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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采购公共场所配置AED及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3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急救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3
截止日期:2022.10.17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项目概况 **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采购公共场所配置AED及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S(GK)****-**** 项目名称
关键词: 急救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采购公共场所配置AED及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S(GK)2022-092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采购公共场所配置AED及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60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采购公共场所配置AED及红十字应急救护一体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5、单位负责人***
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获取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合为1个PDF格式)(疫情期间无法加盖单位公章可附情况说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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