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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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07 |
招标业主: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PPP项目已由*****区人民政府以**府〔****〕**号批准实施,实施机构为**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代表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和项目公司融资,招标人为* |
永川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PPP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以永川府〔2022〕74号批准实施,实施机构为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代表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和项目公司融资,招标人为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川区港桥产业园区、三教产业园区及老城区等区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涵盖片区交通保障工程、产业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共3大类、23个子项目。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2.3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338036.79 万元;静态投资为321650.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安费用在可研投资估算的基础上下浮6%后)20758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4969.14万元,预备费19098.3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6385.81万元。
2.4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2.5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总合作期2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其他:
2.7.1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模式推进。具体如下:
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SPV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本项目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SPV公司享有合作期内的经营收益权。合作期结束后,本项目资产、经营权、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由SPV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2.7.2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部分组成: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67607.36万元。
(2)项目公司融资:本项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总投资扣除项目资本金之外的270429.43万元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7.3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SPV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按10000万元确定,其中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95%。
2.7.4投融资结构:
(1)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为67607.36万元,约占项目PPP投资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照5%:95%比例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出资3380.37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出资64226.99 万元。
(2)项目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资金270429.43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公司需按项目建设运营资金需求进度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可以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的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不及时的,社会资本有义务通过股东借款或其他方式补足融资,政府方(包括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3)政策资金:无论在本项目的何种阶段,以永川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的名义申请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奖励、贴息、政策性贷款、扶持性资金等,到账后所有权归属永川区政府。永川区政府可用于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以抵扣本项目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或作为政府方出资额度内的项目资本金或抵扣PPP总投资。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有义务配合永川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办理上述政策性资金的相关手续。
2.7.5 回报机制:本项目收益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1)使用者付费:本项目子项中的永川区三教工业园区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及桃花山生态屏障工程配套停车位,可从最终用户处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本项目使用者付费来源。
(2)可行性缺口补助:由于本项目子项当中的道路工程、场平工程、环卫基地及垃圾填埋场等项目无经营性收入来源,仅依赖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无法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因此需政府提供必要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使项目具备商业上的可行性。年可行缺口补助依据年可用性服务费、年运维绩效服务费、年使用者付费进行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支付。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财务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投融资能力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具体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资格预审过程和全部内容。
5.2 招标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 系 人***
电 话: 13452905431 电 话: 1399635591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2年10月17日
永川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PPP项目(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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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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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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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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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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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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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32821105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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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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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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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202900090897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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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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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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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010104002392300000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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