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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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重庆大坪医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我部拟于近期开展****年度未被污染的可回收利用废物项目的采购,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场调研,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该项目线下*场调研会,并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基本情况 (一)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重量 价额 服务频次 备注 * 对采购人辖区内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及药 |
我部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未被污染的可回收利用废物项目的采购,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该项目线下市场调研会,并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基本情况
(一)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重量 |
价额 |
服务频次 |
备注 |
1 |
对采购人辖区内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及药品外包装进行回收、处置。 |
采购人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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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000KG/月 |
双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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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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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 |
2 |
对采购人辖区内未被污染的玻璃输液瓶进行回收、处置。 |
约9000KG/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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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采购人辖区内盛装透析液的容器进行回收、处置。 |
约1200KG/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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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乙方需自行提供足量合格的收集容器。周转桶、周转箱不少于240升30个,转运运输推车不少于660升3台。 2、乙方回收后分类登记在统一印刷的三联单上,三联单上应有回收品种、回收数量的详细记录,并由中心及乙双方经办人员签名,作为检查凭证。 |
1.乙方要对集中回收处置全程的安全和质量进行控制,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运输、贮存的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并加强回收后暂存管理。
2.乙方确保暂存、运输、处理过程中回收物不丢失、不非法转卖;要建立应急预案,回收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发生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其他意外事件,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3.乙方承诺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符合相关规定。
4.从采购人处回收的物品保证再生产品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它用途时必须不危害人体健康,确保此类废物在循环资源化的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有违反被主管单位、生态环境部门、法院等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商务要求
1.乙方须做好回收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回收。乙方应为拟派驻采购人范围内作业人员购买保险并负责其派驻采购人范围人员的安全责任,采购人仅负责提供暂存场地,不负责回收人员的安全工作。
2.乙方运输车辆应取得相关证件和购买相应保险,确保能合法运输,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行驶。运输车辆驾驶人员须取得相应资质,运输途中的安全责任由竞标人承担并承诺履行中标后的义务,否则将承担废标风险。
3.乙方须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符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缴纳罚款。
4.乙方不得在采购人范围内捡拾、贩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由竞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调研内容
(一)项目经费情况;
(二)招标参数和评分方法;
(三)潜在投标单位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
三、被调研人资格条件
合格被调研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供应商需具有相关业务范围资质证书(回收、处置医疗机构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输液瓶(袋)业务)。
3.供应商具有县级(含)以上生态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5日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心官网(http://www.dph-fsi.com)物资采购室信息公告栏上同步发布,所有潜在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自行浏览或下载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供应商知晓全部公示信息。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商务条款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反馈。反馈方式为参与线下调研:
1.线下市场调研会(线下调研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时00分;线下调研地点:重庆市渝中区)。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本项目未标明的,反馈时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因本项目为服务,反馈时可以明确提出服务费用并提供依据材料。
(四)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完善本项目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2.参与要求
(一)携带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详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产品宣传资料;
(二)调研现场须严格执行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
(三)如有参与意向,请在邮箱3621784656@qq.com中发送供应商厂家名称、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
2.电 话: 023-68757086。
3.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
4.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