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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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30 |
招标代理: | 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项目概况
莎车县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SCCGTP)2022-018
项目名称:莎车县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15000
最高限价(元):615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正式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2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依法缴纳近四个月中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成立日至今);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监督人为:莎车县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998-8512578,0998-8512619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