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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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30 |
招标代理: |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团堡镇沙地沟村蔬菜产业基地疏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H-****-*** *、采购计划备案号:ZFFCG |
关键词: | 地沟 |
【项目概况】
团堡镇沙地沟村蔬菜产业基地疏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HBHH-2022-0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CG-2022-264-00002
3、项目名称:团堡镇沙地沟村蔬菜产业基地疏浚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万元)
6、最高限价:5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是团堡镇沙地沟村蔬菜产业基地疏浚项目,工程位于利川市团堡镇沙地沟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全部工作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省内外企业的均需要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表。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其授权委托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请各参加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员前来参加报名的同时需正确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或者本人纸质健康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及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团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利川市团堡镇培风路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8-710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