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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10.13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绥化市招标 青冈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2.10.13
截止日期:2022.11.04
地 区:青冈县
内 容:***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SL****G************ *、招标条件 ***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资金**%),招标人为*****生态环境局,招标投标行政监
 
招标公告正文

青冈县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SL0000G221013003001

1、招标条件    青冈县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央专项资金60%,地方政府资金40%),招标人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文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柞岗镇韩永河干渠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冈县柞岗镇物流工贸园到刘大嚷排干

2.3招标控制价:25,523,804.45元;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修复项目主要对韩永河干渠全线生态清淤,总长12.919Km。修建4处生态护岸,生态护岸总长4.718Km。本项目共设置视频监控站10处,均位于沿河工厂附近,同时下游布设1套在线水质监测平台;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共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一(承担本项目水利施工部分)、项目经理 1 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考核 B 证),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应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考核 C 证) 并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2年7月-2022年9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二(承担本项目电子施工部分)、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考核 B 证),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4潜在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水利施工单位;

3.5.2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水利施工单位和电子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5.3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455-3247504

招标人: 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电  话: 0455-322439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文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8栋6楼601

联 系 人***

电    话: 0451-58592777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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