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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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0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年硫化氢防护服务(第二次) 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硫化氢防护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XJT**-FK***-**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 |
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硫化氢防护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2-XJT18-FK166-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区块覆盖区域广、储层类型复杂,碳酸盐岩储层普遍含硫化氢(少量碎屑岩储层也含硫化氢),为加强目前钻井和试油现场硫化氢防护工作,提高现场防护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需要专业防护服务队伍为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的钻井和试油作业的人员现场提供标准、规范、专业的硫化氢防护服务。硫化氢专业监测防护服务队伍需根据钻井试油现场的实际工作状况、硫化氢浓度含量和充分考虑对各乙方队伍原有防护设备器具的再利用,在不同安全工作环境下对现场进行专业的硫化氢防护服务。
2.2 招标范围:
(1) 日常专项检查,包含日常钻井阶段,打开油气层之前,在钻井现场对现场硫化氢防护设备配备及作业人员硫化氢防护能力进行安全评估;(2)现场监测防护服务,包含在含硫区块的钻井过程、中途测试、试油期间发现硫化氢时,对钻井、试油现场硫化氢监测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提供专业化硫化氢监测防护设备,对现场的硫化氢防护能力进行补充和加强;(3)应急期间应急响应运行,在正常钻井过程中现场监测到硫化氢超标时,或高含硫区块进行试油作业时,发生突发事件后,硫化氢专业监测防护队伍按照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指令,及时到达现场参与硫化氢的应急监测防护工作。
以上具体工作以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在合同期限内发出的书面指令为准。预计年工作量钻井试油现场硫化氢监测防护预计50井次,现场硫化氢防护专项检查预计100井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属区域项目实施地。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现场硫化氢监测防护项目的现场人员不少于4人(队长1人,操作工3人),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现在服务人员应至少一人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
3.2.2提供硫化氢防护诊断和培训评估人员不少于4人(培训师1名,评估员3名),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培训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2)提供培训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充装证、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3)提供对应人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4)提供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人员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硫化氢防护服务设备至少1套,一套硫化氢服务设备包含:无线检测仪1套(6只探头),20套呼吸器、20只(0-100ppm)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2只(0-1000ppm)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2只便携式二氧化硫检测仪,2台四合一复合式检测仪,2台5.5KW轴流风机,2台充气泵,1间野营房、不少于30KW发电机1台等硫化氢防护服务设备(且设备检定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无效),心肺复苏用假人设备一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相关参数说明)。(2)设备及设备铭牌的照片;(2)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设备提供赁合同,或者提供有效的资产证明。
3.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硫化氢防护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合同清单。(2)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对应施工业绩的结算发票或工作量签证单。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9月27日08:00至2022年10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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