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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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关于对好时代公司变电房内的设备进行询价的 告知函 案号:(****)粤**破**号 **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及债权人会议: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好时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晟律师事务所担任好时代公司管理人,负责好时代公司的破产 |
关于对好时代公司变电房内的设备进行询价的
告知函
案号:(2020)粤13破61号
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及债权人会议: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下称“好时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担任好时代公司管理人,负责好时代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2021年7月7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0)粤13破6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好时代公司破产。
好时代公司名下有一批变压器等设备尚未处置,上述设备暂存放于好时代公司原厂区的变电房内。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对于可以进行网络大数据询价的标的物,管理人可以选择采取网络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向管理人提交《询价服务报价函》,具体报价事项如下:
1.询价标的物:现存博罗县麻陂镇坳头村上书房经济合作地段厂区内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变电房内的设备一批。
2.服务内容:对标的物进行询价,并出具《京东智能询价平台报告》。
3.收费金额:2000元。
4.收费方式:在第一次京东挂网时间后9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
为保障好时代公司及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特将上述情况告知好时代公司及债权人。
广东好时代专用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询价服务报价函》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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