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21 |
---|---|
截止日期: | 2022.10.12 |
招标代理: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城*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城*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城乡 |
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发改复【2022】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范围为银河路(109国道~银新干沟)段,道路长度约2831.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一)道路工程:开挖并重新铺设道路;(二)给水工程:给水管道管径为DN500,全长2830m,管道上设置阀门井;(三)污水工程:污水主管道管径d800,全长2796m;(四)雨水工程: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200-d2000,全长3320m;(五)市政道路海绵工程:建设环保型雨水口、道路两侧绿地设置生物滞留设施、模块蓄水池;(六)雨水调蓄池及雨水泵站:1.单体工程:拟建1栋泵房、配电室、值班控制室及初期雨水截留池等。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混凝土硬化、绿化、围墙及大门等;(七)再生水工程:再生水主管道管径为dn315,全长2820m,沿线设置水表井和洒水栓井;(八)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设施等;(九)电气工程:路灯安装工程,配备箱式变电站3座等。
2.2建设地点: 贺兰县 ??? ?????
2.3招标范围:(1)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内容为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投入使用条件所需的所有施工、室外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施工、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资料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2)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监理。
2.4计划工期:268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如下:
一标段: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工程总承包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②其中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9月21日 17时 00 分至 2022 年9月28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 12 日 9 时00分,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5.2 逾期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本项目一标段:采用纸质标书的投标方式,投标单位须按照指定时间及地点参与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二标段: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1小时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6.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 话:0951-8068135
地 址:贺兰县创业路5号政务大厅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295280573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创业路5号政务大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3
邮 编:750299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丁孜薇 联 系 人***
电 话:0951-8068135 电 话:18295280573 ??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年 0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