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马田街道垃圾分类临时督导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购买31个小区及26个城中村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项目合同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为确保马田街道垃圾分类督导服务不断档,我中心拟向一家专业公司购买321名垃圾分类督导服务,服务期为15天。
二、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经营范围。
项目预算金额: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192,600.0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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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319014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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