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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清远市招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3
地 区:连山壮
内 容:本招标项目****年度************小三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已由山经促【****】**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已由山经促【2022】4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解决,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22年度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
二、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星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址:***
四、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建设、其他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建设内容、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7627亩。涉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中和村、田心村、鹿鸣村、三才村、三联村、登阳村共6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建设、其他工程等。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调整项目区的作物布局和品种结构,实现耕地复种指数有所增加,粮菜产量、产值明显提高的目标。
2.2、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47.47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47.4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23.17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27.57万元,其他临时工程费:8.75万元,基本预备费:87.97万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及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格,报价不作下浮】
六、资金来源:由中央、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3)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6、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8、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查询要求:裁判日期(注:须在检索条件中显示,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至少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时间段;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1、踏勘现场: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9】。
十一、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六、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星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 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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