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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3
截止日期:2022.10.17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包组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48856
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林场采暖煤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48,000.00
最高限价(元):1,748,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条、取暖煤品种、数量、价格

1、品种:粒沫煤(粒度0-5CM、且粒煤含量25%以上)

2、数量:1900吨

3、价格: 920 元/吨(到货卸车含税费发票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低位发热量:≥4100卡

2、全水:≤15%.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1%

4、干燥基灰分:≤30%

5、全硫:≤1%

6、焦渣特征:≤1

7、固定碳≧35

第三条、交货地点、供货方式、供货时间

中标方将取暖煤运到清原县湾甸子镇辽宁省实验林场人造板厂院内,汽运且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自理。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

第四条、验收方式

每次燃煤运到后,采购方随时进行检测,由供需双方共同参加确定取样,-式两份,封存一份。另一份由双方共同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测。化验合格后中标方可继续供货,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燃煤,同时要求中标方将所进不合格燃煤全部运走,更换合格的燃煤,且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到抚顺市或沈阳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留存样品进行化验,费用由异议方自理。

第五条、检斤方式

采购方指定地秤及人员且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双方共同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具体详见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7日—2023年4月1日。具体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实验林场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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