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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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7 |
招标代理: |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经开经发审〔****〕**号(项目编码:****-******-**-**-******)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均为*****经济技术 |
关键词: | 路 |
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已由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双桥经开经发审〔2022〕53号(项目编码:2206-500111-04-01-54513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发包人均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
(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443.5m,项目用地面积14000㎡,景观种植工程3136㎡,路面铺装工程1050㎡,景观小品6个,户外遮雨休闲棚1个,普通景观座凳42㎡,仿海棠花景观座凳8㎡,景观汀步34个。
(4)发包范围:本项目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5)工期:50日历天
工程养护期:一年(存活率要求100%,在交付验收时如有死亡新栽植苗木,养护期顺延3个月,且乙方在养护期应定期对栽植的绿化进行常规养护,比如除草、打药、施肥、修剪整形、场地保洁等,如遇特殊事项,发包人通知中标人应无条件到场养护栽植绿地,如通知后中标人不及时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养护栽植,发包人有权自行找人员进行养护栽植,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发包价格
1、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886904.1元(大写:捌拾捌万陆仟玖佰零肆元壹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6222.24元(大写:壹万陆仟贰佰贰拾贰元贰角肆分)。该发包价依据《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人工价格按照2022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材料单价参照2022年第8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材料信息价格执行,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结合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综合考虑确定。
2、本发包工程实行以发包人规定施工图承包范围及发包价,采用单价包干承包模式,发包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价格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表关配套文件;人工价格按照2022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材料单价参照2022年第8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材料信息价格执行,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结合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综合考虑确定,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不予调整。
3、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现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文件中的合格标准计算。。
5、增值税采用《关于建筑业营业收入税收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文件标准计取。
6、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③人工价格按照2022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材料单价参照2022年第8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双桥经开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按除税价格计入。
④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公开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发包项目信息发布
4.1本发包公告于2022年 9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双桥经开区项目板块上发布。
4.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备选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双桥经开区经开区项目板块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小写:15000.00元(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大足区)”双桥经开区项目板块上发布的本项目发包公告上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本区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企业网上帐户注册、核验及变更
1)账户注册。企业在缴纳保证金前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地址:***
2)账户核验。企业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带相关注册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地址:***
注:账户核验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①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见附件);②法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开户许可证(若无法提供,银行系统打印一份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营业执照。注:未三证合一的交:①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②法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开户许可证(若无法提供,银行系统打印一份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咨询电话:***
3)账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账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提交账户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地址:***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认真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要仔细研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
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
3)注意分区缴纳的账户。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原进账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并在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6)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双桥经开区龙景西路、青龙路空地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名称可简写为:双桥经开区空地绿化工程)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发包文件发出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截止,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出具到账确认表);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6.1.1报名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到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 9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此截止时间是指各投标人在此时间前进入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交易大厅)。
6.1.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1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6.2承包商提交手持资料(1式2份)
6.2.1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随机抽取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叠放,1式2份)
(1)承包商联系信息(格式见附件,加盖承包商公章,此表放最上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承包商公章)。
6.2.2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随机抽取活动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叠放,1式2份):
(1)承包商联系信息(格式见附件,加盖承包商公章,此表放最上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在承包商单位缴纳的(2022年3月—2022年8月)连续不间断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
(6)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承包商公章)。
6.3承包商抽取顺序号的规定
承包商抽取顺序号以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现场签到顺序确定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七、随机抽取程序
1、发包人派代表对本项目进行随机抽取;
2、抽取流程
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提供的号码球中,把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如:潜在承包商在150家以内,一次性抽取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151-300家以内,约两等分分别抽取3个号球作为第二轮抽取的入围号球,然后从入围号球中抽取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301家及以上以此类推。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3、在抽取过程中如遇停电、机器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等意外情况导致某个号码球未成功抽取的(包括卡球或球未落入正确区域等情况),待消除故障后该号码球重新进行抽取,但故障之前已顺利抽取的号码球有效;
八、公示
1、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中选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无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应于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第一中选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选的承包商发出中选结果公告。
九、中选承包商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选承包商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2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具体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项目管理班子任命文件”组建。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若发现存在上述第(1)、(2)、(3)、(4)、(5)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二)中选承包商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 排名第1、第2、第3中选承包商候选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发包人递交一式肆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拟定)。
2.发包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认真对资格审查资料予以甄别核实,严格核查中选承包商主体身份。
3.排名第1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承包商资格,发包人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排名第2、第3中选承包商候选人未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将失去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的资格。
4.发包人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3648368464,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址:***
十、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红名单中的投标人履约担保金减半;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 提交时间:中选承包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4. 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或按工程实际情况约定分阶段退还。
十一、合同签订
发包人和中选承包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合同。
十二、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①、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按形象进度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70%。
③、养护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再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
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及重新发包
中选承包商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提供虚假履约保函或不按约定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中选承包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后可以根据抽选结果顺序依次确定中选承包商或重新发包。
十四、代理服务费
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约定,该项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进行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8869.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由招标人支付。
十五、特别提示:
1.由于疫情管控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报名前30家承包商单位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开标室,
其余承包商委托人请离开交易大厅,避免人员聚集。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严格实行现场考勤制度,对中选承包商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任命文件承诺配备进行核查,发现有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非法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担保,并追究中选承包商相关责任,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 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9922161807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双桥支行营业部 |
账号: |
312108010400043730000000019 |
户名: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