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2210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2]1004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2]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992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资金:199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67平方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67平方公里,对海关围网、海关卡口、验货场地、视频监控、电子地磅等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海港保税区和物流园:修缮东巡道等海关围网约4800米,拆除天保大道等原有围网约2742米,修整或新建相关道路配套设施;对海关西、南、北卡口进行提升改造,包括修缮监控中心、办公区,增设监控设备及地磅,更换现状卡口标识4处等。空港保税区:修缮环河北路卡口办公区、验货仓库、卡口监控中心、海关围网视频监控点等,增设查验卡口1处、电子地磅1台,更换现状卡口标识1处等,总投资额199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海关监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改造面积约3893.5平方米,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修缮内容,即:工程施工、材料检验、室内环境检测合格证、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招标人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3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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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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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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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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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楼(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凡符合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在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本公告第4.1条)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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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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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胜利(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靳松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岩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2年10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66619765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A座4层东区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84906752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