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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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31 |
招标业主: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智慧物资服务运营中心项目 公司*层可视化大屏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 项目所在地区:*** *. 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智慧物资服务运营中心项目公司*层可视化大屏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 |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智慧物资服务运营中心项目
公司6层可视化大屏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2-10-1-00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智慧物资服务运营中心项目公司6层可视化大屏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建立集团公司集中物资供应服务体系的方案》(华能物采[2020]73号)要求,“物资供应中心作为物资供应服务实施主体,提出适度整合现有物资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供应链业务可视化云平台”,为实现框架协议、商城、物流、仓储、结算、协同等集中物资供应服务场景全过程可视化管控,提升物资供应中心资源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指挥协同、精益运营水平,拟建设智慧物资服务运营中心。
2.2 招标范围:公司6层可视化大屏建设。主要内容包括4K分辨率LED电子屏及配套音视频控制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达到优秀(CS4)级及以上或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一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2 项金额200 万以上的监控大厅或指挥大厅等同类型设备供货或系统集成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设备页)。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11日9:00起至2022年10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上传招标文件电汇底单、发票邮寄地址、开票信息(word版)。投标人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待管理员审批后,投标人可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1元/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标书费及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账 号:323401880000450330007710
注:各投标人应使用本公司网银或银行公对公支付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且审核通过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监督部(010-63213669)。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联 系 人***
电 话:010-63213671
电子邮件***
采购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华夏幸福中心A座7层
联 系 人***
电 话:010-586819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