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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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8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根据《*******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就相关内容提供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二、项目 |
关键词: | 农业 |
根据《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应能力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就相关内容提供报价。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项目 |
面积 |
实施内容 |
预算金额 |
绩效目标 |
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
1.5万亩 |
开展一次2022年晚造水稻齐穗期“一虫一病”(稻飞虱、纹枯病)病虫害统防统治 |
30万 |
项目区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60%。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在开平市内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在全国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4.具有10人以上培训合格的田间作业团队。
5.具有相应的野外日作业能力。
6.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7.具有一定的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经验,年度服务能力在20000亩以上,在当地具备一定的影响力,社会反映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8.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9.能够接受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四、报名程序
投标人按要求填报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投标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见附件1);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对投标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1.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投标书
2.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采购评审办法
3.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工作程序
附件:
1.附件1.开平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投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