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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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0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搬经镇人民政府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方案编制(项目编号:JSZC-******-NTJW-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方案编制(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2-022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5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2-0224
项目名称: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最高限价:耕作层剥离和利用方案编制项目收费标准的95%。(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160号)等的有关要求,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为如皋市搬经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5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5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C307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现场至少一轮报价)
(二)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三)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搬经镇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