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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电信招标 
招标编号:GDZBGG20220922003
加入日期:2022.09.22
截止日期:2022.10.18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终止: 否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
关键词: 电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22-09-22 15:12:57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2-09-22 12: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2-10-18 10:00:00
终止: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206-440117-04-01-4946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创业大道与宝珠大道交汇处

2.2工程建设规模: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通信枢纽一期土建工程,拟建1栋4层通信机楼(A2通信机楼)、1栋3层动力中心(C1动力中心),1栋2层运维保障中心(B1运维保障中心),共3栋楼及相应的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6971㎡,其中A2通信机楼建筑面积19735㎡,C1动力中心建筑面积3836㎡,B1运维保障中心建筑面积3400㎡。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6149.42万元(不含税)。

2.3 计划工期:共460个日历天,具体关键工期节点及对应完成时限要求详见合同。

2.4 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结构工程、桩基工程、通信工艺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工程、通风防排烟、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

(1)设计内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等工作。

2)包含负责一期建设范围施工红线内(小地块50亩区域)的建筑、结构、通信工艺、装饰装修、给排水(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红线外接驳)、弱电(含智能化等)、配电房、通风空调、土方及基坑支护、消防、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幕墙(含深化)、围墙、人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泛光照明、市政给排水(含红线外接驳)、园林景观、室外广场、道路(含红线外接驳)、海绵城市、发电机等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和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及交付要求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含大小地块309亩区域)、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临时板房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负责方案阶段的三维动画、效果图设计及制作、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

5)在各设计阶段需完成工程概算、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并提供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6)负责提供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配合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用。

7)承包人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负责配合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9) 负责BIM技术在设计阶段的建立与应用工作。

(2)施工内容:

1)负责可研及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

2)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外水外电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甲供设备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提供)。

4)现场三通一平,包括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5)配合办理工程开工至验收全程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

6)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相关基坑监测、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沉降监测、消防检测等符合本项目验收的所有检测、监测类方案。

7)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本工程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管委会、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8)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9)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

10)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含各类分包工程的资料组卷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11)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结算审核等工作;

12)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接受发包人授权委托的监理人、造价咨询人、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13)负责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14)负责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15)负责前期阶段、验收阶段的测量测绘工作,提供满足行政部门要求的相关报告文件。

16)负责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进场工人实行严格管理。

17)负责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质量、安全、消防、人防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各专项验收,负责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18)负责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采取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质量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19)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纳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临时给水接驳工程、永久给水接驳工程、测量测绘、施工图审查、燃气工程、核酸检测等)、甲供设备厂家、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服务。

20)负责BIM技术在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建立与应用工作。

以上所述的承包范围及内容只是概括的介绍和描述,不代表已囊括了承包在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工作任务,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如上述文件约定承包范围未尽详细或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合同的承包范围界定产生歧义的,由发包人书面予以明确。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内容、相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修详通、单体方案设计及报建通、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验收服务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通水、包通电、包移交、包结算、包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甲供设备搬运、包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包BIM技术应用、包测量测绘、包控制投资,包配合报批报建等。

2.7前期服务机构说明: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2.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澳门、台湾地区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注册建造师的,则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3.3.2 设计负责人***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3 施工负责人***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3.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负施工方提供)要求: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3)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主办方)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3.6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2日12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2年09月22日12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09时3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第1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10月18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2)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8. 投标报价

8.1本项目投标总价(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5,265,244.87元,其中: 设计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43,641.10元;BIM技术应用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49,893.1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7,351,101.33元;暂估价一(含白蚁防治、水土保持、施工图审查、测量测绘)(含税)为人民币961,409.29元;暂估价二(含临时给水接驳、永久给水接驳、燃气工程、核酸检测)(含税)为人民币959,200.00元。

8.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8.3 设计费:采用按投标报价进行总价包干。

总价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修详通)、单体方案设计(含报建通)、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变更设计(含发包人提出的变更指示)、设计调研、报建、报审、验收费用、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服务费、设计现场配合、咨询调研论证(含专家费)、晒图费、资源录入、竣工图编制、节能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含专家费)等一切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

设计费结算时须根据合同履约期间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设计服务考核》。

8.4 BIM技术应用费:采用按投标报价进行总价包干。

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BIM技术运用服务所发生的所有成本、风险、利润、管理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本费用、设备费、驻场人员的费用、专利使用费、税费、会议会务费、知识产权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项目所需软件和硬件、云监工、不定期高清正射图输出及高清摄像服务等一切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费用不因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

云监工、不定期高清正射图输出及高清摄像服务的实施费用综合考虑在本项费用内,不再单独列项计费。

BIM技术应用费结算时须根据各个阶段成果模型审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BIM技术应用考核》。

8.5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施工图设计经图纸审查通过后,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并由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审核,预算审核报告经各方签章确认后,确定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暂列金额),以此作为工程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变更估价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费,以经审查确认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按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1-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下浮率),按下浮后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如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超出约定范围的调整),预算时工程量暂以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计算。

结算时,若实际工程量低于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工程量时,工程量按实计量支付。若实际工程量高于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工程量时,工程量增加比例(实际工程量/预算工程量-1)在5%以内(包括5%)的按实计量支付,超出5%那部分工程量(实际工程量-预算工程量×1.05)乘以系数0.6后进行计量支付。

注: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负责,为确保在施工图预算阶段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在此处设置系数0.6,承包人知晓并同意自行承担该风险。

②措施项目费:施工图范围内的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措施项目费结合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下浮率进行包干,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施工图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③其他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按实际计算的分部分项人工费和施工机具费为基数(已考虑超出5%部分工程量乘以系数0.6的情况)乘以定额规定费率、并结合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其他项目按合同约定计算。

④承包人自身原因修改图纸、施工图预算清单缺项漏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变化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原因发生的工程费用,在暂列金额中支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措施工程量清单项目(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按施工图预算审定的下浮后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其他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并结合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下浮率进行按实计算,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变更工程新增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专用合同条件13.3.3.1款约定执行。

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在暂列金额中支出,按专用合同条件第13.8.3款约定执行。

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含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及相应的损耗、施工机具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等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总承包服务费、施工用水电、施工配合、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成品保护、结算资料编制、报建费、验收费、保险费、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政府部门政策性调整所致风险费用、保修、垃圾清运、材料抽样送检、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

8.6暂估价

暂估价项目内容包括:白蚁防治、水土保持、施工图审查、核酸检测、临时给水接驳工程、永久给水接驳工程、燃气工程、测量测绘。

承包人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须提前报送相关资料给发包人进行审批确认后才予以分包。

暂估价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承包人应提前编制项目预算报送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发包人审批后方能予以实施。

白蚁防治、水土保持、施工图审查:根据预算审核确认的金额进行结算。

核酸检测、临时给水接驳工程、永久给水接驳工程、测量测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时承包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分包单位的合同、发票、结算收据等)。

燃气工程:按预算审定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该部分实施内容的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下浮率报价内,不另外列项计取。

9.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0. 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工程总承包经理、施工负责人***

(6)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云计算数据中心:

我方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

       (设计方单位名称、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设计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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