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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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24 |
招标代理: | 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盘城街道生态河道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发***心*栋****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X-****-CS**** 项目名称:盘城街道生态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盘城街道生态河道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4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X-2022-CS1009
项目名称:盘城街道生态河道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21247万元
最高限价:44.2124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提升河段生态环境,表面清杂,按需回填种植土,摊铺草坪,局部点缀等方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携带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https://njgc.jfh.com/)进行注册登记并上传规定的资料。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https://njgc.jfh.com/)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2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中心1栋1608室;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为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请出席开标会人员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1)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行程码14天内有南京外旅居史的,不允许参加开标)
(2)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或提供支付宝的核酸检测结果);
(3)须全程自觉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即可),做好各种防护措施;
(4)保持1米距离错开就坐,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计划,尽量减少停留时间;
(5)其余非必须到场人员请主动回避,原则上不许进入开标现场;
(6)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好防疫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