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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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3 |
地 区: | 广东省 |
关键词: | 广场 |
代理机构: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周思航 项目负责人***
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1521-2022-02758
项目名称: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5,877.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5,877.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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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5,877.9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联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至 2022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标当天进场的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他人员,若行程卡显示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从中高风险地区过来的,请提前进行核酸检测,进场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的检测结果(阴性),而且粤康码须为绿码,否则不允许进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无关。
5. 为便于采购活动电子化流程的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供应商于开标当日自备笔记本电脑(提前安装好云平台相关客户端软件)前来现场投标。
名称: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