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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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1.04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本招标项目***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区*号宿舍楼维修工程,招标人为***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内容为二区*号宿舍改造,四层,面积约****.**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宿舍 |
本招标项目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区9号宿舍楼维修工程,招标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内容为二区9号宿舍改造,四层,面积约2558.82平米;大厅、走廊、小组、楼梯间等瓷砖破损修补、清洗;小组阳台改卫生间,原公共卫生间改造成储藏室、公共卫生间各一间;监控室、大厅、走廊新增吊顶;外墙涂料改真石漆;内侧监控室、储藏室、小组、会议室等翻新乳胶漆,楼梯间改造成无机涂料;楼地面水磨石面层清洗、磨平,楼梯面层、楼梯间瓷砖、外墙面砖清洁抛光等配套水电标准化改造;室外小院子改造约2000平米,新建钢构晒衣棚约212平米,不锈钢洗涤槽约29米,排水沟约118米,新做隔离网门(M5030)2樘及配套隔离网拆建约78米,室外电源线路、生活给水、消防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重新布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龙游县湖镇,工期 90 日历天;工程概算 380 万元;招标编号:SLP-A2022030。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
1.3投标人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
1.4拟派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投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贷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供以下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时需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
3.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
3.3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注: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或授权代表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务必选择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快递(注意:到付件拒收)至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收件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于2022年11月3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现场接收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投标人选择以上2种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同时请填写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确认函,确认函扫描件于2022年11月3日17时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2717846420@qq.com),以方便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确认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开标现场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电子评标: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制作电子标书请采用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工具v1.1.0(20210420),投标软件下载网址链接: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6324投标软件技术服务费100元/份,开标现场收取,未参加电子投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人:王仁其,联系电话***
5.投标保证金: 叁万捌仟 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人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38900882。为确保资金能顺利到位,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时间截止前2天完成缴款(缴纳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通知单及时到代理机构换取收据,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地址:***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传真):0570-7166431 联系电话***
18767072068(代理)/13587030172(造价)
7.招标公告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qz.gov.cn/)。
8.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到现场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投标文件,进入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受托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开标厅须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如果行程码带“*”号,尽可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签署承诺书。
附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确认函格式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确认函
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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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
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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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邮寄快递方式 ,快递单号: □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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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响应 文件密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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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 |
因疫情原因,按照“不见面,少接触”原则,我公司决定采用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 (项目编号: )的现场开标活动,在此承诺对本项目开标现场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无异议,且充分理解、认可开标程序,对开标程序无异议,认可评标结果。 对于采购项目需要我公司授权代表承诺、澄清的事项或因评标过程需要核实原件,我公司授权代表能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承诺,并以电子版方式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投标人全称(公章):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