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9.25招标公告 >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公路招标 省道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5
截止日期:2022.11.25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L****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号(《省道建兴至新
关键词: 公路 省道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ZL2022G2022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166 号(《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全部由林甸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起自林甸镇北出口处,自东南向西北方向沿旧路布线,经毛家屯、利村、永和村,止于林甸与富裕交界处。路线全长 20.476 公里。;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2022年12月1日至 2024年12月1日),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初稿,达到报审标准);施工期: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 2024年12月0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 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12.0 米,土方量:198555m³;路基:20.119㎞;路面:20.119㎞ 全线设置桥梁388.04米/6座(其中新建大桥252.08米/2座、中桥 43.64 米/1 座、小桥 61.28 米/2 座,利用危桥改造泄洪桥31.04 米/1 座),涵洞 21 道(其中新建 19 道,拆除重建 2 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26 处;综合服务区(含养护道班)1 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 2 处,港湾式汽车停靠站 7 处(14 座)。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A1

K302+700-K323+177

20.476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 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12.0 米,土方量:198555m³;路基:20.119㎞;路面:20.119㎞ 全线设置桥梁388.04米/6座(其中新建大桥252.08米/2座、中桥 43.64 米/1 座、小桥 61.28 米/2 座,利用危桥改造泄洪桥31.04 米/1 座),涵洞 21 道(其中新建 19 道,拆除重建 2 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26 处;综合服务区(含养护道班)1 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 2 处,港湾式汽车停靠站 7 处(14 座)。

293129716.00

 

2.7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 号)的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2.8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投标单位的投标金额应不大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3.2财务要求:

1)提供(2019—2021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2)营运资金(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低于2000万元。如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满足运营资金最低要求可不开具银行信贷。(如是联合体,应提供牵头人证明材料)

3.3近年完成的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

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路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路线长度分别累计计算);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施工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 20 公里)

③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④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jt.hlj.gov.cn/)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信息完整(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⑤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设计:

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40km 的二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独立完成过 1 个里程不少于 20km 的二级公路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完整(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负责人***

(5)上述人员需提供与(进半年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牵头人为施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多于两家;

(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放在在投标文件中;

(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信封如需填报价请用“/或0”代替。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00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10.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10.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10.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0.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0.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招标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

联系人***

电 话:0459-332177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展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6号上实海上银座A座401室

联系人***

电  话:0451-84321609

邮 箱:hljzhanlin@163.com

2022年09月25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

联 系 人***

电   话 : 0459-3321773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黑龙江展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项目名称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本项目起自林甸镇北出口处,自东南向西北方向沿旧路布线,经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止于林甸与富裕交界处。路线全长 20.476 公里。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全部由林甸县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比列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2022年12月1日至 2024年12月1日),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 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初稿,达到报审标准);施工期: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 2024 年 12月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 号)的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

施工质量目标:公路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1.3.4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2;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分工所属行业信用评价的最低等级确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第(6)目修改为: (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劳务。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时间:第一信封开标前15日 形式: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1.4

投标文件 组成形式

双信封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形式;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形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þ简易计税方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þ总价

3.2.4

是否接受调价函

¨接受

þ不接受

3.2.5

最高投标限价

¨

þ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93129716.00元(注意:最高限价应包含:建安费、勘察设计费及风险金),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1357357.00元,设计费3234600.00元;总承包风险费8537759元(发包人风险费1%;承包人风险费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分项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相应分项的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总承包风险费、发包人风险费等。

3.3.1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þ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24小时截止保证金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帐号如下:

电子保函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特别提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缴纳。

¨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平台办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平台发出退款申请,银行将在接到退款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款;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执行。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本项增加第(4)目:(4)投标人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本项补充下列内容: 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9年09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副本 份数及其要求

交易平台线上电子投标文件:1 份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

4.1.1

投标文件密封

/

4.1.2

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

/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退还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4.2.4

投标文件的 递交签收

本项目补充内容: 电子投标文件本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应点击“文件验证”确认文件是否完整无损上传。

4.2.6

投标文件递交 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需要填写投标报价时,必须填写“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通知,具体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第一信封开标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操作完成开标程序。 远程开标操作手册请自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开标只开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2.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启; 本项内容补充: 开标时,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的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并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否

7.5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纸质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期限:3日

7.7.1

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否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款内容修改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以保证及时获得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1)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2)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3) 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将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10.3

中标候选人公示后,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投诉成立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此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岀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4

如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与系统中格式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为准。

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执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0.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投标单位的投标金额应不大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提供(2019—2021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2) 营运资金(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低于2000万元。如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满足运营资金最低要求可不开具银行信贷。(如是联合体,应提供牵头人证明材料)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

(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路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路线长度分别累计计算);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施工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 20 公里)

③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④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jt.hlj.gov.cn/)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信息完整(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⑤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设计业绩:

(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9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40km 的二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独立完成过 1 个里程不少于 20km 的二级公路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完整(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负责人***

(5)上述人员需提供与(进半年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连续取得信用等级高的优先;信用等级相同的,按投标人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3)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及安全目标;

(3)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6)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提交。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9)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和小写);

(3)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4)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价格清单未对招标文件提供的价格清单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 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8 分;

(2)承包人实施方案:15 分;

(3)资信业绩部分:8 分;

(4)其他评分因素:9 分。

(5)评分分值构成: 60 分

2.2.2

评标标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以下范围内投标人的评标价按①②③的规定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①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 家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 家且≤10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

③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10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2 个最低值;

范围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 0.9 后的数值(含本数值)。

当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不在该范围内时,则评标价平均值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 0.9 后的数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结果,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岀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标准值)/评标标准值×10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4(1)

承包人建议书

8

(1)施工图设计方案基本合理,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工程规模符合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要求的,得 4.8 分;

(2)施工图设计方案合理,各项技术指标采用较优,路线方案与地形拟合较好,桥涵等构造物安全可靠工程规模合适,能满足功能需求;较好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对招标文件图纸有较深见解,能提岀一定的优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保证措施合理可靠,能较好满足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要求的,得 4.9?6.4 分;

(3)施工图设计方案先进合理,各项技术指标运用灵活,桥涵结构形式优于初步设计方案,工程规模更合理,设计方案环保,施工组织便利,利于标准化施工, 管理难度小,运营成本低,较好的满足功能需求;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对招标文件图纸有独到的看法和建议,并提出重大优化方案或技术创新的;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保证措施合理可靠,能很好的满足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要求,并能提供相关衍生服务的,得 6.5?8 分。

2.2.4(2)

承包人实施方案

15

(1)对项目基本理解,表述清楚;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可行,机械设备基本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可靠,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合理,关键施工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各施工节点符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要求;管理方案基本可行, 管理目标基本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合理,管理制度明确,控制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的,得 9 分;

(2)对项目理解较深,能理解本项目的难点和重点的,能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方案合理,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机械化水平高施工能力较强,针对项目实 际情况提出实际可行、具体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准确;各施工节点与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要求结合较好;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具有一定针对性,对施工难点和重点进行了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了合理的实 施方案,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管理方案具有一定针对性,管理目标明确, 组织管理 体系完备,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控制措施完善可行的,得 9?12 分(不含 9 分,含 12 分);

(3)对项目理解透彻,充分认识本项目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并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施工方案简单高效,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先进可靠、经济安全, 机械设备先进可靠,施工能力强,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要求,违约责任承诺具体,施工计划编制清晰、准确,能够大幅减少工期,具有高度的指导性各施工节点与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要求结合紧密;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简单高效、切实可行,施工难点和重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简单易行并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创造性,控制措施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案先进可靠,管理目标具体明确, 组织管理体系简单高效,管理严格,施工控制措施高效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得 12?15 分(不含 12 分)。

2.2.4(3)

资信业绩

8

(1)设计单位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4 分。

(施工图批复日期 2017 年至今)独立完成的二级公路及以上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累积里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10km 二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加 0.8 分,最多加 1.6 分。

(2)施工单位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2.4 分。

(交工日期 2017 年至今)累计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5km 的二级公路及以上项目的施工业绩加0.8 分,最多加 1.6 分。

2.2.4(4)

履约信誉

9

信用评价等级:

(1)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单位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得 4.5 分;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单位评价等级为 A 级的,得4.3分;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单位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3.75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得 4.5 分;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等级为 A 级的,得4.3分;在黑龙江省 2021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等级为 B级的,得 3.75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联合体投标时,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注:①得分不累加,(1) (2)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多加 3 分。 ②投标人未参加 202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0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釆用 202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0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B 级对待。

2.2.4(7)

报价评分

60

 

 

报价评分

60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以下范围内投标人的评标价按①②③的规定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①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 家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5 家且≤10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

③当符合范围内的评标价的投标人数量〉10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2 个最低值;

范围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 0.9 后的数值(含本数值)。

当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不在该范围内时,则评标价平均值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 0.9 后的数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结果,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岀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