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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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常州市 |
内 容: | 关于开展****年度“**校园体育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辖*(区)教育局、体育主管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体育育人的功能,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体育运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局、体育局决定面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州校园体育之星”评选的通知 |
各辖市(区)教育局、体育主管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体育育人的功能,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体育运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市教育局、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2022年度“常州校园体育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品德优良、热爱体育运动、全面发展的“校园体育之星”,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营造崇尚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参评条件 1.具有常州市中小学学籍,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读学生。 2.积极参加体育运动,有体育特长,参加全国、省、市、区体育竞赛成绩优秀。 3.能发挥自己的体育特长,有效组织体育社团活动,团结带领同学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由其组织的体育社团在学校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其它具有特殊典型示范意义的个人。 三、评选办法 1.各学校根据参评条件推荐“常州校园体育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撰写候选人介绍材料(限500字以内,含相关图片资料)。 2.各学校于10月28日前开展学校“校园体育之星”评选,推荐“常州校园体育之星”候选人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11月10日前开展本区“校园体育之星”评选;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将于11月18日—27日组织网络投票,12月初进行专家评审和终评,12月底进行表彰奖励。 3.“常州校园体育之星”候选人介绍材料,要通过文字和图片资料等方式提供以下信息:(1)品德与学习表现:集体意识,团队领导能力,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2)运动素质与能力表现:体育专长项目,各类体育竞赛表现;(3)示范引领作用:在校或班级学生社团组织中的任职情况,在社团中组织同学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情况,教师或同学对其组织能力和活动效果的评价;(4)动人故事:简要介绍一则反映其体育运动方面的突出事例。 4.“常州校园体育之星”候选人介绍材料将在 “常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进行网络投票。 四、评选标准 1.品德与学习表现(10%):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勤奋踏实,善于动脑,成绩良好。 2.运动素质与能力(40%):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5%);常年坚持参加至少一项体育运动项目的锻炼,或积极参加学校运动队的业余训练(10%);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成绩突出(25%)。 3.示范引领作用(35%):在学校或班级担任体育方面的学生干部或负责人*** 4.有动人的故事(5%)。 5.人气指数(10%):根据网络投票排名,确定候选人的人气或影响力,并按得票排名计算分数。 五、奖励方法 1.2022年度评选“常州校园体育之星”30名。其中 “十佳常州校园体育之星”10名,“优秀常州校园体育之星”20名。 2.荣获2022年度“常州校园体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体育局将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把开展本项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提高我市阳光体育校本化实施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评选的各项工作部署。 2.广泛宣传。要根据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入的宣传发动,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第一、热爱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 3.精心组织。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条件标准,充分发挥学生群团组织在活动中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本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4.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于11月10日完成“常州校园体育之星”候选人推荐工作,并于11月13日前按学生参加运动项目分类报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同时上报本区开展校园体育之星评选活动情况总结。原则上每个区每个运动项目报送候选人1—3人,武进区可报送2—4人。候选人介绍材料,以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联系人:倪敏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2022年度“常州校园体育之星”推荐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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