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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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08 |
地 区: | 福清市 |
内 容: | 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 (项目名称) 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NX-FQ[****]***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镜洋镇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 街 |
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 (项目名称) 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NX-FQ[2022]14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洋镇产业街巷改造提升(墩头段)工程已由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31559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155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09:00:00至 2022年9月28日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qggzy.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10月8日9: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2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福人路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318692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融商大厦A区20层2002室,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151179,传真:***
联系人***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