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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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20 |
招标业主: | 重庆市人民医院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 (院内招标项目****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根据***财政局发布的《****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
(院内招标项目2022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单位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 |
18.8 |
1台/套 |
1 |
工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以上一般资格条件内容在递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一般资格条件内容在递交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一份在资格预审登记阶段向招标人提交,另两份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分别密封于投标书正本副本中向招标人提交。
2022年10月17日9时至2022年10月19日16时(逾期失效)。
逾期未按指定地点、未持上述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者,视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洽。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三)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2年11月(具体时间直接向完成资格预审登记的、适格的投标人另行通知),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新院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 |
台/套 |
使用科室:眼科;投标产品可以为非中国关境内生产。 |
1.球镜:测量范围在-27~+26.75D(0.25/1/2/3D步长)
5.自动验光程序 能编辑≧3种自动验光程序,全中文菜单,不同验光程序任意调用
8.外接功能:能和视力投影仪、电脑验光仪、查片仪联网进行数据交流
9.近距离检查倾斜功能:在近距离检查时,验光头可以倾斜,更加贴近真实情境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交货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新院两江新区照母山片区星光大道118号(或重庆市人民医院指定的安装地点)。
1.医疗设备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完成。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两部分。
1.1.1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到货验收,应由采购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中标人共同进行,作出到货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1.1.2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附件等。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配置要求;系统开机试运行正常。
2.1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验证医学装备功能;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2.4对性能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赔偿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
2.5如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乙方则须于产品性能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中标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
医学装备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技术参数、产品配置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有义务通过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确认。
6.成交产品如有场地装修(屏蔽装修)需要的,中标人需要合同生效后7天内,派出工程师到现场勘查场地条件,负责机房免费设计、线路布置,并提供图纸。采购人将根据要求负责场地装修(屏蔽装修)施工。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原厂整机不少于三年保修(含主机、所有配件、软件升级、维护及第三方产品)。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另,质保期内中标人每年提供2次预防性维护。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保证开机率≥95%(按365天/年×8小时/天计算),否则未达到开机率的停机日将按照保修日双倍纳入保修期顺延;质保期内由卖方免费提供备品、配件及服务,并保证备品、配件48小时到达现场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本设备一般无需购买维保,厂家承诺免费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用。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且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均合格,凭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提交采购合同、发票、送货单、领物单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6个月后,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及纠纷的情况下,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
(四)待质保期满后,根据履约具体情形,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培训方式包括,设备及耗材的“临床应用、科研教学、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学术交流形式。
2. 中标人须保证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中标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3.1乙方须保证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虚假响应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产品中标价格的10%计算。
中标人交付产品之日于产品生产之日间隔不得超过1年(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在采购人性能验收合格前,产品的保管责任、产品的损毁及灭失风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评审法)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如有“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投标人的报价分为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第一次报价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向招标人递交;第二次报价是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后,当场在由招标人准备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本项目的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否则,丧失中标资格)及优化的差异性表述,填写完毕后交由招标人采购工作组进行合议。
③“第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暂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将采购排序暂定结果向医院决策会议进行请示。
④根据医院决策会议结论,确定中标人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