3.2
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即总工期最长为70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1)勘察方案(3份)及电子版(1份),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
(2)详细勘察报告(9份)及电子版(1份),勘察方案经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
设计周期:
(1)初步方案(15份),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方案经过修改确认后 25个日历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初步设计评审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
(4)施工图(15份)及电子版(1份),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1.3.3
绿色建筑等级
二星级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且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独立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独立完成。联合体各方须为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9
踏勘现场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招标答疑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式提问。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交易系统。
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1.10.2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纪要的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1.11
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工程设计(须经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及《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分包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勘察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招标答疑文件等
2.2
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2.4.1
招标控制价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80.9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08.7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72.21万元。
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必须同时对两部分进行报价且投标报价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4.2
费用支付方式
1、勘察费:
各项目结合工作时限和实际作业进度,服务成果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评审)通过或前期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当实物工作量计算金额大于合同暂定价时,最多只可按暂定价的50%支付),待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设计费:
(1)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支付设计费用的30%;
(2)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
(3)完成施工图中介预算审核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90%;
(5)设计费需预留10%作为限额设计履约保证金,主体工程施工结算后支付,因设计原因导致超概算投资的,扣罚保证金。
注:勘察设计人每次收取勘察设计费用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
2.4.3
投标报价方式和结算方式
(1)勘察费(含测量)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中的勘察费×0.8作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260.95×0.8=208.76万元,投标报价在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以下(包括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勘察费招标控制价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2609500.00(元))×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勘察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④工程勘察费结算价按经招标人同意的设计提资完成的实际测量勘察成果,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勘察费后,再×(1-中标下浮率)结算。当结算价大于260.95万元时,以260.95万元作为结算价。
(2)设计费
①建安费设计上限为发改局批准的概算报告中的建安费金额。
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中的基本设计费计算,即572.21万元(已按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设计费的投标报价在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下(包括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5722100.00(元)÷0.8)]×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④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设计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⑤工程设计费结算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设计费后,再×(1-中标下浮率)结算。当结算价大于572.21万元时,以572.21万元为结算价。
3.2
投标有效期
 120 个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3.3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或 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签字要求: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不允许盖私章代替签字)。
7.盖章要求: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需加盖公章。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分公司公章。
8、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由牵头单位完成。
9、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或牵头单位名称均可,盖章只需盖牵头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和资信标均为一式 5 份 (其中正本 1 份,须为原件;副本 4 份,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且须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效果图展板 1 套(效果图数量建议不超过5张)。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U盘)
电子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需与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一致、完整(含封面、封底)。各标函的电子文件需统一拷贝至一个U盘中,U盘放在资格标密封袋内。
按3.6.3要求签字和盖章。
3.6.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资格标编制要求: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经济标编制要求: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技术标编制要求: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资信标编制要求: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标函名称:(“资格标”或“经济标”或“技术标”或“技术标(效果图展板)”或“资信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备注:时间按投标截止时间填写。编制封套时本备注可不保留)
***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备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委派投标员参与开标的,需及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疫情管控措施要求。)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5.2。
6.1.1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
(1)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人数: 5 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2)按照本章第6.1条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6.1.2
入围评标环节的规定及投标人数量
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3名(含3名)少于15名(含15名)的,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评标环节。
3)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5名的,则进行入围筛选,按照招标文件入围筛选方法及步骤筛选出15名入围评标阶段的投标人。
6.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2.3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6.3.1
清标工作小组的组建
清标工作小组人数:3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6.4.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人数: 7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6.4.3
定标方法
票决定标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7.1
是否授权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定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7.3
履约担保
□ 是
■ 否
7.4
中标人是否需要参加勘察设计责任
保险
□否
■是,按《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建通 (2021) 124 号)执行。
8
落标方案补偿
设计方案补偿方案如下:
1、落标单位第1名可得 12万元 补偿、第2名可得 9万元 补偿。其余名次不能获得补偿。
2、弃标、无效标、中标单位无经济补偿。
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无经济补偿。
10.1
招标人监督小组
招标人监督小组人数:3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10.7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定标候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可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定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或者定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11.2
否决性条款
11.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11.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须在开标前提交以下资料,并在提交资料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验核(身份证原件验核后即退还投标人):
(1)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由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11.5
1.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无法完成电子签到;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委托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员,否则无法完成电子签到。
11.6
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
11.7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8
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
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11.10
如非招标人原因引起工期滞后的,每推迟1天扣罚10000.00元,延迟累计超过3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注:如承包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则延期时间按以下计算:
(1)超出《勘察设计单位须提交成果资料》各阶段所列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的,从超出时间要求之日计至该项资料及文件完成之日;
(2)电子报批、概算报批、技术审查等流程第二次报批不通过次日起(第二次报批距第一次报批不通过时间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计至最终报批通过之日;
(3)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发现须补充变更图纸的,从第三次要求补充图纸之日计至预算编制送审前最后一次补充图纸之日。
(4)总延期时间为以上延迟天数累计。
11.11
当招标人对施工图、布局等需作局部调整或修改,甚至不采用中标方案,要求中标人重新设计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该调整、修改或重新设计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费报价内。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意见、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不得另行收费。
11.12
(1)承包人如设计漏项的,扣罚漏项部分设计费的100%;重大设计漏项的,将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2)承包人如勘察漏项的,扣罚漏项部分勘察费的100%;重大勘察漏项的,将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3)因承包人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失误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1.13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安费设计上限为发改局批准的概算报告中的建安费金额。
11.14
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时,在未取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扩大规模,未实行投资控制约定,概算送审金额大于项目投资估算(或项目设计限额)10%或500万元,导致调概影响项目执行计划的,招标人将扣罚设计费的10%,并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11.15
1)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评审、方案汇报、方案协调会议、重大工程变更会议等情况到场,否则每次扣罚10000.00元(如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需及时响应,如不能及时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设单位按每次扣罚10000.00元。
***
施工阶段设计单位派驻项目现场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按建设单位要求安排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1.17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
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七条要求,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
11.19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
11.20
提醒: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安全、平稳开展。 请参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人员密切关注“广东发布”、“中山发布"、“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权威发布的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并按要求落实。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单位负责人***
(8)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
(9)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10)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招标答疑
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交易系统。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答疑、澄清”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转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负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勘察设计任务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15天,酌情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招标人酌情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价
2.4.1招标价控制价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80.9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08.76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72.21万元。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必须同时对两部分进行报价且投标报价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中标价包括包含勘察(测量、物探、地质钻探、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费用:
(1) 工程勘察钻探费用。
(2) 工程设计和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外业现场考察费用。
(3) 提供业主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相应图纸。
(4) 承担方案论证、评审等相关费用。
(5) 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6) 由于规划变更或其他事项引起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编制、报审等工作,费用不予增加。
中标单位必须配合招标人按建设进度要求进行方案整合、优化,按时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投资控制的上限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2.4.2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1、勘察费:
各项目结合工作时限和实际作业进度,服务成果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评审)通过或前期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当实物工作量计算金额大于合同暂定价时,最多只可按暂定价的50%支付),待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设计费:
(1)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支付设计费用的30%;
(2)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
(3)完成施工图中介预算审核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90%;
(5)设计费需预留10%作为限额设计履约保证金,主体工程施工结算后支付,因设计原因导致超概算投资的,扣罚保证金。
注:勘察设计人每次收取勘察设计费用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关税务机构的税务发票。
2.4.3投标报价方式和结算方式
(1)勘察费(含测量)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中的勘察费×0.8作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260.95×0.8=208.76万元,投标报价在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以下(包括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勘察费招标控制价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2609500.00(元))×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勘察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④工程勘察费结算价按经招标人同意的设计提资完成的实际测量勘察成果,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勘察费后,再×(1-中标下浮率)结算。当结算价大于260.95万元时,以260.95万元作为结算价。
(2)设计费
①建安费设计上限为发改局批准的概算报告中的建安费金额。
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中的基本设计费计算,即572.21万元(已按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设计费的投标报价在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下(包括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5722100.00(元)÷0.8)]×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④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设计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⑤工程设计费结算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设计费后,再×(1-中标下浮率)结算。当结算价大于572.21万元时,以572.21万元为结算价。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四部分:(1)资格标;(2)经济标;(3)技术标;(4)资信标。
3.1.2投标人应当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3.2 投标有效期
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3.3 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只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
    禁止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3.3.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已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通知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3.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情况表,并按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4.2 其他要求按前附表须知执行。
3.5 备选投标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技术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标(效果图展板)提供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电子文件1份(放在资格标密封袋内),电子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需与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一致、完整(含封面、封底)。
投标文件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技术标(效果图展板)、及资信标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5 投标文件的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技术标(效果图展板)、及资信标应分别单独编制,具体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分别按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技术标(效果图展板)、资信标分开各自装订和密封,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的正本与副本和技术标(效果图展板)须对应各自标函包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各标函的电子文件需统一拷贝至一个U盘中,U盘放在资格标密封袋内。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项目名称、标函名称(“资格标”或“经济标”或“技术标”或“技术标(效果图展板)”或“资信标")字样、投标人名称,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于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如需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前附表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l)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到现场完成电子签到;(电子签到方式为:指纹录入签到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验证身份或居民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指纹录入系统与“粤省事”程序及居民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故障的除外。)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以交易中心电子屏幕的时间为准),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即检查资格标、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外包装的密封、标记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和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三方解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6)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投标人签名确认符合性检查情况后,宣布符合性检查结果;
(7)工作组当众开启通过上述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封面、份数等情况进行检查,唱标;
(8)开标结束。
注:1)诚信等级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与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对接,由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根据开标当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登记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等情况。
2)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工作组由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下同)。招标人须委派至少一名招标人代表到现场参与开标,且招标人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
3)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招标人代表。
 
6.资格审查、入围筛选、评标、清标及定标
6.1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
6.1.1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成员人数及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兼任招标监督小组及定标委员会成员。
6.1.2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方法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按照以下的方法、标准、规则和程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及入围评标环节的筛选工作。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标、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③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现场三方解密后在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获取数据);
④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现场由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等级数据);
⑤《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为准);
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当天为准);
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⑧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3名(含3名)少于15名(含15名)的,所有合格投标人均进入评标环节。
3)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5名的,则进行入围筛选,按照相关择优要素筛选出15名入围评标阶段的投标人。
(2)入围筛选方法和步骤: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根据以下条件(排序不分先后)综合考虑,采用票决法选出15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①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分高的投标人优于企业诚信分低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分为准);
②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金额大的投标人优于工程业绩相对简单、难度较小、金额小的投标人;
③拟投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履历丰富、职称高的投标人优于履历简单、职称低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成员以记名方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票决,每人选15名投标人,汇总得票数高的前15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若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标人得票数相同并导致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超过15名时,则对上述得票数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新一轮的票决,直至确定15名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应编制书面的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包括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筛选方式、入围筛选结果等全过程情况。
6.2 评标
6.2.1 评标委员会
6.2.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在依法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3评标方法
6.2.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
6.2.3.2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公告栏目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开标情况、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报告、评标报告及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
6.3清标
6.3.1 清标工作小组
在开展定标前,由招标人组建清标工作小组(清标工作小组成员人数及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展清标工作。
6.3.2清标工作
清标工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清标内容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本、资质情况、注册人员规模)、总部及分支机构分布情况、评标意见、投标报价及下浮率、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主要业绩、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获得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不良行为记录、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分等因素。
清标报告仅作为定标委员会辅助定标的参考材料,不视同为决定性依据。
6.4 定标
6.4.1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担任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的人员,不得参与定标委员会。
6.4.2 定标原则
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的原则。
6.4.3 定标方法
本项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规则和程序,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方式定标,选出中标候选人。
选出中标候选人后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栏目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7.2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定标结束后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中标信息栏目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该公示等同于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前附表第3.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7.4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方案补偿
经评审为有效投标的设计方案补偿方案如下:
(1)落标单位第1名、第2名可得补偿(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余名次不能获得补偿;
(2)弃标、无效标单位及中标单位无经济补偿;
(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不进行补偿。
投标补偿费于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人申请办理请款手续。获得落标经
济补偿的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将其设计方案用于本工程项目且不再计付其他任何使
用费,但保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使用。不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退回。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备查资料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资格标函或经济标函或技术标函或资信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9.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
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进行招标的,招标人为市属职能部门或镇区政府的,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招标人为其他单位的,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0.纪律和监督
10.1 招标人监督小组
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招标人监督小组由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组长由招标人监督小组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监督小组应对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入围筛选或者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市代建办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同步备案招标人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0.2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3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5 对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及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及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比较、定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资格筛选(或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或定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工作小组或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或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10.6 对与资格审查和入围筛选、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10.7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定标候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可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的“在线提出异议”栏目向招标人提出,也可线下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异议文件。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定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或者定标。
10.8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清晰、不明确等影响评标结果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书面资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签名确认)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书面资料后、评标完成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回复评标委员会。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专业及级别
备注
1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勘察项目负责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中级工
程师(或以上)职称
提供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安排不得少于上述分类。
3、提供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1.2否决性条款(集中否决条款)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本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
11.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投标:
11.2.1.1未按招标文件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11.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按时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签到的;(电子签到方式为:指纹录入签到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验证身份或居民二代身份证刷卡签到。指纹录入系统与“粤省事”程序及居民二代身份证刷卡系统故障的除外。)
11.2.1.3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未能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法定代表人未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11.2.1.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而由代理人参加时,未能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11.2.1.5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注:投标人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或在开标会现场宣布其投标无效。
1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1.2.2.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1.2.2.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1.2.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2.2.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2.2.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2.2.7单位负责人***
11.2.2.8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
11.2.2.9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11.2.2.10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
11.2.2.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1.2.2.12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结果为准),或投标人名称与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的除外);
11.2.2.13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11.2.2.14 投标人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公布的诚信评价等级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或投标人未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的;
11.2.2.1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夸大内容投标的;
11.2.2.1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或承诺书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的;
11.2.2.17投标文件内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2.2.18招标文件有规定,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2.2.1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11.2.2.20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或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2.2.21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11.2.2.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11.2.2.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2.2.24报价单没有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中提供格式填写,或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的;
11.2.2.25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或者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下浮率的;
11.2.2.26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资料。
11.2.2.2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2.2.2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2.2.29未提交“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电子U盘”的;
11.2.2.30 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或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没有明确各资质代表单位的;或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没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总公司章的;或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没有各方联合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的;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11.2.2.31递交的投标文件出现错装、混装标函密封袋的;
11.2.2.32 投标文件封面未标注项目名称、“资格标”或“经济标”或“技术标”或“资信标”字样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资信标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经济标
报价单
只能有一个对应的有效报价(下浮率)且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
与资格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
响应性评审标准
 
经济标
投标报价(下浮率)
符合第二章第2.4.1款规定
技术标
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3
定性评审
技术标定性评审
按本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部分“评标办法”第2.4款的规定
 


第一部分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分为“资信标形式评审”“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资信标进行形式评审;对通过资信标形式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款、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对通过经济标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款、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对通过资信标形式评审、经济标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款规定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
 
2、评标
2.1 评标程序表
序号
时 间
评标方法
及程序
工 作 程 序
负 责 人
1
程序1
对资信标进行形式评审
对各投标人资信标进行形式评审评审。
评标委员会
对经济标进行评审
对各投标人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
2
程序2
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对各投标人技术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定性评审并出具定性评审意见。
评标委员会
3
程序3
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综合评价合格的投标人推荐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
备注: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 评标准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完成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3 资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资信标进行形式评审,对经济标和技术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评审不合格。先对投标人进行资信标进行形式评审,对通过资信标形式评审的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对通过经济标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的技术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通过技术标进行形式评审以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阶段。因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资信标或经济标或技术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或作废标处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
(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外)
2)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4 定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设计大纲进行详细审阅,由各评委成员分别对各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设计大纲进行定性评审(评审标准见《技术标定性评审表》),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委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审意见(综合评价等级评定意见不一致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最终意见),并出具《技术标定性评审汇总表》。
 
《技术标定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优点
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1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
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
 
 
2
勘察设计方案
 
方案是否合理、完整、可行;是否能解决现场出现的或可预见的问题;是否有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需要专项设计等;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是否准确、到位;对关键技术问题是否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3
 
质量保证、进度安排、安全文明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4
图纸组织及效果图表达
主要考察投标人图纸组织是否有序、效果图表达是否丰富(应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节点图、鸟瞰图等,多角度直观地表现设计效果)。
 
 
5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情况
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满足需求。
 
 
综合评价等级:□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评委成员: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适用于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专家可指出各评审项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3)综合评价等级仅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符合招标文件废标、无效标的情形。
2.5推荐合格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通过资信标、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定性评审综合评价合格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合格定标候选人,合格定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列顺序,所有合格定标候选人均进入定标阶段。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2.7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合格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无效标或废标的判定情况说明、每个环节评审结果、专家评审表及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等内容。
2.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2.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8.3记名投票
在评标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评标委员会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二部分 定标办法
 
1. 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本工程基础资料(如有);
(2)本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3)评标报告、清标报告、定标候选人推荐名单及其投标文件。
2. 定标原则和目的
2.1 定标原则
坚持择优与竞价相结合,择优为主的原则。
2.2 定标目的
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根据本章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完成定标环节、中标候选人公示等流程后,招标人将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确定 1 名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中标人放弃中标或逾期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逾期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3. 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采用记名方式,须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注明投票理由,每人推荐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各一名,不作并列、不得弃权。完成投票后,招标工作人员负责汇总表格统计结果。第一候选人一票计5分,第二候选人一票计3分,第三候选人一票计1分,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定标得分,按照得分排序。若得分相同,获得第一候选人票数较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靠前;若得分相同且获得第一候选人票数相同,则获得第二候选人票数较多的排名靠前,以此类推。若上述结果全部相同,则定标委员会增加一轮额外的投票明确中标候选人排序。
4. 定标因素
在定标过程中,以择优原则为主。择优的因素综合考虑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排名不分先后):
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本、资质情况、注册人员规模)、总部及分支机构分布情况、评标意见、投标报价及下浮率、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主要业绩、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获得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不良行为记录、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分等因素。
5. 定标细则
5.1 定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
5.1.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4.1款规定组建,负责审阅定标资料,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复核定标结果等。参与定标会议的工作人员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定标会会务和记录工作,协助完成定标流程等。
5.1.2 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根据定标方法推进定标会工作流程。
5.1.3 参与定标会议的招标工作人员不参与定标的决策,无表决权,只协助定标委员会进行资料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5.2 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原因及最终定标时间。
5.3 在开展定标前,清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开展清标工作,清标内容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包括注册资本、资质情况、注册人员规模)、总部及分支机构分布情况、评标意见、投标报价及下浮率、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主要业绩、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近三年获得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不良行为记录、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分等因素。
清标报告仅作为定标委员会辅助定标的参考材料,不视同为决定性依据。
5.4 本项目投标人资信要素
投标人资信情况为定标委员会定标参考因素之一,具体如下:
资信要素一览表
序号
资信要素名称
有关要求或说明
1
企业综合实力
注册资本、资质、注册人员规模:
(1)“注册资本”以投标截止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
(2)“资质情况”以投标人资质证书为准;
(3)“注册人员规模”以投标截止当天“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
2
总部及分支机构分布情况
投标人总部或其分支机构于中山市的情况,如有的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水平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水平:
(1)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2)结构工程分项负责人***
(3)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4)暖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5)电气工程分项负责人***
(6)园林工程分项负责人***
(7)装饰装修工程分项负责人***
(8)勘察项目负责人***
注:1)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以上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投入本项目且全部到位。
***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同类工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即挑选合同书封面、封底及其中涉及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承包范围、单位公章、法人签章(签字)等重要内容的合同页)及中标通知书(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个人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能够体现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
近三年同类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07月0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为最能体现技术复杂、难度大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业绩要求须按本表“备注”中“2)同类业绩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5
近三年获得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07月0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不含副省级)或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提供不超过3项获奖证书,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或二维码)。
6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诚信评价
投标人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中对应的勘察、设计企业所获得的诚信分值情况。
备注:
1)资信要素不进行评审。
2)同类业绩的具体要求:
 业绩规模为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7月0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加盖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公章或者备案章)。若中标通知书上无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盖章,可以提供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含有可供查询二维码(或网页链接)的《中标通知书》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协议书),要求摘选简化,即挑选合同书封面、封底及其中涉及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承包范围、单位公章、法人名章(签字)等重要内容的合同页。合同与中标通知书金额不一致时,以合同金额计算。
(2)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5.5 定标程序
(1)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个议程。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项目工程概况、招标评标情况、清标情况、评标结论,讲解定标规则,提醒注意事项。
(3)定标委员会阅读定标辅助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清标情况、定标规则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
(4)定标委员会投票。
(5)统计票数及得分。
(6)按招标文件规定产生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7)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整理定标资料和编制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成员均须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定标资料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选票(含投票理由)等。定标报告应包括入围定标环节的名单、定标方法、定标时间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定标过程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招标人应在定标结束后及时封存相关定标材料。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项目合同作为招标附件一并上传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第五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
第一节 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信息
1.1.1项目名称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
1.1.2项目位置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中山市南区南侧,红光农场范围内,广珠高速公路西线西侧。 
1.1.3建设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
1.1.4项目建设背景
中国反恐怖斗争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需要强化反恐队伍力量建设,积极做好备战应战能力。中山现有的实战训练基础设施不足,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反恐处突实战工作的需要,不符合《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也难以满足《公安特警队训练与考核大纲》对公安特警训练科目及时间的要求。经十五届10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将南区红光村果场红线内可建设用地用于市反恐训练基地、驾驶人考场等项目建设。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拟利用红光林果场部分地块,建成一个集教学、训练、食堂为一体,含室内室外射击场、模拟街区、体能综合训练馆、泅渡馆、室外水域训练场等的综合性训练基地。基地总共可供500名警务人员同时培训。项目2022年7月完成立项。
1.1.5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反恐实战训练基地建设是落实国家政策,完善实战训练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深化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提质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是保证实战化训练深入推进的需要;是打造现代化警务实战智囊团的需要;是公安队伍更好践行为民服务诺言的需要。根据市政府批复文件(中府办处〔2022〕1017号)、《加快推进长江驾考场搬迁及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新建驾考场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要求,为弥补反恐专业力量原有训练功能和硬件设施配置的缺陷,加强技能培训和人才培育,推进中山市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结合新时期全市警务技能向实战化、信息化、科技化转型的需要,需加快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建设进度。 
1.1.6项目建设规模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64300㎡(合96亩),净用地面积55800㎡(合84亩),总建筑面积24992.46㎡(按《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同期培训人数500人)。经财政局事前预算绩效评审,项目总投资为37563.82万元。
1.1.7项目设计范围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总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建筑室内外装饰工程(含二次装修)、水域训练场设计(含深井)、土石方工程、防洪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道路工程、室外训练场设计、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含变配电、照明等)、绿化工程、室外市政及园林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空调通风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幕墙设计、文化设计、环保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装配式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暖通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工程、太阳能系统设计、特殊设备设计、信息化设计、抗震设计等的设计等。除此之外,还包括该项目测量(含管线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等)、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以下勘察内容:地质勘察、编制需达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编制项目概算、绿色建筑设计达国标二星,在投资框架下统筹配置建筑设备并负责配合设备采购活动相关咨询服务。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专家审查、论证及相关费用。对施工阶段提供设计咨询工作,对项目提出经济、安全、合理的可实施方案及建议;配合施工阶段勘察服务及验收工作。
 
第二节 基地现状条件
 
2.1项目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南区南侧,红光农场范围内,广珠高速公路西线西侧。总规划用地面积64300㎡(合96亩),其中净建设用地面积55800㎡(合84亩),道路用地1600㎡(合2亩),林地6900㎡(合10亩)。项目现状用地主要为农林用地,西侧为山坡地,东部平整低洼地,地形较为复杂,海拔高差较大。项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5m。
 
2.2项目周边市政及公用设施等建设条件
2.2.1给水条件
本项目供水水源均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市政自来水,拟从用地东侧红光三路市政给水管上引入给水主管,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2.2.2排水条件
项目所在区域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室外雨污水管目前最终接入位于城南六路中国石化加油站的市政雨污水检查井,后期项目东侧市政道路建好可就近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2.2.3供电条件
本项目配备10kV单回路供电,经与供电部门沟通,本项目用电接入点为10kV红光线北溪支线林场二分支线,项目供电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2.2.4供气条件
经与燃气公司沟通,燃气管道目前接入点位于城南六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后期项目东侧市政道路建好可就近接入市政燃气管,燃气供应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2.2.5通讯条件
经与通讯公司沟通,项目周边有两个通讯基站,可就近接入通讯网络,场地外接入设备由通讯公司免费提供,项目通讯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第三节  设计依据
 
3.1现行法律法规
国家和广东省、中山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岩土详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19年版)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T72-2017)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2011)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水质分析规程》(YS/T5226-201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
《广东省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15-38-201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3)144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41-2009)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GB14912-94)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3)工程物探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41-2009)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4)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国家环保局环监(93)第01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发布,2010年12月25日)
《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6年》
《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2008修正)
《关于发布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粤水农〔2000〕23号)
《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67-20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广东省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DBJ 15-101-201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广东省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T15-92-202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
《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2013)
《装配式混凝土表示方法及示例》(15G107-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1~2)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15G366-1)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258-20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2012)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外墙板》(15G365-1)
《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技术规程》(JGJ289-2012)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163-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55015-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2015)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91-2019)
《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GB/T 50200-201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0394-2007)
《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55-200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200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
《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2020)
《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21年版)
广东省标准《公共建筑能耗标准》(DBJ/T 15-126-2017);
中国南方电网《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8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
设计标准和规范:(执行现行规范,不局限于以上规范,有更新的,按相应规定执行),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中山市地方规定。
3.2文件、纲要
包括但不限于:
《关于深入开展公安特警实战大练兵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2〕143号)
《公安特警队训练与考核大纲》
《公安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
《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规划》
《加快推进长江驾考场搬迁及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新建驾考场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64号)
 
第四节  设计原则、范围及内容
 
4.1设计原则
4.1.1限额设计原则
设计单位应按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执行《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审核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限额设计。
4.1.2满足规范标准原则
应参考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本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俭朴庄重。应按立足当前、兼顾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设计,总体建设应呈现功能分区明确、流线便捷、合理高效、安全可靠性高、智慧基地等特点,并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合理地组织和布置给水、排水、供电、消防、通讯等系统工程,满足反恐基地实战训练的需要,提升公安机关反恐处突防暴能力,打造更平安中山。
本项目按《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其建筑的功能设置、建设规模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建筑风格、建筑结构形式、建筑材料的选用具有独特性和适用性,同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条件下提高国产化率。
此外,本项目的建设除应符合国家及住建部的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公安部其他的相关条例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4.1.3整体定位原则
1.项目建设应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2.项目的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和行业标准,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3.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起点建设为要求,在项目的建设上能够基本满足中山市公安多部门、多警种的反恐实战训练需求。
4.1.4地域性原则
根据项目用地现状及其所处地理位置等因素,结合项目自身功能要求,打造一个突出实战性、对抗性、科技性、综合性的现代化训练基地。
4.1.5生态节能可持续发展原则
中山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中山市的气候特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合理控制直接照射室内的阳光,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同时设计要体现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环保的理念。
作为绿色建筑二星或以上设计建设标准示范性项目,需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7),遵循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
建筑设计应充分研究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建筑及场地设计应对日照、风环境、雨水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建筑节能等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充分回应,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或以上标准。
4.1.6经济合理美观原则
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需要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应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
4.1.7分区布局原则
在总平面布局规划上,应做到安全实用、方便管理。反恐实战训练基地建设,要以“人为中心、实战实用”为出发点,将整个基地分成东西两大组团,使两大组团既互相联系又彼此独立成区,整个基地建筑集中在场地东部,室外活动场地集中在场地西部,依山而建,这对于维持整个基地的动静分离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保障基地形成环境较为幽静的教学区和生活区。
在规划布局的其他要求上,还应做到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通风采光等问题,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
4.1.8空间设计原则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属于市重点项目。应秉承创新建设理念,应根据建设地块情况,结合广东地域特色,探索更优化的结构布局,预留可供拓展的空间。
4.1.9建筑造型原则
基地建筑造型设计整体应遵循庄严、大气、现代、简约、保密性强的原则,具备标准化、人性化、阳光化、生态化、特殊化、便捷化的理念,同时,与当地的建筑精髓相结合,打造一间拥有中山特色的实战训练基地。
建筑细部设计是体现建筑风格的重要环节,做建筑单体设计时,要对建筑细部精心思考后做着重处理,比如材质组合、门窗划分、防逃栏栅、管线走向、檐口细部及走廊平台栏杆细化等。
4.1.10基地内空间营造原则
实战训练基地不只是一个封闭的管理空间,还应该具有开放性,满足日常参观、接待、举行活动需要。随着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基地的空间使用要求也越来越细致。因此,设计应利用好现有地形特点,注重空间的变化,进行合理的布局,通过合理分区,使教学、训练等各功能布局满足使用需求。
4.1.11景观设计原则
基地内庭院景观的设计,要考虑实战训练场所特殊性,结合职业特点和群体特点,利用声、光、水等条件,创造具有实战训练场所风貌及景观的环境;考虑景观与建筑的渗透、交融关系,海绵城市一体化的景观特色,并合理利用屋顶、架空层及交通空间。
4.1.12创新型技术应用原则
在建筑设计中,应针对智能化、绿色建筑、能耗管理、装配式、海绵城市等设计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充分回应。比如,在建筑设计中,应注重融入太阳能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系统等创新型技术措施,并创造一个与环境相协调、自身能持续发展、具有高效率高效能的融合感知建筑和绿色建筑为一体的智慧建筑。
4.1.13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总用地面积64300㎡(合96亩),净用地面积55800㎡(合84亩),总建筑面积24992.46㎡,满足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的使用需求。
4.2设计内容
此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标注“?”的选项即为本项目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方案设计、修改及完善:根据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范围内(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要求为准)总平面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建筑各层布局、交通组织、流线设计、景观绿化、建筑立面、效果图、技术指标等,须通过市公安局、市特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审核,并修改至满足要求。
2、初步设计、修改及完善:根据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施工图设计、修改和完善: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文件的施工图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同时根据审查评审意见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达到满足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要求以及建设单位需求。
4、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设计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
5、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防洪工程、室外训练场、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标识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系统、燃气系统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
6、建筑设计: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
7、结构设计: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涉及的结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幕墙等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等。
8、电气设计:本项目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雷及接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充电桩等。
9、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本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子显示屏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无线WIFI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音乐/广播系统、门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保密系统、专业信息化系统等。鉴于此项目的特殊性,专业信息化系统设计阶段要充分调研使用单位专业信息化需求,与本项目相匹配,为专业信息化系统的构建提供硬件基础支持。
1)综合布线系统
2)计算机网络系统
3)车辆出入管理系统
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5)有线电视系统
6)电子显示屏系统
7)多媒体会议系统(录播、电视电话会议)
8)多媒体教学系统
9)WIFI无线接入系统
10)视频监控系统
11)音乐/广播系统
12)门禁系统
13)办公自动化系统
14)入侵报警系统
15)信息安全防护保密系统
16)专业信息化系统
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18)智慧安全用电系统
19)照明管理系统
20)能耗管理系统
21)暖通(空调、排气)管理系统
22)配电系统管理系统
23)消防管理系统
24)楼宇智能化(电梯、标识、门禁、电子时钟等)管理系统
25)网络安全实战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云平台系统、网络复现系统、安全实训系统、比武演练系统等
26)MR全息智能化训练场:训练监控系统、训练评分系统等
27)射击系统:环境模拟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双屏模拟/实弹影像训练系统、靶场总控系统(含越线报警、靶位监控、广播系统)、分控系统、报靶系统等
28)防火墙、网络审计、网闸、审计系统等
10、给排水设计(含外水接入、接出部分,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口):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包含直饮水供水系统)、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用地内与市政管线接驳等设计。
11、空调通风设计:包括不限于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多联式分体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等的设计。
12、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
13、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
14、按照项目的灯光、声学等特殊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结构及其配套设备专业的设计与相关配合。
15、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外的路由平衡设计。
16、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以及新技术应用研究和设计。
17、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18、设计单位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
19、对于专项分包设计文件,须由设计单位及专项分包单位人员校核并会签盖章确认。
20、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书,配合建设单位的招标工作。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与论证不在设计单位设计范畴内,但设计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工作。
21、太阳能系统设计。
22、防洪工程设计:对排洪渠、截洪沟、箱涵等进行水文分析计算及设计。
23、特殊设备设计:声光电展览道具、实验室模具、实验台、实验椅、实验柜、指挥台、MR训练设备、射击场设备、体能综合训练设备、水域训练设备等。
24、燃气工程。
25、厨房设计。
26、防雷设计。
27、环保工程设计。
28、文化设计:如:标识导引系统设计,警营文化设施、升旗台及旗杆,装饰雕塑,景观小品。
29、项目前期摸查报告编制(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管线、地下管线、地上建(构)筑物、交通、市政配套、地形地貌等前期摸查),项目各阶段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报告。
30、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水土保持、装配式建筑设计、节能设计等其他(具体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节  设计界面的划分
 
此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标注“?”的选项即为本项目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土建与建筑装修设计界面(包含土建及装修);
2、建筑单体与园林景观设计界面(包含土建及园林);
3、建筑给排水与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设计界面:给水系统设计界面:单体建筑与市政的给水界面以建筑室外给水总水表的控制闸阀为界线划分,建筑室外给水总水表后的控制闸阀至红线外市政供水管的所有供水管道,均为市政工程设计的范围。排水系统设计界面:以单体建筑的散水出户井为界,出户井及其以内的建筑排水系统为建筑单体的设计范围,室外出户井以外的所有排水系统为市政工程设计的范围。
4、建筑供电系统与市政供电系统的设计界面:接入市政10KV系统引入点。
5、建筑管道煤气工程与市政管道煤气工程的设计界面:从市政煤气管道直至建筑单体内部灶头,所有煤气管道及控制阀均为市政工程设计的范围。
6、建筑消防工程与市政消防工程的设计界面:满足市政给水管接入。
7、市政道路与场地平整工程的设计界面:一般以市政道路设计的边坡为设计界面,分别计算土石方工程数量。除软基或不良地基处理之外的一般路段,则设计需考虑市政道路与道路以外的场平土方同时进行施工,实现不同压实度与沉降值要求区域之间施工的无缝衔接。
8、各功能场地与场地平整工程的设计界面:各功能场地铺装层或地(底)板以下的地基土石方工程由市政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地基工程须根据各功能场地设计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满足承载力、回弹模量、压实度及工后沉降限值等要求。
9、市政道路工程与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界面:对于通行机动车(含人行道)的硬质铺装广场区域,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及工程数量归入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范围,但路面表面铺装层的颜色及其布置形式,则应按景观绿化专业的要求确定,而路面表面铺装层的材质与规格,则应由两个专业综合考虑。
10、其他:(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中需补充规定的其他设计内容)
 
 
第六节  设计要求
 
6.1总体要求
设计方案应满足各项反恐实战训练基地使用功能的要求,并从未来运营管理角度考虑,合理布局,创造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6.2建设规模和内容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4992.46平方米,建设集教学、训练、住宿、食堂为一体,含智慧联创大楼(教学与实验大楼)、反恐学员楼及食堂、室内射击场、模拟街区、体能综合训练馆(合用)、泅渡馆、保安亭、室外训练场地等。此外,项目还将对室外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包括防洪渠、截洪沟、引流渠、广场、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等。
经财政局事前预算绩效评审,项目总投资为37563.82万元。全部费用由中山市财政局资金拨款解决,将分期分批按照工程进度逐步投入。
设计需严格控制建设总规模,相关用房面积、分类可根据建设标准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64300.00
合96亩
2
净用地面积
55800.00
合84亩
3
总建筑面积
24992.46
 
4
计容建筑面积
25648.46
 
5
建构筑物基底面积
11748.60
 
5.1
建筑物基底面积
6560.04
 
5.2
构筑物基底面积
5188.56
 
6
建筑系数
 
21.05%
 
7
建筑密度
 
11.76%
 
8
容积率
 
0.46
 
9
室外训练设施场地
19670.83
含室外射击场、特种驾驶训练场、反恐处突室外训练场、防爆队形训练场、无人机训练场、五项障碍训练场等
10
绿地面积
19530.00
 
11
绿地率
 
35.00%
 
12
机动车停车位
242.00
 
12.1
室内架空层停车位
18.00
 
12.2
室外停车棚停车位
224.00
 
13
培训总人数
1200
全市民警约5100人,专业特警力量约200人,承担反恐、防暴、安检排爆等专业任务;公安特警力量(以分局为主)约1000人。
13.1
公安特警力量
1000
承担反恐、防暴、安检排爆等专业任务外的公安特警力量
13.2
专业特警力量
200
承担反恐、防暴、安检排爆等专业任务
14
总的培训量
人·天
136000
根据《公安特警队训练与考核大纲》总则第五条:“公安特警队员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100天;承担反恐、防暴、安检排爆等专业任务的特警队员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180天”。
14.1
公安特警力量
人·天
100000
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100天
14.2
专业特警力量
人·天
36000
承担反恐、防暴、安检排爆等专业任务的特警队员年度训练时间不少于180天
15
年工作时间
天·年
250
 
16
同期培训人数
500
日培训人数需求=总的培训量/年工作日时间,得544人·日,考虑重大活动及勤务等情况,调整为同期培训人数为500人。
 
建筑工程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基底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计算容积率面积(㎡)
备注
1
保安亭
40.00
40.00
40.00
 
2
智慧联创大楼(教学与实验大楼)
1336.00
8660.00
8660.00
首层架空1080㎡
3
反恐学员楼及食堂
1714.44
10391.16
10391.16
 
3.1
反恐学员楼1
857.22
5195.58
5195.58
其中首层设备及其他用房面积857.22㎡
3.2
反恐学员楼2及食堂
857.22
5195.58
5195.58
其中首层食堂面积857.22㎡
4
室内射击场
1643.00
1740.50
1740.50
 
5
模拟街区
700.00
1988.00
1988.00
其中室外台阶基底面积44㎡,雨棚面积22㎡
6
体能综合训练馆
700.00
1332.00
1988.00
其中室外台阶基底面积44㎡,雨棚面积22㎡
7
泅渡馆
953.60
840.80
840.80
其中室看台基底面积183.6㎡,设备间面积181.8㎡
8
室外水域训练
1800.40
 
 
地下深1.8m
9
室外停车棚1
915.84
 
 
室外构筑物
10
室外停车棚2
597.00
 
 
室外构筑物
11
室外停车棚3
190.80
 
 
室外构筑物
12
室外停车棚4
585.12
 
 
室外构筑物
13
室外停车棚5
190.80
 
 
室外构筑物
14
室外停车棚6
381.60
 
 
室外构筑物
合计
11748.60
24992.46
25648.46
 
6.3设计工作要求
1) 合理占地,平面功能分区合理,建筑设计应满足所涵盖各项使用功能要求。
2) 各类用房要布局合理,动静分区,各种人流路线组织要清晰合理,减少相互干扰;
3) 防火、疏散,通风、采光等均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
4) 不污染周围环境,工作环境安全可靠,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 依据用地现状,结合现代公用事业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和布局手法,该项目的建筑设计力求造型美观大方,内部布局合理,经济实用,通风透光,达到反恐实战训练基地的使用设计要求。
6) 成本控制: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7563.82万元。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满足成本控制需求,项目总投资按目标计算,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7) 绿色建筑星级:国标二星。
8) 海绵城市设计:按中山市有关规定设计。
9) 装配式建筑:按中山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10) 配建车位控制要求:停车泊位按照中山市停车配建指标执行。
11) 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按照《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6版)》要求执行。
6.4造价工作要求
6.4.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
1.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方案估算(按分布分项进行限额控制);
2.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按分布分项进行限额控制);
3.编制合同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按分布分项进行限额控制);
4.各阶段进行各类方案比选时编制造价分析材料,给出造价分析结论。
6.4.2造价控制要求及工作要求
各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需满足对应阶段造价文件深度要求。各阶段造价成果文件误差控制不超过±10%。
6.5功能需求
设计单位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论证,进一步深化研究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的功能需求,依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调研使用需求进行深化设计。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的初步分析,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功能总结如下:
6.5.1功能用房分类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房屋建筑包括教学用房、训练用房、学员宿舍、食堂、其他附属用房等,场地包括室外训练场地、道路、停车场、防洪工程、广场和绿地等。
1、总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地(市)级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生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本项目同期培训人数500人,可确定总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0㎡。本项目总建筑面积需求为24992.46㎡。
2、教学用房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教学用房所占比例建议数值为33%,浮动范围±3%。
本项目教学用房建筑面积需求为7580㎡,占比30.33%;包含智慧联创大楼二至八层(智慧联创大楼总面积8660㎡,扣除首层停车场面积1080㎡)。
3、训练用房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训练用房所占比例建议数值为20%,浮动范围±3%。
本项目训练用房建筑面积需求为5719.5㎡,占比22.88%;包含室内射击场面积1740.5㎡,模拟街区面积1988㎡,体能综合训练馆面积1332㎡,泅渡馆659㎡(泅渡馆总面积840.8㎡,扣除设备间面积181.8㎡)。
4、学员宿舍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学员宿舍所占比例建议数值为34%,浮动范围±3%。
本项目学员宿舍建筑面积需求为8676.72㎡,占比34.72%;包含反恐学员楼及食堂二至六层(反恐学员楼及食堂总面积10391.16㎡,扣除首层面积1714.44㎡)。
5、食堂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食堂所占比例建议数值为4%,浮动范围±1%。
本项目食堂建筑面积需求为857.22㎡,占比3.43%;位于反恐学员楼2首层。
6、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根据《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规定,其他附属用房所占比例建议数值为9%,浮动范围±1%。
本项目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需求为2159.02㎡,占比8.64%;包含保安亭面积40㎡,智慧联创大楼首层停车场面积1080㎡,反恐学员楼1首层设备及其他用房面积857.22㎡,泅渡馆设备间面积181.8㎡。
6.6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成果文件采用中文,其中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平方米(㎡)为单位。体积单位以立方米(m3)为单位。
2)全部设计成果应制做成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采用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的DWG格式文件,渲染图可采用TIF或JPG文件格式,图形不要旋转,指北针垂直向上,且在电脑中核查的坐标应与所标注的一致,其坐标应严格按合法用地文件坐标输入。
3)设计深度需达到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设计各阶段深度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6〕247号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4)提供符合要求的、通过审查的整套施工图纸八套,方案设计两套,初步设计两套,含有所有资料电子版文件的U盘两个(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沟通、评审、报建、审查等所需资料,按照沟通、评审、报建和审查的要求另行提供成果,不包含在本要求中)。
6.7特别指出:
由于教学及生活用具采购另行申报,但又与本项目密不可分。因此,设计阶段应充分调研甲方需求,并绘制与本项目相关的教学及生活用具内容(含流线、布局、结构等)。
6.8功能需求小结
上述设计内容及相关数据结果为初步测算,是为满足反恐实战训练基地建设标准所设置的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理论计算值,设计单位须在满足各类规划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调研使用需求,参考省内、外反恐实战训练基地的优秀建设案例,再结合地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深化设计,设计各阶段的成果必须达到满足使用需求为止。
从而打造一个突出实战性、对抗性、科技性、综合性的现代化训练基地。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前绩效评估修订稿)中的所有建设内容。除常规基本设计,还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水土保持、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第七节  勘察、测量、物探要求
 
7.1勘察要求 
1) 由设计单位提供勘探布点图。勘探过程中如发现特殊的地质现象应及时知会发包人,并商讨勘探点的增加或调整。
2)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钻孔深度暂按以下要求:
① 控制性钻孔要求钻入中风化不小于5.0m;且由天然地坪算起不小于18m;
② 一般性钻孔要求钻入中风化花岗岩不小于3.0m;且由天然地坪算起不小于18m。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查明有无可液化土层,并对液化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液化等级和液化指数;判明地基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
5)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同时明确是否为岩溶发育场地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当建筑场地有断层,断裂带时,应提出详细的分布图。
6)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滨、墓穴、防空洞、孤石、暗塘、暗浜及废弃建筑物等对基础不利的埋藏物。
7) 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8) 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9) 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提供不同地层的渗透系数;提供抗拔桩及抗拔锚杆的计算参数。
10) 本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对地基变形要求较为敏感,须按地基变形进行设计。勘察单位应提供变形计算所需的各层岩土的计算参数,并进行沉降验算,预测建筑的变形特征。
11) 根据建筑物和场地地质情况,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基础设计方案和持力层的建议。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12) 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和挤土效应的影响,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13) 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
14) 岩石地基应提出不同岩层的层面等高线图。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5) 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16) 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提出桩型、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单桩承载力的计算及沉桩可能性分析和建议。
17) 岩石地基除提出各岩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尚需提出不同岩层的饱和或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黏土岩取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18) 本工程基础方案可能采用冲(钻)孔灌注桩、预应力管桩基础或者天然基础,勘察报告中需对各种基础方案做出论证和分析,在勘探深度范围内的每一土层,提供设计所需参数及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承载力、沉降的分析和验算。
19) 支护工程应查明开挖范围及邻近地下水特征,各含水层和隔水层、层位埋深和分布。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包括回填土、淤泥及其他土层的C,φ值等土层参数),查明施工过程中水位变化对支护结构的影响,并提出采取措施的建议。
20) 地下室工程应提供基坑开挖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和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包括回填土、淤泥及其他土层的C,φ值等土层参数),分析基坑开挖、回填、支护、地下水控制、打桩、沉井等对建筑物本身、邻近建筑物以及对软土的应力状态、强度和压缩性的影响。
21) 当建筑物相邻高低层荷载相差较大时,应分析其变形差异和相互影响;当有大面积堆载时,应分析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
22) 因建筑的特殊性,需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评价报告。
23) 勘探过程中如发现特殊的地质现象或邻近钻孔地质条件差异较大时,应及时知会设计单位及发包人,并商讨勘探点的增减。
24) 报告中应可靠地鉴定土层名称,准确判定分层深度,正确鉴别土层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状态。要求钻进深度和分层深度的量测误差范围应为±0.05m,非连续取心钻进的回次进尺应控制在1m以内,连续取心的回次进尺应控制在2m以内。
25) 针对可能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特性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 查明土的成层条件,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分布,排水层和夹砂层的埋深和厚度。
② 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等。
③ 提供待处理软土的先期固结压力、压缩性参数、固结特性参数和抗剪强度指标、软土在预压过程中强度的增长规律。
④ 土的固结系数、固结度与时间的关系和最终沉降量,为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⑤ 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评价报告。
7.2测量要求
1) 测量目的:为满足工程建设需求,要求测量用地范围内现状地形、已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位置。
2) 测量范围:本次地形测量范围为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和用地红线外扩10米范围。
3) 坐标系统:采用中山统一坐标系。
4) 主要技术要求:
① 基础地形图上应准确表示所有高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各等级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② 准确测量出测量范围内地面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的位置、楼层数、结构类型及外围轮廓,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并提供准确的永久房屋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拆除数量。
(1)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2)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并注记建筑结构和层数。房屋按实际层数注记,不同层次、不同高度(差值大于2.2m)的房屋需分别独立表示。地下室、车库、人字形房顶、水箱以及单幢房屋中底层和顶层层高在2.2m以下的房屋均不计层数。有些楼房上部的前后部分层数不一致,当前面部分(或后面部分)的长度均大于3m时应分别注记层数,若其中有小于3m的,则可合并到主楼。
(3)正规的停车棚图上大于6mm²的,用棚房符号表示。
(4)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5)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表示。
(6)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7)图上宽度大于1mm的室外楼梯应表示。除较大单位房屋入口处的台阶表示外,居民住宅房房基前的台阶不表示。正规的垃圾楼、垃圾台应表示。
③ 地形测量工作应计算填、挖土方工程量;对大开挖部分要结合钻探的工作,提供土石比例及类别。
5) 其他注意事项
① 本次测量成果为后期施工提供依据,若现场存在较大的偏差,测量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② 测量过程中如有不明确或须调整处,请及时联系发包人。
7.3物探要求
在场地内利用管线探测仪扫面,采用明显点调查与隐蔽点探测相结合的方式,探明用地范围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光纤、燃气等)的敷设现状及平面位置、埋深、尺寸等属性,以避免施工对地下管线带来的破坏,同时为项目新建设计提供依据。所有管线及其附件、检查井等应进行现状分析,如有无破损、塌陷、腐蚀情况、可否正常使用、渗漏情况等等。
本次盲探探测范围为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和用地红线外扩10米范围。同时若物探范围内有该种管线,而没有该种管线的检查井时,应探出物探范围外两侧至少各1个检查井井位,便于确定该管线的走向。
1) 管线平面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测量现状地上、地下的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讯管线及其它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或断面尺寸)、管材、数量、埋深、排水管道流向、高程(排水管内底、给水管中心);其中电力电信管线要求准确反映电力等级、管线的孔数(或根数)及权属单位等详细资料。所有测量数据必须在平面图上分层标注,管线平面应特别注意标明现状110kV架空或埋地电缆、燃气管道相关数据。测量工程范围内所有涵洞(箱涵或管涵)、排洪明渠(或暗渠)、排水口的位置,测量断面尺寸、底标高(含埋深)、结构形式以及排水口的水量等详细资料,其中箱涵(或管涵)断面要求准确反映孔数及每孔孔径,所有测量数据必须上到平面图上。
2) 高(低)压线
在地形测量范围内,测量现状地下电缆埋设方式(如直埋或沟体埋设)、电缆根数或沟体断面结构型式,所有测量数据必须上到平面图上。
3) 检查井和排水构筑物
测量现状管线各种检查井井位坐标、井底高程,进出检查井所有管到的管内底和管顶和地面高程、管径、材质。排水构筑物的类型(如化粪池、隔油池、降温池等),定位坐标、外形和内部尺寸,连接的各个管道的位置坐标,管内底(管道)高程、管径和材质。提供市政雨、污井盖标高、管径大小及雨污水管管底标高规格、管道规格等。
4) 其他
测量物探沿线房屋给水管、消防管等压力管和雨水、污水等管线接驳点(排出口)位置、管径、管材及高程(排水管内底、给水管中心)、管顶和地面高程、管径、材质、给水附件(如排气阀、放空排污口、止回阀等)、阀门及阀门井,室外消火栓、取水接口和计量水表位置、规格(型号)。
5) 坐标、高程系统:采用中山统一坐标系、85国家高程系。
7.4成果要求
7.4.1地质勘察成果要求
1)文字部分
① 工程地质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任务要求。
② 勘察工作概况、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③ 场地地形、地貌、地质、地质构造、岩石性质及其均匀性。
④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⑤ 地上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⑥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⑦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的程度的评价。
⑧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地下水的影响、地震基本烈度、场地类别以及由于工程建筑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等的结论和建议。
⑨ 基坑开挖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土石方挖填方量。
⑩ 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 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 满足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提出的其它各项要求。
? 地下室深基坑施工方案及建议。
? 工程措施建议。
2)图表部分
?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1)综合工程地质图
(2)工程地质剖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
(4)室内实验成果图表
(5)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 有关测试图表等
? 全、强、中风化岩层顶板等高线图
? 出孔土体照片
3)要求勘察工作成果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
4)提供经审查合格的上述成果文件
7.4.2测量成果要求
1)测量布置平面图
2)地形图(比例1:500)
3)楼内分层平面图及重点部位大样图
4)总平面图(比例1:500)
5)要求报告结构统一,条理清晰,内容完备准确,精确反映现场地及新建位置实际情况:准确的永久房屋和室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拆除工程量;填、挖土方工程量,对大开挖部分要结合钻探的工作,提供土石比例及类别。
6)要求测量工作成果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
7)提供经审查合格的上述成果文件
7.4.3物探成果要求
1)物探布置平面图
2)管线探测成果报告
3)地下综合管线图(彩色,比例1:500),包含平面走向及各点坐标图,管线点成果表
4)探测成果剖面图
5)要求报告结构统一,条理清晰,内容完备准确,精确反映现场地管线情况。
6)要求物探工作成果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
7)提供经审查合格的上述成果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1.1 投标文件包括四部分:A.资格标 B.经济标 C.技术标,包括:基本资料、设计文本文件 D.资信标。
1.2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投标报价货币均为人民币。
1.3 所有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采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文本文件和设计方案图应做到清晰、完整。资格标、经济标、资信标统一采用A4(210mm×297mm)规格纸型复印、打印装订;技术标(包括基本资料、设计文本文件、设计图纸)统一采用A3(297mm × 420mm)规格纸型,胶装成册(书状),封面底色为白色。(注:以上纸张规格和装订要求仅供参考,不作废标依据)。
1.5 投标人应提供效果图展板一套(效果图数量不超过5张)。投标人提供的效果图以A1(841mm×594mm)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注明投标人名称。效果图需裱在轻质板上,轻质板尺寸与效果图一致。(注:效果图规格制作仅供参考,不作废标依据)
1.6 投标人的所有标函电子文件均需统一拷贝至一个U盘中。U盘放在资格标密封袋内。资格标、资信标、经济标,均需提交PDF(指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扫描内容要求清晰可辨)格式电子文档形式,其中, 资信标需提交一份可编辑的word 版本(可无需提供标函中的图片或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需与投标人提交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一致、完整,含封面、封底。
2.资格标要求 
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
(5)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信用等级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相关截图);
(8)《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信用报告);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其他(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电子U盘、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经济标要求
内容包括:
(1)封面;
(2)报价单。
4. 技术标要求
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基本资料
1.承诺书;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4)设计文本文件(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效果图等);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
2)勘察设计方案;
3)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图纸组织及效果图表达;
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情况。
注:设计电子文件(技术标的电子文件要求如下:①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②设计图纸采用AutoCAD(2000或以上版本)格式文件;③电脑渲染图应采用JPG或TIF格式,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技术标其他资料均需提交pdf(指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电子文档形式放入资格标密封袋内。);④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号召,建议技术标(含方案图)页数不超过200页,页数计算不包含目录、封面和封底。
5.资信标要求 
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投标人清标情况一览表
(4)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正本(副本)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资格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信用等级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相关截图)
六、《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信用报告)
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九、其他(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电子U盘、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建议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信用等级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相关截图)
 
 
六、《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信用报告)
 
 
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勘察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九、其他(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电子U盘、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正(副)本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经济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 “经济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报 价 单
 
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愿以下述取费承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报价单清单明细表
序号
分项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下浮率
1
勘察费
 
小写:                  
 
大写:                  
 
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2
设计费
 
小写:                  
 
大写:                  
 
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        %
3
投标总报价
(元)
小写:                  
 
大写:                  
 
注:1、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示例:25.00%或25.22%。
3、勘察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2609500.00(元))×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
4、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元)/(5722100.00(元)÷0.8)]×100%。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20%的,其经济标作为废标处理。
5、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依据勘察费或设计费投标报价计算出的下浮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率。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目  录
 
一、基本资料
(一)承诺书
(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二、设计文本文件(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效果图等)。
 
 
一、基本资料
 
(一)承  诺  书
致: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我方已收到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开。
4、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规定,承包上述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立即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于 7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即总工期最长为 70 个日历天):
勘察周期:
(1)勘察方案(3份)及电子版(1份),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
(2)详细勘察报告(9份)及电子版(1份),勘察方案经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
设计周期:
(1)初步方案(15份),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报审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方案经过修改确认后 25个日历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回复及修改稿(含编制概算书)((6份),初步设计评审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4)施工图(15份)及电子版(1份),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6、我方承诺按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勘察、设计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
8、所有勘察、设计工作任务必须由我方独立完成,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依法追究我方违约责任。
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0、公示期满后,假如确定我方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订立。若我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我方承诺赔偿,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1、如非招标人原因引起工期滞后的,每推迟1天扣罚10000.00元,延迟累计超过3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同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12、当招标人对施工图、布局等需作局部调整或修改,甚至不采用中标方案,要求我方重新设计时,我方应无条件配合。该调整、修改或重新设计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设计费报价内。
13、我方如设计漏项的,扣罚漏项部分设计费的100%;重大设计漏项的,招标人有权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我方如勘察漏项的,扣罚漏项部分勘察费的100%;重大勘察漏项的,招标人有权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因我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失误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我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4、我方编制工程概算时,如未取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扩大规模,未实行投资控制约定,概算送审金额大于项目投资估算(或项目设计限额)10%或500万元,导致调概影响项目执行计划的,招标人有权扣罚设计费的10%,并提交给中山市住建局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15、我方承诺: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评审、方案汇报、方案协调会议、重大工程变更会议等情况到场,否则每次扣罚10000.00元(如项目负责人***
16.我方承诺:在施工阶段需及时响应,如不能及时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设单位按每次扣罚10000.00元。
17.施工阶段设计单位派驻项目现场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按建设单位要求安排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18.我方承诺: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满足概算送审要求的概算报告书(需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配合审核工作。
19.我方承诺:在完成方案设计时,需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动态视频展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此视频的费用。
20.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
岗位
姓名
性别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
编号
专业
社保
(有/无)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项目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1、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安排不得少于上述分类。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提供以上人员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二、设计文本文件(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效果图等)
 
投标人编制的勘察设计方案内容需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定性评审表》的要求。

正本(副本)
 
中山市反恐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资信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资信标”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目  录
 
一、投标人清标情况一览表
二、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一、投标人清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清标内容
投标人具体情况
备注
1
设计单位企业综合实力
注册资本
 
见资信标()页
资质情况
 
见资信标()页
注册人员
 
见资信标()页
2
勘察单位企业综合实力(若非联合体投标的,可不填写本项)
注册资本
 
见资信标()页
资质情况
 
见资信标()页
注册人员
 
见资信标()页
3
投标报价
勘察费(元)
勘察费下浮率(%)
投标总价(元):
设计费(元)
设计费下浮率(%)
4
总部及分支机构分布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还需填写联合体各方信息)
机构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办公面积:
***
(联合体单位)机构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办公面积:
***
5
 
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主要业绩(需与技术标中拟投入人员一致)
职务: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注册证(如有):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履历情况(提供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①XX年XX月期间,在XX公司任XX职务,完成了XXX项目(含合同价、规模)
②.....
③.....
***
职务: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注册证: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履历情况(提供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①XX年XX月期间,在XX公司任XX职务,完成了XXX项目(含合同价、规模)
②.....
③.....
***
6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水平
(1)职务: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2)职务:结构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注册证: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3)职务: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4)职务:暖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5)职务:电气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6)职务:园林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7)职务:装饰装修工程分项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8)职务:勘察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           
是否提供身份证:(是/否)  
是否提供社保证明:(是/否)
***
7
近三年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1)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合同价:
合同签订时间:           
(2).....
(3).....
见资信标()页
8
近三年获得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
(1)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级别:
获奖名称:
获奖项目概况:
获奖时间:
获奖机构:
查询网址:
(2).....
(3).....
见资信标()页
9
不良行为记录
 
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需详细列出
10
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中企业所获得的诚信分值
设计企业诚信得分:
勘察企业诚信得分:
见资信标()页


 
二、投标人资信情况汇总表
 
投标人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人企业地址
 
投标人具备的注册人员数量
 
诚信评价
 
投标人驻本地的分支机构地址(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名称(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资本(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地址(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具备的注册人员数量(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诚信评价(如有)
 
联合体成员企业驻本地的分支机构地址(如有)
 
投标报价
勘察费
 
勘察费下浮率
 
设计费
 
设计费下浮率
 
拟派人员团队情况汇总,合计  人,其中注册人员   人,高级或以上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需与技术标中拟投入人员一致,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余专业分项负责人***
***
拟任
职务
 
姓名
注册执业资格
职称等级
 
职称专业
备注
1
项目总负责人***
***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见资信标()页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3
勘察项目负责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4
建筑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5
结构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6
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7
暖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8
电气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9
园林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10
装饰装修工程分项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见资信标()页
11
···
 
 
 
 
 
项目总负责人***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见资信标()页
2
 
 
 
 
见资信标()页
3
 
 
 
 
见资信标()页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见资信标()页
2
 
 
 
 
见资信标()页
3
 
 
 
 
见资信标()页
近三年(2019年07月0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为最能体现技术复杂、难度大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合计    项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合同价
(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建设单位
备注
 
 
 
 
 
 
见资信标
()页
 
 
 
 
 
 
 
 
 
 
 
 
 
 
近三年(2019年07月0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不含副省级)或以上公共建筑类工程荣誉,合计国家级    项,省级    项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奖项级别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获奖机构
查询网址
备注
 
 
 
 
 
 
 
见资信标
()页
 
 
 
 
 
 
 
 
 
 
 
 
 
 
 
 
注:(1)具体要求参照《资信要素一览表》及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可作为本表附件;未按要求填写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填写内容不清晰、不明确、难以分辨的,清标、定标时将不予认可。
(2)本表的内容须如实填写,其中业绩栏、奖项栏允许留空;奖项栏如有内容则查询网址必须填写;如表中填写的内容与事实不一致(在投标截止后根据合法程序变更的除外),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认真响应各项内容,供定标委员会作定标参考。
(4)投标人投入的勘察设计人员在满足本表拟任职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增加人员数量。
(5)拟派人员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1)项目管理团队履历及主要业绩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个人同类设计业绩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能够体现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7、近三年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要求:
(1)企业近三年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超过3项,超过3项的按顺序选择前3项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投标人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加盖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公章或者备案章)。若中标通知书上无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盖章,可以提供行政监督部门或当地交易中心备案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含有可供查询二维码(或网页链接)的《中标通知书》及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内容较多的合同(协议书),要求摘选简化,即挑选合同书封面、封底及其中涉及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承包范围、单位公章、法人名章(签字)等重要内容的合同页。合同与中标通知书金额不一致时,以合同金额计算。
8、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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