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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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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2.09.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22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区国家乡村**示范区创建方案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推进**区乡村**示范带动,拟申请创建国家级乡村**示范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局(农规发***【**】)关于乡村**示范创建的有关精神,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局的相关要求,深汕特别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方案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推进合作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拟申请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农规发200【23】)关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有关精神,结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的相关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为打造和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做好调研和论证等工作的准备。通过编制本方案,探索总结出合作区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和值得推广于全国的先进经验。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在充分调研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的基础上,针对合作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遵循预见性、客观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和合规性等要求,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方案》。方案应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乡村发展情况、乡村建设情况、乡村治理情况,分析提出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并为创建提出可行的思路目标、创建任务、重点项目和支持政策,并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出有力且有效的保障措施等。

2.服务要求

①应达到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

②要对方案编写可能的风险做出必要的提示。

③应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

④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服务成果

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方案》并通过验收,提供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完成初稿提交后支付40%,通过验收后,支付3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方案编制团队应具备调查研究的能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发表过SCI\CSSCI等论文,供应商应具有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nchyyyj_xczx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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