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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辽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3
截止日期:2022.10.28
地 区:辽阳市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城*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金玲 (***城*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管理事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14 至 2022-10-20
撰写单位: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金玲
(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000-04219
项目名称: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最高限价(%):98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

二、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原则上每天一次,交至采购人指定的四个地点(新华路489 号,新运大街79号,东三道街26号,新兴街28号)。

三、付款方式:按中标折扣率及实际配货量进行结算,每次配送时双方共同确认当日货款,供应商按照双方确认的货款开具发票。结算价格为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作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结算周期为当月结算上个月货款(如:2月底结算1月份货款,3月底结算2月份货款,以此类推)。

四、验收标准:1.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日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北京时间6:00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指定地点(库房和后厨),由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方配送的商品数量、质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卸货并码齐。

五、详细服务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

1

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大米(含面粉类) (非转基因)
不霉烂、 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油 (非转基因)
颜色均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相关品牌有一定的知名度。
调料 成品包装必须通过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相关品牌有一定的知名度。
肉类 牛肉: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猪肉: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羊肉: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禽类 鸡、鸭、鹅的翅膀紧抱贴体,羽毛紧覆整齐,胸肌肉丰满,有弹性,脚、爪的鳞片有光泽,皮肤黄净有光泽。
蛋类 正常新鲜蛋,外壳完整、洁净无异味。蛋壳无斑点或污浊。
海鲜、水产、鱼类 颜色正常、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表光滑,眼睛清亮,鳞片完好,严禁带有其它气味,大小适合,规格以要求为标准。
冷冻食品类 表皮光滑,无淤血,肉质有弹性、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以要求为标准。
干货类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在质保期内。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豆制品类 豆腐干、油豆腐要干爽有弹性;豆腐要新鲜无异味。
叶菜类 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的规定。蔬菜色泽具有本蔬菜固有的颜色和光泽,具自有的清馨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不得提供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腐烂等菜。
供应商必须保证蔬菜是当日内采收;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茎类、根类菜 外表光滑、表皮不松驰、没有黑斑、色泽清新,水分饱满,豆芽类不得使用生长激素等。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的规定。
水果类
外表光滑、大小均匀、无霉烂、没有绿斑、黑斑、色泽清新,水分饱满等。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的规定。
特别要求: 蔬菜、水果等为绿色食品的优先考虑

2)

包装要求

包装要求:
容器(一般用筐)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严禁冰块、矿泉水放入包装中。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禽类、蛋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无泥污,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的规定。
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成品包装的货物须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净重、生产许可证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规格等,包装应完好、无损坏、无挤压,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散装产品严禁冷热混存,以免发生产品变质;不能掺杂使假,应表里如一,符合散装产品的相关卫生及质量要求;规格符合甲方要求,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供给甲方。

(3)

配送要求

供应商将订单内所需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
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
供应商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采购人所需的蔬菜,采购人对送达的蔬菜当场进行抽查、验收。
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
采购人提前2天将次日招标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
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采购人临时急需供应商供货,中标人应按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
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
菜类送货车辆须使用专门车辆进行配送,专车专用,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供应商不得提供以下产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畜类、水产类等货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发现一次扣除相应货品金额,超过3次,扣罚成交金额1%。
供应商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
供应商不得超越范围以外供货,不得搞商品搭售;
供应商不得开具虚假税务发票;
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
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生鲜蔬菜类定点供应的采购、验收、退还等工作;
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供应商都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四、验收标准:
预包装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进口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文件,同时提供中文标签(查验是否完整、合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至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邮寄至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因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到场的供应商等相关人员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行号:313231000021)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7000016779990135340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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