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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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淳安县 |
内 容: | ***省道**至**(****年**段)路面大中修工程询价交易处置公告 询价交易处置公告 转 让 方***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处置标的***省道**至**(****年**段)路面大中修工程 处置地点***省道**至**K**+***至K**+***路段范围内 标的报价洗刨沥青料数量约* |
转 让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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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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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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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省道桐庐至文昌(2022年淳安段)路面大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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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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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省道桐庐至文昌K62+751至K68+950路段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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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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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刨沥青料数量约1353.6吨,单价30元/吨,以实际复测数量为准;最低报价40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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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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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询价成交确认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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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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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买受人将标的物装运至淳安县县域外的单位或自然人都可参拍,参拍的单位(自然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标的物不在淳安县县域内违规加工、销售,不违法违规占地堆放,并且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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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处置须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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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各竞买人在询价前自行去现场认真详细踏勘标的物,并对标的物的质量、范围、界线等进行核对确认。淳安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任何质量风险(风险自控)具体以实际复测数量为准。
2.买受人须结合项目施工的进度情况及时把下层洗刨沥青料装运出场预计工期 5 天,不得故意停滞装运。
3.洗刨沥青料在工程现场交货,买受人自行负责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按照工程推进的时序进行现场交货,买受人须根据转让方或施工单位进度及时安排车辆装运洗刨沥青料,不得使施工进度迟滞。如因运输车辆到场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或因装运不及时而导致转让方工程进度受影响停滞的,转让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买受人在运输洗刨沥青料过程中,不能抛散在路上,应当对洗刨沥青料全覆盖,做到安全文明合法装运,不得超载、超限。
5.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为车辆运输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运输路途中的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洗刨沥青料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买受人在运输洗刨沥青料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6.买受人在装运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场地内的设施设备(如:地磅、监控、加工设施、阴井盖、人行走道路基、围墙等),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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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买受人必须按交警、路政与城管等相关部门规定装运标的物,如有违规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转让人有权作如下处置:①在装运洗刨沥青料过程中,如超载,每发现或被举报一次,经查实,每车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②在装运洗刨沥青料过程中,没按规定对洗刨沥青料进行完全覆盖,造成洗刨沥青料抛散在路上,每发现或被举报一次,经查实,每车次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坏的,经协商后,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但;④中拍后买受人不得转让标的,如放弃或转让给他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买受人在装运期间必须按照淳交治〔2019〕1号《全县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工程运输车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的通知》、《淳安县工程运输车“七个一律”规范操作指引》等文件的标准执行的。
9.以实际复测数量为准,上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0.本次询价说明未尽事项,以转让方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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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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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性能及标的物涉及的范围和界线等)进行核对且予以确认(解释权归产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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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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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0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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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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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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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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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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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询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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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431038573@qq.com。
询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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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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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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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密封书面报价方式,价高者得;若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时,则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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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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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按规范要求制作询价交易报价书,采用胶装并粘贴密封,询价交易报价书提供壹份。
报价函及报价承诺书必须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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