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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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重点活动敏感节点辖区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重点活动敏感节点辖区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 |
关键词: | 政府 |
关于政府购买重点活动敏感节点辖区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重点活动敏感节点辖区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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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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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人员配置
1. 安保人员,必须有保安上岗证。不得随意聘请无证的安保人员。
2. 安保人员不得有犯罪纪录或不良嗜好。
3. 安保人员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尽职尽责、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文明执勤。
4. 配备36名左右安保人员。
二、 服务期限和要求:
1. 服务期限:50天。
2. 服务要求:(1)根据用人单位有关要求,做好特别防护期间稳控工作,对服务范围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等安保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保证维稳工作更好开展。(2)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听从领队命令,不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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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4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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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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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年9月2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