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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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7 |
招标业主: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彭水***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号路(第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号路(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彭水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
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新城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30号路(项目名称)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新城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16】6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县靛水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为新建城市道路工程,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宽34m,双向6车道,路线全长576.9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岩土工程等。
2.3 þ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672.455954万元
þ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72.455954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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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彭水县新城石河坝片区道路工程-30号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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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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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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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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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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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城关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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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0101200100055080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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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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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十字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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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89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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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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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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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3010104001518400000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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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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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绸缎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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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0901001905001204397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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