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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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8 |
招标代理: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 项目编号:NXFZ-****-***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采购两镇法庭法庭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4102
项目编号:NXFZ-2022-016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采购两镇法庭法庭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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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采购两镇法庭法庭设备项目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投标单位需具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核心产品厂家唯一授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确保中标后能完全达成采购人需求,如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索要中标金额30%的赔偿。
时间: 2022-09-26 11:45:56 至 2022-10-0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2-10-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人须在2022年10月8日23时59分前将本公告附件中的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登记表的,投标不予接受。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夏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