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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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9 |
地 区: | 来凤县 |
内 容: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年城*提升工程(二期)*-**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垃圾处理设施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G*C-****-SBJC-***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年城*提升工程(二期)*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2020年城市提升工程(二期)1-20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垃圾处理设施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2C-2022-SBJC-001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2020年城市提升工程(二期)1-20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垃圾处理设施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2020年城市提升工程(二期)1-20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
工程概况:项目计划拟在城区建垃圾分类亭 30 个,垃圾收集屋5 个,购置各类垃圾运输车辆 52 辆,安装智慧环卫系统 1 套,购置各类垃圾桶 1300个,购置发电机2台。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采购物资名称: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 |
收货单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LJSS |
钩臂式垃圾箱 |
2.5-3立方 |
个 |
200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2020年城市提升工程(二期)1-20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 |
500 |
|
挂车塑料分类垃圾桶 |
240L |
个 |
1000 |
||||||
不锈钢垃圾桶 |
240L |
个 |
787 |
||||||
塑料分类垃圾桶 |
660L |
个 |
100 |
||||||
垃圾分类收集屋 |
个 |
5 |
|||||||
垃圾分类亭 |
4分类 |
个 |
30 |
||||||
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 |
辆 |
30 |
能上牌 |
||||||
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 |
6桶 |
辆 |
10 |
能上牌 |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用于本工程60万元以上的资金承受能力,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2本次磋商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分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2.52022年及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和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s://ecm.crcc.cn)发布。
3.2 本次磋商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 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投标单位需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将标书费(500元)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将纸质盖章报名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252522133@qq.com,我们会以电子邮件***
4.2报名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下午16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谈判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二公司来凤县城市提升工程项目部
账 号:99011231015008786748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17:00时。
6、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9日下午9:30-10:00(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路246号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8、谈判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10、 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2020年城市提升工程(二期)1-20号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刘疆电话:***
本次磋商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采购人办理。
2022年9月19日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15G2C-2022-SBJC-001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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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
包 件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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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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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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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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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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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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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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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汇款 此栏请填写 汇款人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