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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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村美琴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园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台城街道办事处**村美琴经济**社园美路**号***号铺位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 |
关键词: | 街 路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美琴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9月30日15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园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美琴经济合作社园美路37号101号铺位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铺位/面积79.36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美琴经济合作社园美路37号101号铺位 。
3、发包期限:5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 ),免租期:合同首月。
4、交易底价:¥350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承租款 。
6、竞投保证金:¥42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 ,不得经营木材、石材加工等污染行业 。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5%。
9、不得经营木材、石材加工等污染性行业。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台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美琴经济合作社所有。
11、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租赁期间,如发生下水道堵塞问题,第一次维修费由台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美琴经济合作社负责处理,后续发生堵塞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13、签订合同时,如需第三方见证,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4、本铺位没有厕所,如需新建厕所,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5、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2年9月22日至 2022年9月28日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园田社区居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9月30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园田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园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