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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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盐仓)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盐仓)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期限:****年**月--* |
关键词: | 汽车 租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 舟山市定海(盐仓)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租赁期限:2022年10月--2023年9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6条规定,政府应当通过资金支持、场地保障等措施,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2012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在《舟山市区出租车行业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2]84号)中提出了加快推进定海(盐仓)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建设意见,并在2013年市规划建设设计院设计图纸中将建设盐仓出租车服务中心纳入舟山定海客运站的建设中,由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资承建。盐仓出租车服务中心自2015年12月竣工投入使用,运营至今,基本满足了出租车驾驶员的需求,也是迄今为止我市本岛定海区域唯一一家出租车服务中心。基于以上情况,由本队出资向舟山市汽运公司租赁。为此,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14日 至 2022年10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舟山市行政中心3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80-2282519
地 址: 舟山市财政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