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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2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政府采购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HMGAJ******* *****区**局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正文
 
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政府采购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HMGAJ2022042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就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MGAJ202204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GAJ2022042
项目名称: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预算金额:3万元
最高限价: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处理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7日。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招标方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南通市海门区政法路99号)七楼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到指定地点参加谈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费用
4.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公安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谈判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谈判文件的解释
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构成
1.1 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安局联系解决。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谈判文件的修改
3.1 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公安局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3.2 公安局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
3.3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谈判响应有效期
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公安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公安局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公安局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授权代表当面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疫情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公安局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3.1 公安局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公安局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
2.竞争性谈判小组
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公安局将立即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2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3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3.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谈判小组、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监督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在评审期间,公安局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公安局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当面询问的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公安局将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公安局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
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安排专人与谈判小组联系。
6.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2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6.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6.1.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6.1.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1.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6.1.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6.1.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6.1.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6.1.10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11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6.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3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当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2家时,继续采用谈判方式,即符合招标文件需求,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
6.3.2当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只有1家时,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 采购人应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公安局将在“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政府信息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
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2.4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4.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4.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4.3 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4.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5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 成交结果确定后,公安局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公安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公安局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公安局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公安局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服务和质量要求,包括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谈判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说明。
一、项目概况
海门公安局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中,扣押了9余吨病死羊及羊肉制品,现存放于海门区四甲镇一冷库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处理完毕。
2、由中标单位将病死羊及羊肉制品从四甲冷库中搬运出来及运输至无害化处理地点。
3、出库、运输、无害化处理环节均需通知办案单位民警到场,同步录音录像。
三、 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将病死羊及羊肉制品无害化处理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四、有关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中标单位必须和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签订合同书。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谈判方式
供应商应授权代表当面参加谈判活动。
二、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解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
(一)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和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
(八)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信息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期限到期后,公安局向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1. 原则: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
2.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2.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
2.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2.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2.1.8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1.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2.2.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2.2.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2.3价格文件(不能出现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
2.3.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
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
2.3.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
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 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编写、制作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5)投标报价单一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资格、技术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中。
4.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
 
附件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本人)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被授权人):------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
概况
职工总数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额
 
实现利润
 
流动资金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资产
(万元)
原值:
 
净值:
 
2.
占地面积
M2
3.
本次
投标
产品
情况
本次投标
产品名称
型    号
上年
产销量
产品技术
先进水平
曾获何级
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
名称
 
 
 
 
 
 
 
 
 
 
 
 
 
 
 
 
 
 
 
 
 
 
 
 
其它
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附件5
投标报价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服务名称
谈判总报价
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次)
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日期:
现场最终报价:
 
填写说明: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食药环大队采购病死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属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0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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