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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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7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公告 项目名称 M********案件主仲裁程序和紧急仲裁员程序的法律服务 选聘方式 公开竞选 联系地址 ******金石大道***号世茂璀璨天城*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法律咨询部 联系人 李抒航 联系电话 ******** |
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公告
项目名称 |
M20221436案件主仲裁程序和紧急仲裁员程序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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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方式 |
公开竞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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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邮箱 |
154433460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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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间 |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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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 10月 17日下午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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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世茂璀璨天城7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会议室另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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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资格 |
1.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以分支机构投标的,资格审查和相关评分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 2.须具有良好信誉,参加选聘活动前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3.应当有服务境内外企业涉外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的经验以及办理涉外保函、独立保函相关案件的经验,精通其执业范围内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 4.须以中、英两种语言熟练提供服务,具备办理本项目专业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均需提供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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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选或者接受委托的情形 |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选: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投标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接受委托: 1.具有社会中介机构不能参选得情形;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评审办法
一、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薄膜公司”)与Manz AG于2017年1月23日签订《306MWCIGSfab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217,400,000.00欧元。根据《306MWCIGSfab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1)7.1条规定,“卖方应在买方全额支付预付款之时,向买方提交金额为21,420,000.00欧元的银行保函并予以生效,此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卖方通过最终验收测试之日起止。”
神华薄膜公司尚有20%款项未支付,Manz AG已按照合同交付设备,但是尚未完成安装调试。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争议较大无法协商解决。Manz AG于2022年6月2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为:1.要求神华薄膜公司支付52,786,370.08欧元以及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的利息2,559,777.40欧元;2.因神华薄膜公司原因造成项目延期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后期予以量化);3.裁决银行保函失效;4.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律师费、仲裁费、专家费)。
上述案件招标人于2022年7月2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中止M20221436案件主仲裁程序和紧急仲裁员程序。
(以上案情供参考,最终以查证的事实为准)
(二)服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M20221436案件主仲裁程序和紧急仲裁员程序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人以口头解答或者法律意见书的方式协助招标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如下具体服务:
(1)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咨询意见(重要事项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并盖公章);
(2)为招标人审查或起草重要法律文件;
(3)根据招标人授权,签订、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起草并发送律师函;
(4)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招标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会议。
2.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M20221436案件主仲裁程序和紧急仲裁员程序代理服务:
(1)提起仲裁、反仲裁申请;
(2)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选定;
(3)参加仲裁庭审;
(4)财产、证据保全和证据收集;
(5)仲裁裁决执行或不予执行;
(6)仲裁裁决撤销;
(7)其他仲裁相关法律事务。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在办理涉外商事仲裁法律业务时,应按照仲裁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结合有关国际公约,对相关仲裁实务作出判断,依据仲裁协议及所选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并适用冲突规则及国际惯例参与仲裁,勤勉尽职做好委托事项。
(二)投标人在接受商事仲裁法律事务委托时,以及在仲裁法律事务办理过程中,就有关风险事项应通过风险告知书、告知函等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投标人在接受仲裁案件委托后,应当进一步熟悉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特别是仲裁程序中各环节的时效规定和法律后果,以便及时提出申请或异议,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四)投标人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其个人隐私,不得违反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思公开仲裁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报价要求和说明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不得参与综合评分;
本次报价以“基础收费方式+风险代理费的方式”计算律师费
基础律师费报价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基础律师费已包括差旅费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成本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风险代理费按申请人仲裁请求金额和最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差额计算收费比例,风险代理费的计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差额的1%;
最后结算时,律师费总额(基础收费+风险代理费)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计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数量
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保证3家及以上满足选聘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前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世茂璀璨天城7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法律咨询部,联系人:李抒航,联系电话***
六、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投标人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三份,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七、评标程序及方法
本次评标由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管理人代表2人、债务人代表1人、债权人代表2人共5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分环节,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对结果进行现场公布。
八、评审标准
(一)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签字和盖章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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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本评标办法中“三、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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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响应 |
按本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了实质性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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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投标报价 (40分) |
1.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数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2.价格权值:所谓的价格权值就是价格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占有的投标总得分的比重。 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评分中,基础律师费的价格权值为8%、风险代理费的价格权值为32%,按本项标准分别评价后合并计算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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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技术部分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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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团队 (35分) |
1.服务团队成员(不含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持有律师执业证,必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每人得1分,本项分值最多得5分。 2.团队成员须熟悉英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每人得2分,本项分值最多得10分: (1)具有托福100以上分数; (2)雅思7以上分数; (3)具有法律英语LEC证书 (4)LLM或JD学历背景 (5)英语八级或国际证书(例:国外律师执业证)。 3.服务团队成员近2年内,具有担任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历的,每人得1分,本项分值最多得5分。 4.主办律师近3年内,办理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管辖的涉外仲裁案件,每件得3分;具有担任仲裁员的经验,每人得2分;具有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经验,每人得3分。本项分值最多得15分。
以上须提供服务团队成员清单、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担任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绩合同的完整复印件以及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担任仲裁员的证明材料,须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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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20分) |
投标人根据对招标人的业务了解情况以及法律服务需求的预判,结合本项目工作、服务范围及内容等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 1.优(16-20分)有详细、合理可行的服务方案,具有办理国际贸易、跨境法律冲突、涉外保函、独立保函相关案件的经验,精通其执业范围内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服务质量管理有深刻理解; 2.良(11-15分)服务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可行,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较为熟练,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服务质量管理理解较为深刻; 3.中(6-10分)服务方案可行性一般,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掌握一般,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服务质量管理理解一般; 4.差(1-5分)服务方案可行性差,对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国际法、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不熟悉,对本项目的组织安排、服务质量管理理解不熟悉。 投标人未提供项目专业服务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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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规模 (5分) |
执业律师总人数达150人以上的,得5分;达100人不足150人的,得3分;达50人不足100人的,得1分;低于50人的,不得分。 |
九、比选结果确定
响应文件满足评审办法所有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得分次高者作为备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投标人同时并列最高分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及备选单位,由招标人作为委托人与中标的投标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同时将中标结果报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十、签约时间
确定成交投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选定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立即取消服务资格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若选定的机构不当履行职责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二)选定的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或者接受委托后不是投标文件中的团队人员完成的;
(三)其他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情形。
十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函(附件1);
2.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授权其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负责人***
3.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诚信声明(附件4);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根据本评标办法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5);
6.主办律师确认书。(附件7)
十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单位应在选聘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获取资料,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2.选定机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委托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若选定的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与《服务方案》不符,招标人有权利减少《委托代理合同》的律师费用或者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