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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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8 |
招标代理: |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省道***线**至**段公路工程A组及C组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线**至**段公路工程A组及C组施工已由**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线**至**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公路 省道 路 |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A组及C组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A组及C组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106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21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工程A组及C组施工。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和海原县境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同心县和海原县境内,为普通省道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同心县西南角,与国道344线交叉,路线基本沿旧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海原县省道103线与国道341线平交处,路线全长52.475公里,本次完全利用5.53公里,路线实际建设里程为46.945公里(含断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10座,涵洞104道,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智能感知系统等。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其中关桥乡部分过村路段无扩建条件,维持原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总预算63015.277万元,其中建安费50223.4081万元。 主要控制点:国道344线、福银高速(下穿)、兴隆乡、关桥乡、同海高速(下穿)、黑海高速(上跨)、国道341线。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环保水保等工程,详细工程内容见图纸资料。 2.5 计划工期:自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之日起22个月,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计671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结合招标工作需要,本次对A、C两个组别进行招标,A组内2个标段,C组内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 。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和 “ 信 用 宁 夏 ” 网 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第3.3条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第3.6条修改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2 年10月 8 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第4.1款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组内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递交该组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外(标段号等内容除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对本组的投标无效。 4.5招标人将对通过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开评标系统分配标段的规则,随机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分配到组内某一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6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 4.7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8 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保函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招标文件规定的组内所有标段保证金金额的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18日 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