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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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8 |
地 区: | 广东省 |
代理机构:云浮市泰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泽英 项目负责人***
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5301-2022-01587
项目名称: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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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含有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供应商如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不是中小企业也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新兴江河湖健康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以上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响应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单位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6号8楼(云浮市泰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6号8楼(云浮市泰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有关操作如下: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本项目开启响应文件方式为“现场电子开启”,有关操作如下: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前往开启现场。(1、供应商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1份)全部密封在一起。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投标人应将上传到系统已盖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出来,封面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3、本次评审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备用。)
名称:云浮市水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浮市泰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云浮市泰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