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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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8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年度标二次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nmyh-dj-xx-********-** 需 求 方:***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日 期:******** 目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 |
关键词: | 起重机 |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维保年度标二次项目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nmyh-dj-xx-20220915-01
需 求 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日 期:20220925
目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单位需持有有效期内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桥式或门式起重机);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9年1月至比选截止之日50万元以上同类型的业绩不少于2份。
2
联合体比选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如果有的话)
注: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3
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
4
样品提供的规定
5
保证金(汇款用途请明确备注“保证金”)
1、保证金:13000(元)(有正常往来的可书面承诺函从往来中冻结13000元作为保证金,无往来且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保证金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乌海乌达区支行
开户行账号:15001726637052502382
6
比选有效期
60日(日历天)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 份; 其他:电子文件零份(U盘)
8
需求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如果同一内容在响应文件多处出现且响应意思表达不尽一致的,则按照更有利于需方的意思表达进入合同内容。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2.1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具体按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计量单位均以人民币计。
2.4“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2.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认可成交供应商自认为没有列入的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6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响应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8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需求方不予受理。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
4.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比选异议。
5、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5.1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5.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比选保证金
6.1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有效期内有效。
6.2保证金应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缴纳至要求的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6.3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情况的;
(5)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比选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
8、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置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被泄漏异议的,必须书面提供有效的证据需求方才予以受理。
9、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较低的原则推选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经管理性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
1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10.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比选活动,性质恶劣的在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任何招采活动或纳入公司黑名单。
10.2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除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外,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需求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三章 项目要求一、资格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
执行周期:普通起重机械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电石冶金吊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
付款方式:发票上账按月支付(承兑支付)。
增值税率及票制:13%增值税,一票制
三、技术要求
内蒙古宜化起重机械日常维保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14台起重机械日常维保项目(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一)。
2.项目地址:***
3.维保周期为一年,具体时间:普通起重机械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电石冶金吊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7日
二.维保方资格
1.响应单位需持有有效期内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桥式或门式起重机);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9年1月至比选截止之日50万元以上同类型的业绩不少于2份。
三.双方职责
需求方职责
1.需求方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维保单位。
2.需求方负责维保单位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做技术交底。
3.需求方负责维保单位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4.需求方负责特殊作业办理工作。
5.需求方负责维保单位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检修平台的搭设工作。
供货方职责
1.各分厂起重机械的日常巡检、消缺、抢修、检修及配件更换工作;
2.各分厂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维护保养、元器件更换等工作;
3.对各分厂单梁及双梁起重机械轨道进行校正、钢丝绳检查更换、电器元件更换等相关工作,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所更换的配件均由维保单位提供(轨道除外),所有配件的标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对防爆厂房内的起重机械锁更换的配件不得低于防爆厂房的防爆等级。对部件的维修、更换需满足《桥门式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8》、GB/T8919-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钢丝绳连接应当符合GB6067的相应要求以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当符合GB/T3811的要求。
4.对起重机械定期润滑保养工作,并按内蒙宜化《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对各传动部位进行润滑保养,且润滑油品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5.维保单位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建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本》,《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本》按分厂单独建立,即每一个分厂单独建立一本维护保养记录本,此记录本由维保单位保存,合同结束时需上交设备管理部存档,分厂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有权对其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维保单位应积极配合,对相关记录未按时记录的内蒙宜化有权对其考核(《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本》样式详见附件四)。
6.配合内蒙宜化进行日常、节前及季节性专项检查工作及年度检验工作。
7.维保单位应定期对各分厂起重机械卫生进行打扫,各起重机械日常卫生需符合内蒙宜化设备卫生标准。
8.起重机械日常保养及维修过程中符合甲方文明检修要求,且负责现场的三清工作。
9.对于强检类起重机械维保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办理定期检验手续,邀请本地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所发生的检验费用均由维保单位支付,同时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在检验完成30个工作日后,维保单位需将合格检验报告交付给设备管理部存档(维保期内需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明细详见附件二)。
10.维保单位必须认真排查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起重机械日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对于突发性问题维保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解决。因起重机械故障影响甲方在正常使用或者检修的,分厂上报至生产部、设备管理部、企管部、纪委监察部,需求方以因起重机械所造成总损失的5%进行处罚。
11.维保单位负责人***
12.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扳手、焊枪、乙炔、氧气等)、维保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手套、双钩安全带、带有维保单位名称的全身工作服等)均由维保单位自供。
13.维保人员食宿自理并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大于等于100万意外险、劳动合同、核酸检测报告、本地职业病专业检查医院的体检报告。
14.维保单位所有新更换的配件必须入内蒙宜化库房,有入库登记及更换前有领料手续,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更换。维保单位在更换轨道、电机、钢丝绳、电器控制系统等需要较长时间的配件时,维保单位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编制方案,经甲方审批确定后方可进行更换,但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15.起重机械腐蚀严重的,维保单位应进行防腐处理,或甲方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防腐的,维保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防腐(具体需防腐起重机械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三)。
16.负责对电石二分厂冶金桥式起重机械(合计14台)T型梁及端梁轨道桥架的检查、加固及找平工作。
四.人员要求
1.维保单位需安排足够的维保人数进行日常维保,对总人数不做具体要求,但要求维保人员在50岁以下,在日常维保过程中所涉及登高、动火作业的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2.经培训过后的维保人员严禁维保单位私自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需求方同意后方可换人。
五.付款方式
1.维保款每月进行支付,中标单位需提前开具13%增值税发票后方可进行支付。
六.安全环保技术要求
1.各台起重机械日常必须处于完好状态,若存在隐患但暂不能及时处理的,维保单位需提前通知内蒙宜化各分厂进行安全交接,告知各分厂设备负责人***
2后附安全管理协议(详见附件五)。
七.质量保证及要求
1.起重机械日常完好标准必须符合《桥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8》以及其他现行的规范标准。
2.被公司任何部门及政府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合格项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对维保单位处以200元/项的罚款。
八.报价方式
按单台起重机械进行报价。
九.本协议不尽事项,需书面达成共识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
附件一:维保起重机械明细
序号 |
分厂 |
工段 |
安装位置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1#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2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2#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3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3#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4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4#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5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5#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6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6#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7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7#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8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8#电石炉5楼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9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循环水泵房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10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循环水泵房1台 |
CD-5T |
电动葫芦 |
11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1#电石炉4楼1台 |
LX5-8 A6 |
电动单梁 |
12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2#电石炉4楼1台 |
LX5-8 A6 |
电动单梁 |
13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3#电石炉4楼1台 |
LX5-8 A6 |
电动单梁 |
14 |
电石二分厂 |
一工段 |
新4#电石炉4楼1台 |
LX5-8 A6 |
电动单梁 |
15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5#电石炉4楼1台 |
LX5-8A3 |
电动单梁 |
16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6#电石炉4楼1台 |
LX5-8A3 |
电动单梁 |
17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7#电石炉4楼1台 |
LX5-8A3 |
电动单梁 |
18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新8#电石炉4楼1台 |
LX5-8A3 |
电动单梁 |
19 |
电石二分厂 |
电极壳 |
电极壳车间 |
LD5-13.5 |
电动单梁 |
20 |
电石二分厂 |
电极壳 |
电极壳车间 |
LD2-13.5 |
电动单梁 |
21 |
电石二分厂 |
电极壳后院 |
电极壳车间 |
CD-2 |
电动单梁 |
22 |
合成分厂 |
精馏 |
前台转化 |
LB5-13.5A3 |
电动单梁 |
23 |
合成分厂 |
精馏 |
后台转化 |
LB5-13.5A3 |
电动单梁 |
24 |
合成分厂 |
精馏 |
压缩机厂房 |
LB-10T*10.5m |
电动单梁 |
25 |
合成分厂 |
精馏 |
前台转化 |
BCD3T |
电动葫芦 |
26 |
合成分厂 |
精馏 |
后台转化 |
BCD3T |
电动葫芦 |
27 |
PVC分厂 |
4*70 |
4*70聚合助剂3楼行车 |
BCD-5T*8m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28 |
PVC分厂 |
4*70 |
4*70聚合4楼行车 |
BCD-5T*12m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29 |
PVC分厂 |
2*70 |
2*70聚合助剂4楼行车 |
BCD-5T*12m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30 |
PVC分厂 |
2*70 |
2*70聚合2楼行车 |
BCD-5T*8m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31 |
PVC分厂 |
冷冻 |
冷冻冰机厂房 |
LD-5T*12m |
电动单梁 |
32 |
PVC分厂 |
冷冻 |
冷冻循环水厂房 |
LD-10T*10.5m |
电动单梁 |
33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新空压厂房 |
QD-3T*10.5m |
电动葫芦 |
34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老空压厂房 |
LDA-5T*10.5m |
电动单梁 |
35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老空分厂房 |
LDA-10T*13.5m |
电动单梁 |
36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新增离心空压机厂房 |
LD-8T*8.5m |
电动单梁 |
37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新吸附制氮厂房 |
LD-5T-5.25m |
电动单梁 |
38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老包装站台 |
MH-3T-6m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39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136聚合厂房4楼 |
LB-5T-6.5m A3dⅡCT4 |
电动单梁 |
40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136聚合水泵厂房 |
LDA-5T-13.5m A3 |
电动单梁 |
41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136聚合压缩机厂房 |
LB-10T-13.5m A3dⅡCT4 |
电动单梁 |
42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15万吨干燥4楼 |
LDA-10T-7.2m A3 |
电动单梁 |
43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15万吨干燥3楼 |
LDA-3T-5.2m A3 |
电动单梁 |
44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电石1#炉五楼 |
CD-5T |
电动葫芦 |
45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电石2#炉五楼 |
CD-5T |
电动葫芦 |
46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电石3#炉五楼 |
CD-5T |
电动葫芦 |
47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1#炉环加A |
CD-1T |
电动葫芦 |
48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1#炉环加B |
CD-1T |
电动葫芦 |
49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2#炉环加A |
CD-1T |
电动葫芦 |
50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2#炉环加B |
CD-1T |
电动葫芦 |
51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3#炉环加A |
CD-1T |
电动葫芦 |
52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3#炉环加B |
CD-1T |
电动葫芦 |
53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小车维修库房 |
CD-1T |
电动葫芦 |
54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电石一分厂循环水 |
LD5-7.5 |
电动单梁 |
55 |
乙炔分厂 |
清净 |
压缩机厂房 |
LB5-10.5 |
电动单梁 |
56 |
乙炔分厂 |
清净 |
废酸中和厂房 |
LD3-6.4 |
电动单梁 |
57 |
乙炔分厂 |
清净 |
压滤厂房 |
LD2T |
电动葫芦 |
58 |
乙炔分厂 |
清净 |
维修库房 |
CD5T |
电动葫芦 |
59 |
乙炔分厂 |
清净 |
循环水厂房 |
CD3T |
电动葫芦 |
60 |
烧碱分厂 |
15万吨电解 |
氯处理厂房 |
LB-16-6.5A3 |
电动单梁 |
61 |
烧碱分厂 |
15万吨电解 |
电解厂房二楼 |
LB-5-22.8A3 |
电动单梁 |
62 |
烧碱分厂 |
15万吨电解 |
氢处理厂房 |
LB-5-10.5A3 |
电动单梁 |
63 |
烧碱分厂 |
8万吨电解 |
氢处理厂房 |
LB5-13.5A3 |
电动单梁 |
64 |
烧碱分厂 |
8万吨电解 |
氯处理厂房 |
LB5-13.5A3 |
电动单梁 |
65 |
烧碱分厂 |
8万吨电解 |
电解厂房 |
LB5-22.5A3 |
电动单梁 |
66 |
烧碱分厂 |
15万吨电解 |
15万吨循环水 |
CD5-7 |
电动葫芦 |
67 |
有机分厂 |
超醇 |
80A结晶罐 |
CD-2T*7M |
电动葫芦 |
68 |
有机分厂 |
双季 |
三楼操作室旁 |
CD-2T*5M |
电动葫芦 |
69 |
有机分厂 |
双季 |
主框架东侧吊装口 |
CD-3T*20M |
电动葫芦 |
70 |
有机分厂 |
甲醛 |
罗茨机房 |
CD-2T*6M |
电动葫芦 |
71 |
有机分厂 |
甲酸钠 |
主框架西侧吊装口 |
CD-3T*20M |
电动葫芦 |
72 |
有机分厂 |
超醇 |
成品发货平台 |
CD-2T*7M 数 |
电动葫芦 |
73 |
有机分厂 |
甲醛 |
甲醛工段厂房 |
CD-3T*20M |
电动葫芦 |
74 |
有机分厂 |
甲醛 |
消防泵房 |
CD-3T*7M |
电动葫芦 |
75 |
有机分厂 |
维修 |
季醇维修室 |
LD-3*7M |
电动单梁 |
76 |
设备管理部 |
库房 |
库房 |
LD5T-13.5m |
电动单梁 |
77 |
设备管理部 |
库房 |
库房 |
LD5T-13.5m |
电动单梁 |
78 |
设备管理部 |
库房 |
库房 |
LD5T-13.5m |
电动单梁 |
79 |
设备管理部 |
库房 |
库房 |
LD5T-13.5m |
电动单梁 |
80 |
设备管理部 |
库房 |
库房 |
LD3-16.5 |
电动单梁 |
81 |
设备管理部 |
铲车维修车间 |
铲车维修车间 |
LD5-17 |
电动单梁 |
82 |
化机分厂 |
电机修理车间 |
电机修理车间 |
LD10-17.5A3 |
电动单梁 |
83 |
热力分厂 |
脱硫 |
氧化风机厂 |
LX10t-4.7m |
电动单梁 |
84 |
热力分厂 |
脱硫 |
1#循环泵房 |
LX8t-6m |
电动单梁 |
85 |
热力分厂 |
脱硫 |
2#循环泵房 |
LX8t-5m |
电动单梁 |
86 |
热力分厂 |
汽机 |
汽机厂房 |
QD32/5T×22.5m |
电动双梁 |
87 |
热力分厂 |
脱硫 |
综合楼三楼 |
CD-5 |
电动葫芦 |
88 |
热力分厂 |
脱硫 |
5#脱硝岛 |
CD-2 |
电动葫芦 |
89 |
固碱分厂 |
五万吨电解 |
五万吨电解厂房 |
QB10-16.5m |
电动双梁) |
90 |
固碱分厂 |
五万吨电解 |
氯压缩厂房 |
LD3-10.5 |
电动双梁 |
91 |
固碱分厂 |
一次盐水 |
液氯钢瓶充装厂房 |
LD2-13.5 |
电动双梁 |
92 |
固碱分厂 |
一次盐水 |
液氯冰机厂房 |
XB5-6A3 |
电动双梁 |
93 |
固碱分厂 |
一次盐水 |
盐水板框二楼 |
LD5-12.5A |
电动双梁 |
94 |
固碱分厂 |
固碱 |
十五万吨固碱二楼 |
LD10-6.8 |
电动双梁 |
95 |
固碱 |
一次盐水 |
盐场铁路 |
生产能力:350T/hr NDXA |
D355F链斗卸盐机(共计2台) |
皮带机:N=5KW YJD1502508050 |
|||||
链斗机构:N=2×22KW JZ51-8 |
|||||
卷扬机:N=22KW JZ51-8 |
|||||
大车运行机构:N=2×7.5KW JZRZ-22-6 |
|||||
96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冷破间 |
QD5-22.5A6 |
冶金吊 |
97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冷破间 |
QD5-22.5A6 |
冶金吊 |
98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冷破间 |
QD5-22.5A6 |
冶金吊 |
99 |
电石一分厂 |
电石工段 |
冷破间 |
QD5-22.5A6 |
冶金吊 |
100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01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7 |
冶金吊 |
102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8 |
冶金吊 |
103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9 |
冶金吊 |
104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10 |
冶金吊 |
105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11 |
冶金吊 |
106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07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08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09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10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11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12 |
电石二分厂 |
新冷破间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113 |
电石二分厂 |
新冷破间 |
冷破间 |
QD5-28.5A6 |
冶金吊 |
附件二:维保期内需定检起重机械明细
序号 |
分厂 |
工段 |
名称 |
鬼而过型号 |
出厂编号 |
安装位置 |
检验时间 |
1 |
PVC分厂 |
137聚合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LB5-6.5A3dⅡCT4 |
191110928 |
聚合四楼 |
2023年7月 |
2 |
PVC分厂 |
137聚合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5-13.5A3 |
191110919 |
脱盐水厂房 |
2023年7月 |
3 |
PVC分厂 |
137聚合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10-7.2A3 |
191110931 |
干燥四楼 |
2023年7月 |
4 |
PVC分厂 |
137聚合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3-5.2A3 |
191110930 |
干燥三楼 |
2023年7月 |
5 |
PVC分厂 |
137聚合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LB10-13.5A3dⅡCT4 |
191110929 |
压缩厂房 |
2023年7月 |
6 |
PVC分厂 |
冷冻 |
电动单梁起重机/行车 |
LD5-12 |
20170648 |
冷冻冰机厂房 |
2023年7月 |
7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5T*10.5m |
200107659 |
老空压厂房 |
2023年7月 |
8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A-10T*13.5m |
200107658 |
老空分厂房 |
2023年7月 |
9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8T-8.5 A3 |
19060015 |
新增空压机厂房 |
2023年7月 |
10 |
PVC分厂 |
公用工程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5.25M |
210131 |
新增吸附制氮厂房 |
2023年7月 |
11 |
PVC分厂 |
干燥 |
门式起重机 |
MH3T-6M A3 |
210114 |
成品车间 |
2023年7月 |
12 |
热力分厂 |
汽机 |
汽机厂房 |
QD32/5T×22.5m |
20170646 |
汽机厂房 |
2023年7月 |
13 |
固碱分厂 |
五万吨电解 |
防爆双梁起重机 |
QB10-16.5 |
20170647 |
电解厂房 |
2023年7月 |
14 |
固碱分厂 |
五万吨电解 |
电动葫芦/单梁行车 |
LD3-13 |
20170658 |
氯处理厂房 |
2023年7月 |
15 |
固碱分厂 |
一次盐水 |
电动葫芦/单梁行车 |
LD5-17.5A3 |
20170659 |
板框 |
2023年7月 |
16 |
电石一分厂 |
一工段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2.5A6 |
200106-5 |
老系统冷破间 |
2023年7月 |
17 |
电石一分厂 |
一工段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2.5A6 |
200106-6 |
老系统冷破间 |
2023年7月 |
18 |
电石一分厂 |
一工段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2.5A6 |
200106-7 |
老系统冷破间 |
2023年7月 |
19 |
电石一分厂 |
一工段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2.5A6 |
200106-8 |
老系统冷破间 |
2023年7月 |
20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180 |
新系统1-4#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1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7 |
090181 |
新系统1-5#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2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8 |
090182 |
新系统1-6#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3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9 |
090183 |
新系统1-7#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4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10 |
090184 |
新系统1-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5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11 |
090185 |
新系统1-9#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6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67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7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68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8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69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29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70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30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71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31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治金桥式起重机 |
QD5-28.5A6 |
09072166 |
新系统5-8#电石炉 |
2023年7月 |
32 |
电石二分厂 |
新冷破间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8.5 |
20170643 |
新冷破间 |
2023年7月 |
33 |
电石二分厂 |
新冷破间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QD5-28.5 |
20170644 |
新冷破间 |
2023年7月 |
34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8 A6 |
090177 |
新系统1#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35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8 A6 |
90179 |
新系统2#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36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8 A6 |
90176 |
新系统3#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37 |
电石二分厂 |
二工段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8 A6 |
90178 |
新系统4#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38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电动葫芦单梁 |
LX5-8A3 |
9071832 |
新系统5#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39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电动葫芦单梁 |
LX5-8A3 |
9071833 |
新系统6#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40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电动葫芦单梁 |
LX5-8A3 |
9071831 |
新系统7#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41 |
电石二分厂 |
三工段 |
电动葫芦单梁 |
LX5-8A3 |
9071830 |
新系统8#电石炉四楼 |
2023年7月 |
42 |
电石一分厂 |
三工段 |
电动葫芦/单梁行车 |
LD5-7.5 |
20010911 |
老循环水泵房 |
2023年7月 |
43 |
电石二分厂 |
电机壳 |
电动葫芦 |
LD5-13.5 |
20010856 |
电机壳 |
2023年7月 |
44 |
设备检修部 |
仓储中心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13.5m |
202111588 |
设备配件库 |
2023年7月 |
45 |
设备检修部 |
仓储中心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13.5m |
202111589 |
设备配件库 |
2023年7月 |
46 |
设备检修部 |
仓储中心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13.5m |
202111590 |
设备配件库 |
2023年7月 |
47 |
设备检修部 |
仓储中心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13.5m |
202111591 |
设备配件库 |
2023年7月 |
48 |
设备检修部 |
仓储中心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3-16.5 |
202111592 |
五金、燃化、电仪库 |
2023年7月 |
49 |
设备检修部 |
机务处 |
电动单梁葫芦/单梁行车 |
LD5-17 |
20170656 |
铲车库 |
2023年8月 |
附件三:维保期内需防腐起重机械明细
序号 |
分厂 |
工段 |
安装位置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乙炔分厂 |
清净 |
废酸中和厂房 |
LD3-6.4 |
电动单梁 |
2 |
固碱分厂 |
固碱 |
十五万吨固碱二楼 |
LD10-6.8 |
电动单梁 |
备注:维保期防腐起重机械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两台 |
附件四:起重机械维护保养记录本
内 蒙 古 宜 化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起 重 机 械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本 |
|||||||
分厂 |
|||||||
序号 |
日期 |
维护保养内容 |
安装位置 |
维保人员 |
备注 |
||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外来承包商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三落实”、“四不放 过”使安全防范教育经常化、安全检查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正常运 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内蒙宜化(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甲方职责
1. 具体告知进入作业区域施工时注意事项和施工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及安全消 防教育。
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按相关规定处罚。
3. 在项目单位组织安排下,派专人讲解安全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5.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中所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安全用具。
6. 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环保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大事故 责任人按照内蒙宜化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上报公司监管部门处理。
7. 甲方实行安全、环保检查验收制度。若发现乙方施工安全不合格的,除责 令限期整改外,甲方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内蒙宜化典型红 线违章处罚标准》、《内蒙宜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外单位考核处罚管理制 度》和内蒙宜化的相关制度执行。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凡环 保检查不合格,甲方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 工。有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等,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及停工整顿,验收合格后 方可继续施工。
1. 遵守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企业的有关安全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 乙方在各项施工中应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事故、环保等工作,同时为安 全生产、防火、防事故、环保第一责任人。若发生安全、环保、火灾、交通等事 故由乙方负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前必须办理 相关安全、环保手续,给甲方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质并备案,与甲方设备管理部 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否则,取缔乙方在内蒙宜化的作 业权,任何部门不得安排其现场作业。
4.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用工人员的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上岗操作证明,(如电 工、焊工、气割工、架子工、起重工、车辆驾驶等)其许可作业独立核算证书必须 经甲方承包商管理部、环保监察部及专业管理部门验证确认,必要时在地方劳动管 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为其施工人员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劳保鞋等防护用品)。
5. 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人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施工作业单位由主 要负责人***
6. 乙方作业场所要设置固定的“安全、环保警示标志”,并保证各类标志安装规范,同时 乙方在施工时应在施工地点明确设置安全、环保警示标志。
7. 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物品、物料的看管,严防丢失。
8. 乙方要严格用电管理及安全操作管理,(1)工地电路采用电缆线路,不得使用裸 线;(2)入罐、阴井、地沟等特殊作业现场施工,照明必须使用低压防爆灯、线 路。
9. 乙方在抓好安全施工作业的同时,要积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 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 书,并严格执行。
10. 如果夜间施工,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落实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责任人,
确定安全措施。
11. 若在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固定动火区除外)重点安全防火区需要进行动火施工 作业的,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动火票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 工作业。
12. 节假日施工作业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
13. 施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动火、临时用电、高处、进入受限空间、动土等作业许可 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经双方检查确认票证审批合格后方可发布作业指令。
14. 施工作业中保证作业过程安全受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污水及生活垃圾乱排、乱倒现象发生,要保持施工现场干 净无工业废料、无污染,做到清洁文明生产,完工后必须将施工中的工程废料清理干 净。施工结束回收作业现场及现场周围生活垃圾,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并完善环保 手续,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到新的场所作业,否则甲方有权对乙 方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6. 特殊施工作业现场灭火器材按消防要求配齐并放置在规定部位,各施工单位必 须按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凡安全、环保、防火制度不健全,预案不建立,经检 查不合格者,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消防器材无效的一律不允许作业并按相关制度进行 处罚。
业现场进行安全管控,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及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18. 施工单位必须听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具体要求:1、施工作业人员 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保险额度100万,岗位外包 作业人员为保险额度100万元及以上,另外购买20万元的医疗险)、与承包商单 位签订有正式的劳务合同。2、乙方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持证率必须达到100%。3、施 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甲方标准的工作服(带反光条)及劳动保护用品;4、施工人 员必须持有具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5、所有参与施工 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6、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培训合格后颁发入 厂证并进行相应施工属地部门三级安全培训待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7、所有施 工工器具必须联系设备管理部进行检验确认并粘贴合格标签(涉及电气工具联系电 仪分厂安全科检验);8、乙方每日开工前,需在八点钟在生产区大门旁边统一集 合点名,之后由相应分厂将施工队伍带到施工现场;9、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将手 机、火种(火种持热切割证人员除外)带到生产区域,施工人员禁止在防爆区域使 用非防爆通讯工具。
19. 为切实加强乙方在进驻完成甲方施工任务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彻底消除各种不安全 因素,确保甲、乙双方人身、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施工安全稳定进行,根据国家相 关法规要求,特订立本责任合同书。
1. 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各项规定,按照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相关处罚管理制度执行。
2. 凡违犯本协议有关安全环保管理条款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一方,除按上述乙方职责第2条规定照价赔偿外,另外按照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 公司相关处罚管理制度执行。
3 .乙方或其个别属员不认真履行本责任合同条款规定,长期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其施工合同或责令乙方限期清退,不允许再承接甲方施工任务。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有效期与项目合同截止日期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模板
起重机械日常维保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修理物、数量、价款、(竣工)时间
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元/单元) |
总金额 |
备注 |
|
起重机械 |
详见招标单价 |
13%的增值税发票,月付 |
|||
总计 |
总价: |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厂内的的97台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合同章方可作为其中的一部分。
第一条:维修范围: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各分厂起重机械合计97台(详见招标明细)
第二条:双方职责范围:
甲方职责:
1.甲方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技术交底。
3.组织乙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乙方职责:
1.各分厂起重机械的日常巡检、消缺、抢修、检修及配件更换工作;
2.各分厂起重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维护保养、元器件更换等工作,并做好维修维护台账;
3.对各分厂单梁及双梁起重机械轨道进行校正、钢丝绳检查更换、电器元件更换等相关工作,对部件的维修、更换需满足《桥门式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8》、GB/T8919-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钢丝绳连接应当符合GB6067的相应要求以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当符合GB/T3811的要求。
4.对起重机械定期润滑保养工作,需建立润滑记录本,并按甲方《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对各传动部位进行润滑保养,且润滑油品及日期要求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5.乙方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建立起重设备日常检查台账及维护台账,分厂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有权对其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相关记录未按时记录的甲方有权对其考核。
6.配合甲方进行季节性专项检查工作及定期检验工作。
7.乙方应定期对各分厂起重机械卫生进行打扫,各起重机械日常卫生需符合内蒙宜化设备卫生标准。
8.起重机械日常保养及维修过程中符合甲方文明检修要求,且负责现场的三清工作。
9.对于强检类起重机械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办理定期检验手续,并及时邀请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定期检验,所发生的检验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在检验完成30个工作日后,需将检验报告交付给甲方设备检修部存档。在检验过程中检验所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回复检验所,因检验不合格给甲方带来任何的损失及处罚均有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认真排查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起重机械日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对于突发性问题乙方必须在30分钟内解决。因起重机械故障影响甲方在正常使用或者检修的,分厂上报至生产部、设备检修部、企管部、纪委监察部,甲方会以影响的总损失的5%进行处罚。
11.乙方负责人***
12.乙方在维保过程中所使用的吊装器具(吊车、脚手架、手拉葫芦、钢丝绳、吊装带等)、工具(包括扳手、焊枪、乙炔、氧气、脚手架等)、维保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手套、双钩安全带、带有乙方名称的全身工作服等)均由乙方自供。
13.维保人员食宿自理。
14.乙方在维保过程中所更换的配件均由乙方提供(轨道除外),所有配件的标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对防爆厂房内的起重机械锁更换的配件不得低于防爆厂房的防爆等级。乙方所有新更换的配件必须入甲方库房,有入库登记及更换前有领料手续,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在更换轨道、电机、钢丝绳、电器控制系统等需要较长时间的配件时,乙方应提亲向甲方提出申请、编制方案,经甲方审批确定后方可进行更换,但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15.起重机械腐蚀严重的,乙方应进行防腐处理,或甲方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防腐的,乙方用无条件进行防腐。
第三条:本合同执行期为一年,自2022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第三条:价格: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总费用平均分配至12个月,每月支付 元,乙方需在付款前提前给甲方开具相应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甲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实际损失,以上赔偿款从乙方货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现场前,需按照甲方制度要求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若因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安全规定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要求,如中途废止合同违约方必须支付合同总造价15%违约金。
第九条: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两份。
甲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行号: 账号: 税号: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 行号: 帐号: 税号: |
***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合同最终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四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比选响应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及商务文件组成
1、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附件一)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信用资格证明文件;
行政许可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声明;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适用于标的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
2、报价表;(附件二)
分项报价表;
标的物清单;
3、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三)
4、近五年内业绩合同;(附件四)
5、供应商承诺书;(附件五)
6、异议投诉要求;(附件六)
二、技术文件组成
7、技术(服务)方案;(附件七)
8、技术偏离、响应情况表;(附件八)
9、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对比选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自身优势、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附件一(资格及授权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需求方全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 (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 目 名 称)比选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
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截图证明
需方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无效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参与资格逐条证明
资信证明">供应商声明
供应商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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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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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 位 概 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职工总数 |
人 |
|||||||
资产 情况 |
净资产: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负 债 : 万元 |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 |
年 |
|||||||
年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情形)
(需求方全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比选文件要求的我方能生产制造的 (标的物名称)的比选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参与的比选项目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比选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正式授权代表(签章):
职 务: 职 务:
部 门: 部 门:
保证金缴纳凭证
关于同意从往来中冻结比选保证金的承诺函
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同意从我公司与贵公司的账务往来中冻结(大写) 元整作为比选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报价表)
响应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总价(含税) |
¥: (大写) |
税率 |
|
交货期/工期 |
|
付款方式 |
|
质保期 |
|
备 注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经评审最低价法共一轮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规格参数 |
制造商名称 国别/地区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1 |
起重机械维保年度标 |
详见技术要求 |
附分项报价明细 |
1 |
年 |
|||
2 |
||||||||
3 |
||||||||
4 |
||||||||
5 |
||||||||
总 计 |
¥: |
说明:1、分项报价总价必须与《报价表》一致;制造商名称列货物类适用。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3、分项报价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不限于以上内容,但必须包含以上内容。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标的物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对于货物类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
备品备件等;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商务偏离、响应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业绩合同
(近五年内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合同,具体份数按照前述比选文件要求,没有要求则不少于2份。)
附件五
供应商承诺书
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编号为 的 比选项目,在此项目比选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格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贵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4、不采取非法违规手段与其他供应商或贵公司相关人员串通以谋取项目成交,不损害贵公司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有偿娱乐、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败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6、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贵我双方签订的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缺陷;
7、按要求做好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8、公司一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出现被冻结账户、责令停产整顿等现状。
本次承诺自我公司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被贵公司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公司负责。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异议投诉要求
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采活动不符合相关要求,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需求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投诉,具体内容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缺少如下内容的异议投诉函将导致无法答复:异议投诉人名称缺乏或者虚假(无名或者非实名异议投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异议投诉应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挂网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提出,如逾期,异议投诉人将丧失相关权利。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需求方将直接纳入黑名单。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八
技术偏离、响应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项目名称:
说明:应对照比选文件“第三章 项目要求”,逐条说明具体响应和偏离情况。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标的物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比选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或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