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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3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3
截止日期:2022.11.07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都*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都*圈环线西南环段工程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都*圈环线西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号)批准建设,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PPP)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583号)批准建设,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审核同意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批复》(黑财金〔2022〕94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政函〔2022〕80号)批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五常市牛家镇正黄村,接在建的哈尔滨都市圈环线东南环段,经双城区东官镇,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东,于小山子屯附近跨越松花江,止于肇东市五站镇北,接拟建的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段。路线全长90.742公里,共设置桥梁18778.1米/24座(含互通及服务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11204.74米/2座,大桥7009.52米/13座,中桥563.84米/9座,主线设涵洞120道、通道24道。

全线设置牛家(枢纽、续建)、牛家南、庆农(枢纽)、新胜、和平(枢纽)、同发、五站(枢纽)、五站、安居(枢纽)9处互通立交,预留东官、空港、友谊3处互通立交建设条件。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特大桥管理站1处。项目总占地12041.6亩。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注:项目基本情况如有变化,以最终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XN1。

2.3 PPP合作模式:

2.3.1运作方式

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为: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识别、准备、社会资本方选择、执行和移交等工作。

(2)中标的社会资本递交履约担保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后,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投资协议》。

(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并作为特殊管理股东。双方签署《股东协议》(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并认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4)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

(5)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图优化、建设(不包括土地征收)、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服务标准提供通行服务。

(6)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获得投资回报。

(7)在合作期内,项目实施机构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养护和移交情况进行监管。

(8)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2.3.2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2.3.3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123.04亿元,对应PPP项目总投资103.09亿元。根据部初步设计审查咨询意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总投资116.44亿元,沿线地方政府负责筹集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6.76亿元不纳入PPP合作范围且不计入PPP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57亿元(用于项目公司的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费(除取、弃土场外临时用地)、土地出让金、土地复垦费)纳入PPP合作范围且计入PPP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对应PPP项目总投资为99.17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出资11.88亿元,拟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25.20亿元,由项目公司筹集债务资金(含建设期利息)62.09亿元。

项目资本金按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总投资的20%安排,为23.29亿元,政府方以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出资11.41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49%),中标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11.88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1%)。政府方以拟申请的车购税中的13.79亿元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政府方不承担融资义务及债务偿还责任。

2.3.4. 合作期限:

本项目PPP合作期限共3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

3. 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法人资格要求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投标人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前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本项要求。)

3.1.2财务要求

(1)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每年净利润均为正值;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计算“每年净利润”、“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之和计算。)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注:申请人(联合体成员)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

3.1.3投融资能力要求

(1)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总投资的35%(即40.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2)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3)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资本金51%(即11.8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可用于投资的自有资金=2021年末净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借款。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4)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贷款意向书累计金额不得低于项目所需融资金额(即62.09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证明与贷款意向书可开具其中之一,也可根据需要两者均开具,但总额度应满足所需融资金额。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本项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联合体各成员无需全部出具。)

3.1.4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申请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3)申请人在最新年度交通运输部或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本项要求。)

3.1.5投融资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7年9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承担过(须同时满足):

(1)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融资业绩;

(2)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融资业绩的累计项目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160亿元。

(需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入库,如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业绩累计需满足本项要求。同时满足(1)、(2)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作为独立中标人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具有的投融资业绩均予以认可。投融资业绩额度按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同中的项目总投资计算。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的同一业绩(按合同计)只计算一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单位负责人***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各联合体成员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比例,各联合体成员的出资额、出资比例等核心内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联合体成员在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股东时的出资比例、出资额、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约定,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约定一致。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否则相关申请(投标)均不予通过;

(3)各联合体成员出资资本金不得存在“明股实债”(名义上以股权形式进行投资,但以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保底或固定收益)、“抽屉协议”、任何形式的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等违规出资行为(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除外),否则,一经查实,申请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已签订合同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4)除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化外,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工作内容、工程量、出资比例等核心内容约定均不得变动。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申请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

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事宜。

5.资格预审、招标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2 如果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或资格预审阶段出现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或不合格的情形导致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含)的,将作废标处理。

5.3 本次招标采用有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招标人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4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资格预审审查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6.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申请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 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招标人按规定组成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2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7.4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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