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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2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乌鲁木齐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2
地 区:乌鲁木
内 容:国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年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采购采购项目编号**BBAB 采购项目名称国网**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公司****年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2-09-22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30BBAB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 物资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25 23:0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2-09-30 10:3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采购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采购人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号 采购人邮编 830002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批次编号:30BBAB)
1.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单位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受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授权采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供货及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或销售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试验、鉴定报告的产品,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应答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应答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将进行不利评价。
(10)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2)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批)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c)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d)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的或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e) 被责令停业的;
f)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g)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i) 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试验报告行为的。
(14)应答人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
(15)应答人需提供股权结构说明书。
(16)应答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详见: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共信息栏)
(17)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g)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h)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2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3.3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3.1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应答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货物数量、交货期等以货物一览表为准。
3.3.2本次谈判采购最高限价,仅针对相应采购申请号对应的各条物料,不是针对整包限价。
3.3.3 本次谈判允许接受代理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3.4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参与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潜在应答人应使用
谷歌浏览器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注册,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以及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进行线上报价应答。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网站“新手指引”查看相关流程。由于没有及时注册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5日23: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确定所投标包,凭电子钥匙按操作流程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4.3 应答人在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有主动放弃应答的,必须出具《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情况的说明》(弃标函),文件命名为“弃标函+应答人全称”,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对应位置,格式及要求如下。
 
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情况的说明
批次名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公司2022年第四次服务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申请详情:我公司已经购买但决定放弃应答的标段及对应包号如下,特此提出。
序号
已经购买采购文件但决定放弃应答的标段
已经购买采购文件但决定放弃应答的包号
 
 
 
 
 
 
 
 
 
 
 
 
 
 
 
 
 
 
1.本表由应答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2.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有放弃应答的标包,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加盖公章字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对应位置,否则予以拒收应答文件,如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由应答人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应答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段及包号,视为该应答人放弃参与相应包的应答,在评审时将予删除;对于应答人已购买但没有填写在此表中的包号,视为该应答人参与相应包的应答;因应答人误填此表引起的误拆或误删,责任由应答人承担。
 
                           
                             应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 应答文件的递交(请应答人务必仔细阅读本节内容)
5.1本次采购首次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 30 日10: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
鉴于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及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应答文件仅采用将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http://ess.xj.sgcc.com.cn:12583)递交方式(含乌鲁木齐本市),不设现场、邮寄、邮件等其他递交方式,不设置现场应答。(电子应答文件接收时间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应答人同时应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投标”模块下载并使用带有应答人电子签名功能的“供应商投标工具”(以下简称“投标工具”)上传报价文件。
5.2.1 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答人按应答文件制作要求加密后,将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放弃应答的情况说明》(如有,无需加密,扫描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
    (1)为避免递交当日时间紧迫和网络拥堵的情况,建议应答人尽量于2022年9月29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应答文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
(2)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应答人需注册登录后进行应答文件上传,系统地址:http://ess.xj.sgcc.com.cn:12583(浏览器登录后(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流程注册使用即可,操作手册如下,注册疑问及操作咨询电话:***
(3)应答人在“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上传应答文件时间:2022年9月26日12:00-2022年9月30日10:30(北京时间),请各应答应及时关注系统上传情况。
5.2.2 通过“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包括应答函、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应答报价汇总表、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4)弃标函(如有)。
5.2.3 通过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包括应答函、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应答报价汇总表、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2)其他文件(如有)。
5.2.4本次应答,电子应答文件须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上传时需使用“应答文件加密制作工具”进行加密提交,加密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如下: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021090698303524_2019071434439387
下载途径: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搜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云采购系统操作手册及应答文件加密制作工具”,附件下载。
针对加密工具相关问题,请联系项目组:办公电话:***
5.3 请应答人注意其他事项
5.3.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发送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收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2 请应答人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无损,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文档提前泄密、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损毁,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果递交时间或方式有变更,采购人将提前通知。
 
6 报价方式
6.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一轮报价形式,但评审委员会保留开启两轮或者多轮报价的权利。所有报价须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填报应答;
6.2应答文件递交包括首次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文件(若成交人在评审期间按要求上传了二轮报价,则需提交胶装的最终报价文件)、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通过离线投标工具完成报价后,请务必立刻导出并留存带有系统条形码的报价文件,避免后期系统界面没有导出按钮,影响资料递交。应答人中标后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首次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应答文件、技术应答文件的纸质版。
 
7 应答人谈判时间及地点: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应答人集中开标、谈判,但在评审阶段请各应答人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需要进行谈判的标包,会提前通知各供应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竞争性谈判等事宜。
 
9 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
在评审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满后,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确定最终成交人,请各潜在应答人积极关注相应公告栏获知详细信息。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10.1 中标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成交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或现场补交所中标包的纸质版全套应答文件(纸质版应答文件格式内容必须与电子版应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签字盖章不得为打印或复印,签字为手签,加盖鲜章,必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无需密封),因逾期递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补交和邮寄地址:***
10.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人将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发放电子版成交通知书。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2日内,各成交人可自行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中登录账号,在成交结果查看信息栏中自助下载电子版成交通知书(与纸质版成交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直接用于后续合同签订等流程),采购人将不再提供纸质版成交通知书,请各位应答人知悉。
 
 
11  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以新颁布的法律规定为准。
 
12  其他重要提示
12.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中,参与应答的供应商仅为1家时,对于采购文件中明确可继续谈判的项目,按照相应工作流程进行采购;未明确可继续谈判的项目,应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邀请竞争性谈判(磋商)中,参与应答的供应商仅为1家时,应终止本次谈判活动。”。本次竞争性谈判,应答供应商仅为1家时,可继续谈判,按照竞争性谈判工作流程继续进行采购,若谈判结果为采购人所接受,可确定成交。
12.2 本项目应答文件以电子版(盖章的PDF版)为准。本次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文件递交方式等内容有较大变动,请各潜在应答人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及要求。
12.3 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4资质业绩、标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采购公告的要求为准。
12.5 因两个系统的电子钥匙驱动有冲突,建议在使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用户可直接在没有安装和使用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1.0)系统上的电脑上安装操作。
12.6应答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应答,名称为“供应商投标工具”,路径为:“首页”——“下载专区”。
12.7 根据物资身份码赋码应用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前须参照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完成物资赋码工作。
12.8 各潜在应答人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及要求,因各潜在应答人未仔细、全面阅读各项条款及要求,未及时应答、操作,自身网络、软件、硬件等问题致使未能按时、成功参与本次应答的,由各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9 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2.0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谷歌浏览器打开)
(1)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传真:***
服务邮箱:xt-ecp@sgcc.com.cn
(2)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180899(语音导航)
供应商服务传真:***
供应商服务邮箱:4008180899@sgm.sgcc.com.cn
(3)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4)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最底部“新手指引”、“操作说明”、“演示视频”
、“下载专区”模块点击相关教程。
 
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号
  邮    编: 830002  
联 系 人***
  电    话:0991-2927315
邮    箱:wlmqdyjcg@163.com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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