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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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3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 **省司法厅融宣中心影视器材采购。 二、项目相关信息 (一)影视器材及辅材 序号 名称 型号配置 数量 * 摄影器材 微单、镜头、稳定器 *套 * 摄像器材 摄像机、镜头、稳定器 *套 * 摄影摄像辅材 存储卡、读卡器、三脚架、录音设备、电源适配器、摄影箱、干燥箱、摄影灯 *套 (二 |
一、项目名称
江西省司法厅融宣中心影视器材采购。
二、项目相关信息
(一)影视器材及辅材
序号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数量 |
1 |
摄影器材 |
微单、镜头、稳定器 |
1套 |
2 |
摄像器材 |
摄像机、镜头、稳定器 |
1套 |
3 |
摄影摄像辅材 |
存储卡、读卡器、三脚架、录音设备、电源适配器、摄影箱、干燥箱、摄影灯 |
1套 |
(二)预算金额
18万元左右(含税、含包装、含运费、含安装调试、含质保售后)。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 供应商资质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应为党政机关或融媒体中心提供过相关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提供的影视器材采购渠道来源正规,质量保证,且属当前领先技术产品。
4. 供应商应具有相关器材使用技能,对采购方可进行技术培训能力。
5. 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
6. 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提供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承诺函。
7. 供应商提供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证明、及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凭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江西省司法厅宣传培训处(可以通过电子邮箱***
响应文件应承诺达到公告所列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达到相应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江西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