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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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3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宣传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称“采购人”)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宣传材料采购项目进 |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宣传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2228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宣传材料/1批(详情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接到采购需求后次日交货,按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数量供货。
1.5付款方式:每批次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当次所供货物100%价款(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年度预算:以实际支付为准(含税金等)。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以实际支付为准(含税金等)
四、折扣报价:采购预算价格为基础数值,基础数值设为10,竞价阶梯为0.1。意向供应商报出所参与标的整体折扣(如所报价格为9.80,所报折扣即为九八折,此折扣为标的基础数值的整体折扣)。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 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09:00
7.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9月23日09:00
7.3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snccqjy@163.com
7.4 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九、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减价
9.2减价幅度:0.1
9.3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9月23日14:00至2022年9月23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171、8720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