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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工程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3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招标采购项目编号*****S 采购项目名称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五次工程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类型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标(截标)时间****-**-** **:**:** 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国网**省电力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 10225S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工程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类型 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0-08 17:00:00 开标(截标)时间 2022-10-16 10:00:00
开标地点 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工程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10225S)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下载公告后,双击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质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施工类标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施工类标段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署时间为准;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4)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6)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
(7)业绩上传要求: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生成,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
1.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与投标人所投标包在本批需求一览表中“企业业绩要求”列要求的业绩类型一致。
2. 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影印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
3.江苏离线投标工具每条业绩响应处仅可填写一项业绩及该条业绩对应的支撑材料;
(8)框架协议项目业绩按框架协议合同数量计算。
3.5 主要人员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上传要求详见下表。提示:所有标包均需响应项目负责人***
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适用于施工类分标)
项目负责人***
***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人员(如有)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B证)
×
×
×
资格证书(按公告需求一览表“主要人员要求”列提供)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身份证
职称证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学历证明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如有要求)
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
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6  本次招标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要求如下 
3.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8 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至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12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供)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上述单位需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影印件等支撑证明材料至江苏离线投标工具中“营业执照文件(PDF版)”属性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EC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后方可申请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ECP2.0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EC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仅指投标保函,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6日 10: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相应的投标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采用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同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葛爱娣收)。
招投标信息系统:
(1)ECP2.0。
(2)“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以下简称:天源e采)。
投标工具:
(1)国网离线投标工具(对应ECP2.0)。请各投标人在ECP2.0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
(2)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对应天源e采)。请各投标人及时访问天源e采网站 “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离线投标工具。(非天源e采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在天源e采首页点击“注册”并按照指引及时注册会员)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
递交流程:
(1)按国网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之后可操作);
(2)将国网离线投标工具中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出;
(3)按江苏离线投标工具要求,制作并提交所需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从国网离线投标工具中导出部分);备注:离线投标工具新增【实时获取项目投标文件模板】功能,投标人在ECP2.0招标文件获取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江苏离线投标工具自动获取投标文件模板,详见操作手册。
各招投标信息系统所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意事项:
(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以天源e采网站(江苏离线投标工具)上传为准。
(2)价格文件按分包上传,提交至天源e采网站的投标函及附表必须是由国网离线投标工具生成带二维码的投标函及附表(加密上传前导出)。请务必注意,投标人仍需在国网离线投标工具中加密提交报价!报价明细文件请严格按技术规范书中的excel报价表格式填写,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例如投标人修改表格格式、项目名称、分项内容等)。
(3)报价只能是数字格式,折扣比例报价最多支持2位小数,金额报价方式的包报价、行报价(即针对单条计划条目的报价)、明细报价(报价明细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最多可精确到分,分项报价合计应等于总价且等于对应的行报价,否则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其中,投标人包报价、行报价(即针对单条计划条目的报价)以国网离线投标工具报价为准,报价明细文件以上传天源e采网站的为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保函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投标保函除外);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切勿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中对所弃标包进行填写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
5.4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部分投标人已成功上传至天源e采网站的电子文件解密失败时,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ECP2.0—公共信息”栏和“天源e采—通知公告”栏对解密失败的标段及投标人进行通知公示,请相关投标人在通知公示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最终版电子文件(不包括投标函及附录)重新加密、签名,并上传至天源e采网站。最终版电子文件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源e采网站的最后一版投标文件,可使用天源e采离线工具提供的“导出最后提交文件”功能将该文件导出,但不得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将导致验证不通过。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加密上传文件、擅自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或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等造成评审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年度保证保险、年度电汇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电汇保证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
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包保证金见需求一览表,投标人按获取文件包数累加汇总计算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并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以批次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电汇单备注上注明“10225S”(项目编号,阿拉伯数字半角格式,非常重要,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作否决投标处理,严禁填写除上述注明摘要信息之外的字符)投标人需将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影印件编入商务文件。
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但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招标采购部 葛爱娣 收 电话:***
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保单真伪性路径的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影印件上传离线投标工具。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招标楼公开开标(见大厅指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授标原则
运维服务-非电力工程施工-定点分标:评委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定点服务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技术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的由评委会确定。当有效投标人数量(M)大于或等于拟选择定点供应商数量(N)时,按各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N名及之前的投标人为定点供应商。当M等于2时,推荐第M名及之前的投标人为定点供应商;当M小于2时,否决该标包全部投标。
本批次标包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综合评标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当多个投标人在同一包的综合评标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标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标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投标报价和技术评标得分都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10  框架协议采购执行及协议终止
10.1框架协议执行
运维服务-非电力工程施工-定点分标:公司依据采购结果发布定点供应商名录及价格。框架协议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公司后勤保障部执行定点采购结果,超限额的按项目报省公司集中采购。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及以下的,由后勤保障部组织所有定点入围供应商比价,各供应商的报价应比同期市场价格合理下浮,且不高于其投标时确定的最高限价。在满足工期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最低的供应商签订具体执行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下的,由后勤保障部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履约响应及时性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定点供应商。
电网工程施工-配网工程施工(业扩配套)-框架分标:框架协议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项目执行框架招标结果;运维服务-工程咨询服务-框架分标:框架协议范围内的项目执行框架招标结果。
10.2框架协议终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但执行中的框架采购结果合同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为止。
1.框架协议期届满且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下限;
2.框架协议期未届满但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
3.框架协议期限界满但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下限,框架协议期延长半年(项目招标范围相应延长)。延长期届满,不论实际执行金额是否达到下限,框架协议均终止。延长期间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的按第2条执行。
框架协议期未届满,但实际执行金额即将达到上限时,各项目单位可根据后续需求情况,申请框架协议增补采购。增补采购结果下达前,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的,如有涉及电网安全、供电服务等急需开展的紧急项目,经各项目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决策程序审批后,可履行合同变更手续,继续执行原框架协议。
相关分标的框架协议期、实际执行金额上限、实际执行金额下限见下表:
分标名称
框架协议期
实际执行金额上限
实际执行金额下限
电网工程施工-配网工程施工(业扩配套)-框架
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招标金额的150%
项目招标金额的50%
运维服务-非电力工程施工-定点
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2023年4月30日
项目招标金额的150%
项目招标金额的50%
运维服务-工程咨询服务-框架
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招标金额的150%
项目招标金额的50%
协议期间供应商如未能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满足下列行为之一的,各项目单位有权在协议期内终止协议:
1.供应商未经业主单位许可,擅自分包服务,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
2.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服务标准,降低服务质量,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
3.供应商被国家有关部门、国网公司、公司自行抽检认定为不合格,12个月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
4.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行为。
 
11  重要提示
11.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11.3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核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于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导出清晰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放入投标文件中。
11.4如招标文件的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10036
传真:***
邮箱:gwjszb@126.com
 
咨询范围:财务总咨询
联系人***
 
咨询范围: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及江苏离线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邮箱:gwjszb_jszc@163.com(江苏招标网站系统技术支持邮箱)
(注:密码重置等相关问题,请在邮件中提供厂家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3日


投标人用户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
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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